第三一六章 决死
陈庆之退兵的消息,很快传遍了洛阳的大街小巷,人们纷纷议论着白袍将军和穿红袍的达摩。
一个是战场神话,一个是禅宗领袖,两人的碰撞为何结束得如此迅速,甚至有些草率。
很少有人知道陈庆之还有个双生兄弟叫作陈忌之,更少有人知道,陈忌之已经死了。
初新知道。
他正身披着红袍,飞掠过一处又一处房檐,追踪人群中那位“陈忌之”。
陈忌之绝无可能死而复生,他亲眼见证了陈忌之的死亡。
因为是他亲手将剑送入了陈忌之的胸膛。
“陈忌之”的身法很快,不知是因为这一点,还是由于房顶太过空旷,“陈忌之”的身体显得很瘦小。
不过,他和初新之间的距离仍在不断拉近。
老人在喘息,他坐在墙角,须发皆白。
那白色仿佛是由他刺自己的一剑而忽然生发的。
人群已退散。
人们都以为他死了,那一剑刺得太深,太快,位置也太正。
老和死,往往能够偿还一些债务。
所以那些退散的人认为,老人不必再为吴惆吴怅等人的死负任何责,也不愿再去寻麻烦。
然而,他使用了龟息术,欺骗了在场几乎所有人,包括他传以衣钵的初新。
可他没能骗过一个年轻人。
司马笙不知何时出现,来到他跟前,蹲下了身子。
老人并未慌乱,只是静默地盯住司马笙的眼睛,冷冷道:“是你吧。”
司马笙道:“什么是我?”
老人说:“杀死那三个年轻人的,不全是他,对吧?”他顿了顿,用一种难以捉摸的眼神望着司马笙,继续道:“三个人身上的剑伤虽然是同一把剑造成的,手法却截然不同。”
司马笙问:“怎么个不同法?”
老人道:“其中两个人身上的伤口虽致命,剑伤末端的口子却浅了,看得出是未尽全力的,这很像他用的剑法。”
老人口中的“他”,说的自然是初新。
“而还有一人,伤在背后,口子由浅及深,可以想见,杀他的人很希望能一剑就将他解决,因为这样,才能和另外两名死者有差不多的死状。”老人艰难地笑了笑,意味深长,仿若道破天机。
司马笙怔住,旋即也笑了:“如果你不说这些话,一定还能活得更久些。”
老人问道:“你以为自己有把握赢我?”
司马笙用手捏住了老人腕上的命门,道:“难道不是吗?”
忽然,他发觉有股巨大的力量在啜吸他的内劲,老人的身体就像个空穴,能够容纳世间所有的风与泉流。
司马笙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他本以为老人双手双足皆已无法动弹,却不曾想还藏有这等杀招。
他开始哀嚎,开始屁滚尿流,开始向老人求饶。
他是高贵的世家公子,就算沦落江湖尘埃之中,也依然不会做卑贱的事情。
可他现在却和野狗没有什么区别。
他的身躯如缺少养分的尸体般干瘪下去。
宝公沙门的手已触及达摩的腹部。
他感觉自己触碰到了胜利。
河阴之变中千金会幸存的两位楼主,他是笑到最后的那个人。
洛阳禅宗与净土宗的争斗,也即将以达摩的失败而落下帷幕。
他笑了笑,在这一刻,他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空虚。
达摩咳血。
计算之中。
他的确应该咳血,还应该多咳几口。
这一拳的速度和力量,宝公沙门把控得很准。
他们二人都会用摄魂术,但很明显,达摩的摄魂术用得还不够到家,肌肉的感觉是不会骗人的。宝公沙门确切地体会到,达摩的血管里,血液在流淌。
“我击败了你。”他额角的肉瘤扬起,露出他久不见天日的眼睛,那双眼睛是死灰色的,瞳仁却鲜红无比。
达摩静默如大地。
他忽然开口:“你可以打倒我,却永远无法击败我,因为达摩不是一个人,不是任何一种实体。”
宝公沙门的瞳孔收缩。
他发现有只手牢牢地抓住了他的手腕。
“只有卖这样一个破绽,我才能破你的摄魂术。因为这么近的距离,触觉不会因气息流动而受到任何干扰。”达摩冷冷道。
他的手在发力,气劲如刀锋,几乎要渗进宝公沙门的肉里,要将那条臂膀整个撕扯下来。
宝公沙门才明白自己犯下了多么大的错误。
殉身相搏。
他早该想到达摩不是什么善茬,因为佛祖当年也干过割肉喂鹰类似的蠢事,最初级的苦行僧也能够用常人无法设想的方式折磨自己。
虔诚的佛教徒素来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他早就听说过这个道理。
一个人最接近成功的时刻,是否也正是那个人最容易被击败的瞬间?
