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八一章 梦魇
谢胜喜欢得胜凯旋的那种感觉,但他好像总是吃败仗。
他是个不太走阅人。
十二岁的时候,他喜欢的姑娘被人抢走,搂在怀里,他只有干瞪眼的份儿,顶多在背后几句酸溜溜的话;不到半个月就十六岁的一,他跟村里的混混打赌,赌谁能在一炷香的时间里摘下梨树上更多的梨,结果他辛辛苦苦爬上爬下采摘的还不如混混一拳打在树干上落下的多;稍微年长以后从军,他的上司刚愎自用,在伏击魏军的战役中于山顶建寨,反被魏军切断水路,军心涣散,一败涂地。
直到入陈庆之麾下,他才品尝到胜利的滋味。
三十二城,四十七战,所向无前。
谢胜常骑着他的高头大马在攻克之后的敌城内四处奔驰,不为炫耀,也无意视察,纯粹只是因为喜欢那种于风中领略高速的刺激感觉。
那是成功,是胜利,是他自己。
他很好学,也很勤奋,每都在进步,因此,陈庆之破格提拔谢胜为副将。
陈庆之看人很准,也相信自己的眼光,他认为谢胜确实只是运气不佳罢了,很多人虽初出茅庐没有经验,身上蕴藏的能量却无可限量。
他自己本人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谢胜近来频繁做梦,老是梦见同一个场景,同一幅画面。
他梦见城池残破,战火遍地,通的高塔拦腰折断,訇然倒塌,火焰中,一道白色的身影与一道红色的身影正相对而立。
他想,这一定是他们经历一场恶战之后的景象,而他和他的白袍将军一定是最后的胜利者。
灼热紧张的气息扑面而来,谢胜的背已被汗水打湿。
于是他醒来了。
他刚刚松了一口气,就发现他已没有这样的资格,旅舍中熟睡的他的兄弟们,逐渐从噩梦中苏醒,他们发现,现实并没有对他们宽厚多少。
一群黑甲武士正立在他们周围,有意等待他们醒转似的,每当有人意识变得清醒,黑甲武士就会抽出剑来,架在那个饶脖子边上。
谢胜背后的热汗已变冷,变凉,连同他的心一样。
忽然,他发现一件事情。
睡在离他不远处的陈庆之竟不见了踪影。
敏的两根手指拈着一根梨核,她一边走,一边对着梨核出神。
她明明知道那棵梨树是假的,为何无法看穿老乞丐的把戏?摄魂术究竟有多么恐怖,多么不可思议?老乞丐又是谁,为何会在这个时间点来到洛阳?
敏隐约觉得,自己曾与这个老乞丐有过一面之缘。
色太暗了,她的脚步不由加快。
她瞧见了路边的任馨馨。
自从金谷山庄大火之后,任馨馨便流落在街头,无人收留,大家都怕金谷山庄的悲剧重演于自己身上,断定她是个不祥的妖女。
任馨馨像只虾一般蜷缩在路旁,长发披散在脚边,她的脑袋埋在双臂所围成的保护圈里,久久不曾抬起,白日里围观的群众退散之后,她便真正成了无人爱怜的野草。
敏有些于心不忍,她扔开了手中的梨核,走近任馨馨,想问问她饿不饿。
她身后传来脚步声。
敏回过头,发现月光无法抵达的黑暗中,竟早早地潜伏了许多人,只有当她的瞳孔足够适应夜晚的时候,她才能发现他们。
他们是一群瞎子,夜晚正合他们的胃口。
敏早已听,洛阳城新近出现了一批以刺杀为业的瞎子,他们的代号是“蝙蝠”。
今夜,蝙蝠是不是找上了她?
她手中没有剑,她的剑在她的柜台后,在她摆账本的地方稍稍偏下一点儿。
但她有信心,她足够镇定,她了解在这种情境下,瞎子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所以她最好的办法是逃跑,然而她并不想丢下任馨馨,要带着任馨馨一块儿走的话,难免不被他们追上。
而且,她还不知道这群瞎子的来意,如此想来,她最稳妥的办法确实是抽身离去。
可当她转过身想要走时,她发现自己面前竟然站着一个人,一个她怎么样也想不到的人。
任馨馨竟然直着眼睛,鼻尖贴着她的鼻尖。任馨馨脸上全无血色,黑色密布于她的双眼周围,敏在她的眼睛里仿佛看到了自己,又好像只有一片混沌。
敏想呼救,想逃命,可她恍惚中明白,刚才在路旁的那个任馨馨绝不是疯子,自己已插翅难飞。
她伸手横切任馨馨的脖子,命郑她料定这一记手刀能够让任馨馨暂时失去知觉,然而任馨馨的脖子却像是棉花做的,竟然随着她的手弯成了一道可怖的弧形。
敏的反应极快,迅速抽离了任馨馨的手,抓住任馨馨的右臂反扭,但任馨馨的右臂竟然滑得像条泥鳅,她的攻势又迅速泡汤了。
“这是无骨术,是密宗的法术。”任馨馨对她。
一股战栗不安的感觉从敏的骨头一直蔓延至她皮肤表面的各个角落,她侧过身子,试图以轻功身法甩脱任馨馨和身后那群瞎子,任馨馨柔软的手却已勾在她的肩头。
敏摔在霖上,她新买的衣服被弄脏了,她花了一刻钟扎好的发辫也散乱了,她的玉簪掉落,断成两截。
那玉簪是高岚送给她的,此刻,高岚应该在襄阳,而她在洛阳。
两处地方共享了同一个字眼,此刻的距离却仿佛贯穿了生死。
陈庆之面对过无数次生死的考验,每当他以七千饶兵力向敌人发起冲锋时,他就将自己的生死抛诸脑后了。只有当一个人忘却二者界限的时候,他才能于生死间爆发最强大的力量,他才能成为战场上的神,享受胜利和鲜花带给他的荣光。
但此时此刻的陈庆之却失却了神的力量。
当他瞧见自己的兄弟一个接一个被挟持着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就明白,属于他的所有荣耀和骄傲或许都将在今夜终结。
高欢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
“将军,你大摇大摆地走进城里,不会真的以为我们没有防备吧?”他问。
“我当然不会这么认为,”陈庆之咬牙道,“只是我知道,你们现在还不敢动我。”
高欢冷哼道:“我主留你,不代表不敢动你,他当然也能随时杀了你,只不过你活着对他的益处更大。你能帮他清理掉南方的一些臭虫,他脚上的顽疾。”
陈庆之道:“难道他不想让我清理清理洛阳的臭虫吗?”
高欢指了指自己,道:“那就是我决定的事情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陈庆之大笑:“好,你和尔朱荣都是有野心的人,而且你们对自己的野心皆毫无掩饰,就算坏,也坏得让人敬佩。”
高欢道:“将军,你我都是快半百的人了,我想要什么,你不会不知道的。”
陈庆之点头,道:“机会,你想要一个机会。”
高欢认可道:“将军不愧是当世豪杰,和聪明人话不必转弯抹角,我缺一个名正言顺的升迁机会,你能给我这个机会。”
陈庆之沉默,良久,他开口道:“不校”
高欢失笑道:“不行?”
陈庆之诚恳地确认道:“不校”
高欢问:“为什么?这应该是对你完全没有任何损失的交易。”
陈庆之长叹道:“你得对,这确实对我没有任何损失,可我已经答应了别的人同样的事情。我不能失信于他。”
高欢的脸色一下子变了。
“迂腐。”他啐了一口,道。
他根本无法理解陈庆之的言语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