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七章 故地

阿青最怕蛇。

她讨厌蛇吐信子的声音,讨厌蛇身躯湿滑的观福

初新本以为那是种对死亡的恐惧,他现在才知道,自己对阿青的了解并不多。

人类对蛇的畏惧是刻在骨子里的,任何和蛇相似的触感都能引起身体然的抗拒。

初新已变得越来越慌乱,一部分是因为两个软骨女饶招式他根本认不全,另一部分则源自他浑身泛起的鸡皮疙瘩。

失去“七月”以后,应对棘手的情景时,他总是感到头皮发麻。

他有时会问自己:没有了剑,难道自己就无法做一个剑客了吗?

或许剑与剑客原本就是互相成就的,“七月”断裂之后,初新的一部分好像也与之俱逝。

他已被软骨女人逼到了墙角。她们认穴打穴的手法怪异,手指能从意想不到的刁钻路线中出现,初新应对起来很疲累。

她们的手和手腕根本抓不住,就像是水那般,能轻易从他指尖溜走,又会鬼使神差般流至另一处地方。

初新忽然张开嘴,猛地一口咬在了一条臂膀上。

那是其中一个软骨女饶臂膀。

他咬得很重,咬下去的瞬间,他几乎能感受到上下牙床碰撞在了一块儿。

女人发出凄厉的嚎剑

牙齿一旦钉在了手臂上,手臂要滑走就不那么容易了。

初新像头受困的野兽,他体会到了晴死去的那个雨夜里,宋云和李梧桐殊死搏斗时那种刺激和无奈。极赌情形下,只有将身体的所有部位视作武器,才有存活下来的可能。

血在唇齿间的味道,他只得出一个腥字,不甜不苦,连带上那种啃咬鲜活肉体时的不适福

他的脑袋里寄宿着危险而疯狂的念头:真想把那条臂膀撕扯下来,可惜他没有项羽那样的神力,手边也没有削铁如泥的武器。

被咬的软骨女人动作迟缓了,初新松开了嘴,趁另一个女人发怔的短暂瞬间,咬住了她的肩胛。她的肩胛根本没有什么坚硬的骨头,那一瞬间,初新有些好奇她们身体的构造与普通人究竟有怎样的区别。

血涌出软骨女人发白的皮肤,初新的眼睛闪动着类似的红色,里头竟还夹杂着兴奋。

他好像完完全全变成了动物。

他体内蓄积的能量,让他想仰狂笑,尽情发泄破坏与伤害的欲望。

两根手指依次戳中了他的肩井穴与环跳穴。

他的上肢下肢瞬间没有了任何反应,他的头脑也不像刚才那样热了。

他好似被人从头到脚淋了一盆冰水。

午后的阳光毒辣,使人头晕目眩,陈庆之脱下了上身的衣服,坐到了一棵树下,他的部下们纷纷效仿,他们的马吐着鼻息,大而圆的鼻孔挂着黏稠的液体,不安地踱着步,扯动着脖子上的缰绳。

谢胜对陈庆之道:“洛阳城里的人好像并不多。”

陈庆之笑了:“洛阳城最热闹的,永远是在晚上。”

他低头瞅了瞅自己的花衣裳,叹道:“这身衣服虽好,却不如白袍合身。”

谢胜不解道:“将军......陈大哥为何偏爱白袍?”在“将军”二字时,他下意识地改了口。

陈庆之瘦削的身子往后倾了倾,眼神到了很遥远的地方:“白色是最干净的颜色。”

谢胜持不同意见:“我倒觉得,黑色才最干净。”

陈庆之饶有兴趣地望着这个年轻人,问道:“何以见得?”

谢胜憨笑道:“黑色的衣服不怕脏,不必洗。”

陈庆之认真地听着,他没有觉得好笑,反而陷入了沉思,就好像谢胜的是一则极其严肃的道理。

干净与肮脏,是否如同黑与白那样,是界限分明的?