达摩的另一只手也抓住了宝公沙门的另一只手。他如释重负地说了句:“这样一来,你就跑不了了。”
宝公沙门道:“你要做什么?”
达摩笑道:“我要废了你的两条胳膊。”
说话间,他还咳了两口血。
他受了极重的内伤,他用以引诱宝公沙门入网的腹部正是人身上的软肋。
不花大代价,又怎能网住宝公沙门这条老狐狸?
宝公沙门笑了。他的笑容已有些惨淡。
“你想用内劲废我的两条胳膊,起码也得搭上自己的半条命。”宝公沙门嘶吼道。
“整条命都搭上,也行。”达摩淡然一笑。
一股前所未有的恐惧袭上宝公沙门心头。
小屋。
陌生而又熟悉。
这只不过是洛阳城千万间房屋的其中之一,它附带的庭院与其他别无二致,可能只有栽种的树木花卉略有不同。
可为何一踏入这院中的小路,初新的心便会隐隐作痛?
当时,他不过是初到洛阳的少年人而已,根本没有经历过江湖的风浪,心存善念与幻想,双手从未沾染血腥。
如今呢?
如今的他又是什么样子?
背对他的“陈忌之”忽然开口说话了。
“陈忌之”说话的声音真好听,就好像是春夜枝头的黄莺。
“你还记得这里吗?”
这句话是在问初新的。
他为什么会记得这里?
这不过是处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地方。
可初新偏偏回答道:“我记得。”
这是他刚来洛阳的时候,为了追踪无头案的凶手所到过的一间院子。
他上前两步,伸出手,却又缩了回来。
他嗅到了发香。
“我并不喜欢你这种做法,他......他毕竟是我的朋友,你将他的脸皮割下,戴在脸上,是对他的侮辱。”他说。
“陈忌之”用最婉转悦耳的嗓音发出了最干哑的讪笑:“我这么做,并不是为了让你喜欢,而是因为我乐意。”
那语调永远充满了对男人的嘲讽。
他用手撕扯掉了脸上的面具,长发便如瀑布般倾泻下来,于夕阳的流光中飘散。
露白。
不用转过身,初新就知道她是露白。
初新只能叹道:“我知道。”
他不了解露白说这句话时抱着怎样的心态,他只知道不管女人说什么,都当作她在说真话就好。
每个男人一生中都会面对很多女人,可很少有男人找到对付女人正确的方法,因为男人都喜欢坚持正确的东西。
当然,那是他们以为正确的东西。
倘若一个女人要骗你,你就让她骗好了,因为她会有十几种圆谎的方法,就算你越过那些障碍,识破了她的谎言,她依然不会承认的。
所以,何苦呢?
初新很快调整好了表情,道:“你之前扮作杨二娘诱我进那间院子,将我制住,当然也不是为了让我喜欢,而是你自己乐意。”
露白将信将疑地“嗯”了一声。
“否则你绝不会放过费那么大劲捉住的我,你一定会对我做点儿什么,”初新坏笑着说,“要么杀了我,要么扒了我的衣服。”
露白啐了一口,道:“不要脸。”
两个人的脸都忽然有些发红,也许是夕阳的缘故。
初新笑了笑,叹道:“其实我知道,你把我留在那里,不过是为了让我离开险境,让我远离永宁寺,躲开今天这个论法的日子。”
露白沉默。
沉默有时候,就是认可的意思。
“你知道,劝阻我一定是没有用的,所以你打算用这种方式阻止我。可惜......”初新道。
“可惜你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露白骂道。
为什么她骂初新的时候,还要憋着笑?
初新苦笑:“你实在不该这么做的。我的脑袋差点就被几位君子开了瓢,敏也不见了。”
露白收敛了笑容,问道:“你在怪我?”
初新摇摇头,道:“我不怪你。”
既然是为他好才做的这些事情,他又怎么会怪她?
这些话他本可以说的,可他的嘴不知何时也变得和高岚一样笨了。
“无论如何,谢谢你帮了我的忙。”
他能说出口的,只有这么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