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章 安城往事
再勇敢一次,以不负青春,不枉年华。将来垂垂老矣,也能挺直腰杆,对自己说,我精彩地过完一生,不后悔。
———题记
安城,大街上,一道肥胖的身影,漫无目的,踽踽独行。
风声萧萧,枯叶遍地,他不知道要去哪里。
找小星星吗?她太忙,他不愿打扰。
恍恍惚惚中,他来到酒吧街,才发现,天还没黑,醉玲珑酒吧,没有开门。
不由得苦笑,秦大宝继续往前走,转过一条街,来到中环。
他看到一家书店。
想也不想,他迈开脚步,走了进去。
书店人好多,孩子、青年、老人,他们都各自捧着一本书,安安静静地看着。
秦大宝笑了,这世上,除了醉玲珑酒吧,恐怕也只有书店欢迎他了。
他喜欢书店。
这里没有歧视,没有偏见,没有冷嘲热讽,他很长时间,都在书店度过。
在这里,他不再是格格不入的那个人,大家都一样,寻找着自己喜欢的世界。
秦大宝缓缓移动身形,从一排排书架旁走过。
忽然之间,他停住脚步,目光一缩。
有一本书,摆放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书面上,四个血红的大字,格外醒目。
“一念原罪!我的书!”秦大宝低呼。
颤颤巍巍地拿起书本,翻开第一页,果然,署名上,印着三个黑色小字:吴开阳。
这是他的笔名。
很多年前,他背着吉他流浪,在山西的一家小餐厅,遇到那一对正在逃亡的神仙眷侣,他为他们的故事而震撼,他才知道,原来人可以这么活着。
得到允许,他用那个人的小名,作为笔名。
那对情侣,就是大名鼎鼎的吴志远和陈曦。
这本书,他早就写完了,直到今年年初才发表,先是在网络上发,后来找到出版社,印刷出来。
也因此,他还清了所有房贷。
虽然如此,他的书,在茫茫人海中,并没有荡起一点点水花,他依旧籍籍无名,只有在一些大书店,才能看见他这本书。
没想到,在这西南小城,竟然发现了。
而后,他开始创作新书,不料刚写了不到五分之一,却与妻子分道扬镳,可惜,可叹。
想到这里,秦大宝缓缓合上书本,找个角落,坐下身来,从兜里掏出一支笔,一个本子,写下一段文字:
零八年九月,唐风被冤枉,在南水路,被人一枪狙杀。
同年十月,婺城,吴志远为了救陈曦,把一个庞大的人贩子集团,近乎所有人杀得干干净净,被警方通缉。
零九年年底,吴志远自杀于婺城高铁站,陈曦挺着大肚子回龙潭,接管晨曦学校。
一零年四月,陈思远出生,以聪明绝顶轰动一时。
一二年,吴用被林浩天击毙于小巷之中,不久,林浩天辞职,刘星语接任刑侦队长之职。
一四年,于眠眠为了妹妹讨个公道,被乱枪打死,喋血三尺。
同年,刘星语因为几句话被视为疯子,关近疗养院。
同年,刘海天、朱雨蝶、徐小波、杨发久四人组,策划惊天大劫案,王宇顶罪,雨蝶身死,徐小波在龙宫天池建了一家饭店,名为,候蝶!
同年,刘星语就任公安局局长,刘海天,徐小波,杨发久自首,刘星语亲自把自己的父亲、叔叔和朋友送进监狱。
一六年,江若雪支教于蛮荒之地,就任晨曦学校盘山分校校长,为救一个学生殇于滔滔盘江,天地同悲,陈曦为其提字:为人师表。
同年,陈曦心死如灰,想自绝于龙潭后山、随吴志远而去,被其子陈思远发现,以死相逼,陈曦断绝轻生之念,放权晨曦学校事务,全部交接于吴紫萱。
同年,秦大宝重新创作,将这些人,称之为放逐者,他把他们的事迹记录下来,像是一幅悲壮的画卷,又像是一首沉闷的死亡鸣奏曲,书名为:放逐之歌。
……
“呼……”
写完之后,秦大宝小心翼翼把本子收起来,长出一口气。
“兄弟,把我也写上呗!”