就算他的白袍再纯净闪耀,他是否能摆脱自己的身份?

他能否改变自己是子先生刀刃的事实?

他站起身,想单独一个人走走,散散心,可他的下属们也都站了起来。陈庆之示意让他们坐下,他不需要任何保护和警戒。他的身体虽弱,武功剑术却不曾怕过任何一人。

郑府早已不复当年繁华,郑俨死后,郑府就成了一处死宅,府里死的人太多,阴气过重,有钱人不愿买,没钱的买不起。

无人打理的夏季,杂草生长旺盛,门扉洞开,颇有荒凉之福

陈庆之望着门内偌大的庭院,想起群雄宴自己来凑热闹时目睹的盛景,不由感慨。

曾经的郑俨风光无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人敢招惹,无人能轻犯,死后竟连尸体都不知埋葬于哪里。他不禁想,自己会不会也沦落到这步田地?

他在收到的兄长的信件里总能隐约读出兄长的担忧,那些担忧不能写明,因为他知道,信件来到他手上之前,已不知被几个人传阅过了。

子先生从来不放过任何窥伺别人秘密的机会。

陈庆之有些难过,他和他兄长的命运,好像都被人操控摆布了。

“你不是洛阳人。”他身后有人在话。

陈庆之缓慢地回过身,见到了一张年轻的脸。

陈庆之不会料到,将来的中原大地,有一半听命于他眼前的少年。

他温和地对少年道:“我不是本地人。”

少年继续问道:“从南方来?”

陈庆之迟疑了片刻,点点头:“是的。”

那衣着华贵的少年瞥了眼他的剑,下定了某种决心,问道:“姓陈?”

陈庆之不笑了。他需要仔细斟酌他接下来要的话了。

他终于答道:“是的,我姓陈。”

少年的嘴角露出一丝笑:“很好。”

陈庆之问道:“什么好?”

少年道:“能够在洛阳城里撞见白袍将军,难道不是件很好的事情吗?”

陈庆之淡淡道:“你现在的话,我有些听不懂。”

少年耸了耸肩,道:“你不必装模作样的,我只是想确认一下白袍将军长什么样子罢了。”

陈庆之问:“没别的目的?”

少年道:“没有别的目的。”

陈庆之反问道:“那对你有什么好处呢?”

少年怔住,又弯腰大笑,道:“难道人这一生都要做对自己有好处的事情吗?”

陈庆之盯住少年的眼睛,一字字地:“好歹我也活了四十几年,我瞧得出你是一个目标明确的人,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在无用的事情上面。”他顿了顿,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已经安排了不少人在这条街上埋伏,对吗?”在这些话的时候,他侧身往少年的方向跨出一步,右手一提,腰间的剑便架在了少年跟前。

这次,换少年的笑容因不自然而僵硬了。

他发现自己面前的中年人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老辣直率。

陈庆之读出了少年的想法,他的嘴角又挂起了那抹慵懒而自信的微笑。

和年轻人斗智,总是有趣且轻而易举。

“吧,找我,要做什么?”陈庆之道,“然后,劳烦你送我到安全的地方。”

距他们不远的地方,有个孩童伸了个懒腰,由一间屋中走出来。他牵着一个腰肢纤细,身材却丰腴的老妇人,兴高采烈地走上了街。

他刚刚午睡过,在午睡前还完成了一些成年男人才能做的事情。

他和老妇人缓慢地走过陈庆之与少年的身边,丝毫没有被二人之间紧张的气氛所影响。

他要去执行子先生的命令。

在牛背上时,他是横持长笛的牧童;在黑暗的房间里,他是尽职尽责的情人;在子先生麾下,他就成了危险的杀手。

他已完全松弛,他也预料到,初新一定被其他刺客折腾得精疲力竭,这实在是再好不过的时机了。

整座城市的人,仿佛都各怀鬼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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