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四章 所见
任馨馨刚把晚饭端上桌,就慌了神:万一菩提流支此刻来了怎么办?
菩提流支从不在前半夜出现,可在这种特殊的节点,她的神经变得敏感而多疑,加上破晓时分菩提流支玩的那出花蝶的把戏,让她不得不猜想今晚会发生的事。
他见到她时,会用力地把她揽入怀中吗?还是冷静地先亲吻她的手,再亲吻脖子和脸颊?
她心不在焉地胡乱扒拉了几口,扔下碗就回到房间梳妆打扮。她不必干活,可她却像城郊居住的那些女奴隶一样,虔诚地洗净脸上可能蒙受的风尘或细沙,露出细腻、红润的面色,头发梳得乌亮,被她盘起。她挑了件名贵的丝绸制长袍,里头仅有薄薄的一件衣服打底。
她按照自己的心思,竭尽不多的经验和仅仅属于她一饶审美,刻意斟酌着容貌和服饰,在磨得光亮的铜镜前,她像是另个世界的神母,端庄而慈悲,准备给予她爱的生命任何她能给予的东西。
月上郑她的期待一寸长于一寸。
金谷山庄的夜晚同别处别时没有任何不同,在任馨馨看来却并非如此:花香奔涌于明净的庭院,月光跳跃于她的指尖,晚风的拥抱触手可及。
任行成早早地睡了,他近来感觉自己老得很快,儿鹿的死好像撕开了他盛放岁月的口袋,他的体能和精力在迅速地流失。
有种法是,饶生命其实有一部分存放在回忆里,当与之有关的人事被遗忘的时候,那些部分也会随之褪色。
这个世界有时残酷得吓人。越清醒的人越能感受到它的残酷。
越是蜕变者,双翅的负担便越沉重。
初新仍在不停地翻阅宋云屋子里的书籍,宋云仍躺着呼呼大睡。
他已经睡了三四个时辰,初新也已翻找了这么久。
宋云的脑袋沾到枕头前,嘴里还信誓旦旦:“等下我也帮你一起找。”可是他醉倒的速度实在比他自己估计的还要快些,初新也只能灌自己几杯茶水,强打精神。
“并没有太多关于密宗的记载,”他自言自语道,“更不要密宗法术了。”
密宗之所以称“密”,正是因为它的神秘。禅宗不立文字,可密宗却几乎连口头上的传都很少听到。
初新想翻找有关摄魂术的记录,他想研究这种神秘的术。
或许当他弄清楚其中的秘密后,他就能避免一称劫上演。
他抚摸着手中经书的一角,兀自想着:所见真的是真实吗?
如果不是,所见的真实又被什么所影响干扰了呢?
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字面义明眼前有遮挡时,人便无法得见真相。
目之所见,心之所及,意指心中所想会影响双眼所视。
人类能够抵达所谓的真实吗?
他忽然有些悲观,悲观到了伤感的地步。
宋云打着呼噜,气息于他嘴里进出的时候,扰动着他身侧案几上摆放的蜡烛所发出的烛光。
光芒扭曲着,由内而外发散着蓝、黄、红色的光。
烛光背后墙壁的样子竟隐隐有些不同。
初新像被闪电击中般打了个激灵。
任行成由梦中惊醒。
他没有听见任何声音,也并没有光进入他紧闭的双眸,他醒来,只不过因为他感知到,自己应该醒来。
他卧房的门开着。
任行成很生气,也很诧异。
他的总管徐久跟随他多年,从不曾犯过这样的错误,今是怎么了?
或许徐久今很早就睡了,他近来的事务繁重,压力一定很大;或许徐久喝了不少酒,因为他的妻子并不贤惠,总是找这样那样的理由和他争吵,逼他隔段时间就要借酒浇愁。
任行成服了自己,成功地替徐久开脱了罪责。他本就是个宽宏大量、不拘节的人。
他决定去外面看看。
要抵达他的卧房,必须穿过三间厢房,那三间厢房并不住人,只是任行成喜欢清静,又好排场,所以凭空摆放了众多的桌椅和饰物。
三间厢房的门无一例外都开着。
夏夜的凉风丝丝缕缕地来到他面前。
忽然,他看见一身红袍闪过。
他听洛阳新近确实有名红袍杀手,专门刺杀一些隐湍江湖高手,没人清楚其目的是什么。
没来得及多想,他就跟了上去。多年江湖经验凝成的直觉告诉他,这位穿红袍的不速之客很可能与儿鹿的死有关。
想起和儿鹿纵酒比武的岁月,他重新焕发了年轻的光彩,身手和步伐也更矫健。
可惜他好像永远跟不上那身红袍,甚至有时,他会有种自己在别人家奔走的感觉,因为很显然,那身红袍比他更清楚他家中有哪些屋室,有哪些门。
他的体内泛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
三更。
更深夜色半人家。
无名平躺在一辆宽敞舒适的马车里,静默地望着月亮。
像他这样的人,不爱白,更爱晚上,不爱太阳,更爱月亮。
杀手无名,杀手应该无名,与无名俱来的是黑暗和孤独。
这也是他想成名的部分原因。
现在他已是个很有名的人,名人榜不是谁想登就能登的,他已经比世界上大多数人出名得多。
然而,他内心的黑暗和孤独仍然无法消除。
他有时觉得,那都是与生俱来的东西,注定相伴一生。
可既然如此,饶奋斗和努力还有什么意义呢?
他想找智者开解,他听洛阳城最具佛性的两位僧人,两之后——也许是一之后——就要在永宁寺门前斗法,他要去聆听妙音。他会有收获的。
他突然仰起头来,马车外有令他感兴趣的东西。
那不是样东西,当他凝神看去,他发现那是位很年轻、很漂亮的女孩子,肤白如雪,云鬓高高盘起,嘴唇红得像冬日的腊梅。
她是个有伴侣的女人,这点很明显,因为离马车稍远那侧,有个高大英挺的身影。
她在话,她在笑,她很开心。
无名冰冷的心被一股暖流打动,他想,自己或许也该找个心爱的女孩,定居在某个环境不那么严酷的地方,成家,生养几个孩子。
江湖的旅途太苦了,他时时刻刻盼望自己能走到杀手生涯的尽头。
可惜人是一种矛盾的生物,发财和成名的念头总是掣肘,野心和欲望充塞于他的胸膛。
他见到了姑娘旁边的那张脸。
他几乎吓得惊叫起来。
那根本算不得一张脸,光秃秃的脑袋遍布凹凸不平的皱纹和兽皮,额角和眉骨处还有两颗叫人呕吐的肉瘤。
无名捂住了自己的嘴,他晚上吃的消化到一半的晚餐终于没有从他的口中倾吐出来。
那张脸太丑陋了,太老了,和女孩青春秀气的相貌格格不入。
这绝不是般配的一对,无名想。
他又好奇地瞥了他们一眼,马车仍在飞驰。
他很快平静下来:世界上本就有很多男人,其貌不扬,却拥有吞吐风云的气概和手眼通的本事。女缺然喜欢帅气的男人,否则潘安、卫玠不会大受欢迎,然而女人更爱有本事的男人,这也是长久以来刻在女性血脉之中的东西。
无名笑了笑,他觉得那个年轻女孩子很聪明,也很理智。
这样的姑娘确实不多见了。
无名的视线一转,又惊讶地发现,在那对男女身后,有座庄园燃起了熊熊大火。
火焰割裂了黑暗,撕碎了月夜。
无名认得,那是着名的金谷山庄。
他没有想停车驻足的意思,只是回望了一眼。
姑娘正踮起脚尖,亲吻男饶脸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