正在这时,一声轻笑,传进秦大宝的耳朵里。
秦大宝一惊,他才发现,不知何时起,身边坐着一个青年,笑吟吟地看着他。
“我也是放逐者!”青年瞥了秦大宝手上的书一眼,笑眯眯说道,“没想到,你认识吴志远,认识唐风,你真是幸运啊,还得到吴志远的允许,用他的小名,作为你的笔名!”
“你!”秦大宝无言。
他不想让人知道,他只想把安城的一些人和事写出来。
这是他的家乡。
身侧这个青年,其貌不扬,但眼睛里无形中闪过的光芒,凌厉而迫人,绝对不是简单人物。
“不愿意吗?”
青年见秦大宝不语,他摇摇头,眼睛里,闪过一抹黯然。
“那真是遗憾了,还以为你会答应呢,哎!过了今天,可能就没明天了!”
秦大宝呼吸一窒,下意识问道:“你发生什么事了?”
“我现在倒是好好的,但一会儿就不知道了!”
青年耸耸肩,而后,掀开自己的衣服。
秦大宝睁大眼睛,大骇。
枪!这个人,腰间竟然别着一把枪!
秦大宝低呼:“你……你要干什么?”
青年咧嘴一笑:“不干什么,杀人!”
“什么?”秦大宝震惊无比。
他看得出来,此人不是开玩笑。
“我要杀一个大人物,她的存在,挡住了某些人的路,我也不想杀她,但没办法,你书里不是说了吗?那只渴望光明,爬到天堂门口的蚂蚁,最后发现,那一缕希望之光,是由他们自己的鲜血铺洒而成,我和吴志远,唐风,江若雪一样,只是其中一只蚂蚁,身不由己!”
“你要杀谁?”秦大宝深吸一口气,问道。
青年没有回答,拍拍身上,悠悠站起身来,看了一眼手表,往门外走去。
“时间差不多了,每次她来中环办案,都会来准时在书店门口买一盒裹卷吃,哎,这是什么世道啊,恶人当道,而一个真正的女英雄,将要死于我手!可悲,可悲!”
青年走了,留下秦大宝一个人,怔怔愣在原地。
“大人物、办案、女英雄?”忽然之间,秦大宝像是想起什么来,惊叫一声,“小星星!他要杀小星星!”
是啊,小星星最爱吃裹卷了,从小就这样,特别是中环这家,她常来。
只是,那时没有书店,但这家裹卷摊,依旧还在。
秦大宝站起身来,呼吸起伏不定。
怎么办,怎么办?
“再勇敢一次,不负青春,不枉年华!”
秦大宝咬牙,不再迟疑,往门口冲去。
来到门口,第一时间,他便看到一道英姿飒爽的身影,拿着一个裹卷,细嚼慢咽。
与此同时,一个幽暗的角落里,一个其貌不扬的青年,从腰间缓缓拔出一把枪来……
“大宝哥,你怎么在这里?”
“小星星!”
秦大宝大吼一声,猛扑过去,肥胖的身体,严严实实,挡在刘星语面前。
“砰!”
一声枪响,划破长空。
风中,一颗金色的子弹极速旋转,噗的一声,穿过秦大宝的眉心。
霎时间,血花点点。
整个世界,忽然安静了。
“不!”一声悲吼,刘星语拔出枪来,对准角落里的青年,连开三枪,后者倒在血泊中。
这时,秦大宝的身躯,踉踉跄跄,嘭的一声,仰面而倒,重重砸在地上。
“小星星,哥哥不是窝囊废吧!”秦大宝笑了,缓缓闭上眼睛。
“不,大宝哥,大宝哥!呜呜呜!”
刘星语抱着大宝,放声大哭。
风继续吹,大街上,枯叶遍地,一个人,两具尸体。
……
一个月后,安城,西郊。
一个妩媚多姿的女人,提着一壶酒,爬上一座半山腰。
来到一座新坟前,她打开一本书,打火点燃。
在墓碑前,她撒上半壶酒,而后,仰起头来,一饮而尽。
风不停地吹,坟前的书本急剧燃烧着,她坐在坟前,一个人,长发飘飘。
“你好呀,作家!玲珑来看你了,我家用哥也葬在这里,有他在,没人敢欺负你了!”
……
本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