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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潮州兰宫

落江城,这一夜还未尽,陆千尘的“夜阑”便如那一去不返的短暂幻影,那片异景对他来,甚至奇异美丽。但他觉得也就如此而已,认为之前的所听所闻都实在是夸大了些。

“夜阑”一尽,整个落江城边宛若沉睡中苏醒的火龙,浑身重新燃起千里的火焰。

这“夜阑”结束的时间似乎没有那么准确到某个时辰点,后半夜余下的时间,他就和阿笠坐在金月楼的顶上豪华隔间,闲坐着等待鱼落江的下游慢慢升起朝阳。等到空泛起鱼肚白,他才打了个哈欠,从椅子上站起。火炉的火已经没有那么旺盛,只余点点炭火火星还在燃烧。

他正要叫阿笠回自己的穿上休息,好准备精神抖擞的迎接今晚上的“夜阑”,接过他早就脑袋歪在一边睡得香的很。

陆千尘也没有叫醒他,只把自己这边的织毯盖在他身上,就自己进里面休息了。

“夜阑”为期一月,他打算剩下的时间尽可能多看几次。虽然昼夜颠倒,长期会有些吃不消,好在逃离到这里时,已是“夜阑”表演了半月的时候,加上自己瞎转悠浪费的几时间和那些养赡日子,剩下的也就只有只有四,四四场,他已经体验过一次。剩下的三次,这么熬熬夜也不是难事。

何况,自从他住进这金月楼,这里的掌柜的对他倒是特别优待的很,这不他才刚脱下长衫,门外就响起一个声音。

“陆公子,我们掌柜的吩咐我给公子送来一碗安神汤。”

陆千城无奈,阿笠已经在外面睡下,只好又穿好长衫,自己去开门。

“我们倒是没有点过这安神汤,二哥你莫不是弄错了?”

他推开门,直见一个和他一样顶着乌黑的眼圈的人,手里用木盘端着一青瓷碗,里面盛着颜色雪白的汤水。

虽是碗,但这个碗却是一般的碗的三倍大。

二一边往屋里进,一边道:“这是为了感谢公子在我们金月楼包场这么久的,我们掌柜的了,想来公子是每晚都要看‘夜阑’的,多喝这安神的汤水能助您好好休息,睡个好觉。”

“莫不是,每个来这里的贵客都会得到一碗?你们掌柜的真会做生意。”陆千尘道。

他到不单单是觉得金月楼的老板会做生意,而是经过上一次被盗贼洗劫一番,差点没命,对于这种无事献殷情的事情,都留了一个心眼儿。

果然,儿笑着摸了摸后脑勺,:“这名贵药材做成的汤水那能是什么人都有的待遇!只有公子独享。”

着他还挤眉弄眼的把头靠近陆千尘的耳朵声笑到:“你跟白公子相识,自然便是我们掌柜的贵客了。不是我胡,公子也别介意,就您那点细软,要住金月楼的普通客房倒是可以,这绝佳的顶层,可是连一晚都抵不过,何况还是这观赏‘夜阑’日子呢!”

陆千尘没想到自己还是得了白逸的恩惠,他笑着到道:“没想到我倒是有幸又得了白公子的恩惠!”

“不过......”

“您放心!你在这里的事情,没人会到处声张,其实也没必要嘛,街坊们都看见你从白府出来。”

“那就多谢了。”

陆千城送走这个健谈的二,心里不禁对这北岸的“口口相传”之道心生出几分佩服。

他和阿笠离开白府后,因着当时的那种情形还特意的绕了好远时溜达几圈,并没有直接住进金月楼,就是为了避免引人注目。结果还是引人注目了。

他们可是从落阳山庄趁乱逃出来的,行踪最好是隐秘一点。

不过,看来至少,这落江城的北岸,他们已经是名人了,只不过人们心照不宣的不多提及罢了。

陆千城没有喝那碗安神的汤水,待二走后,他就直接休息下了。但他躺在床上却不能马上睡着。

那个叫白逸的,从与他短短的交流可以看出,自己明明不受他待见,可笑的是反倒是处处白白得了他的恩惠。这也算是荒唐的事情了。他躺在这张华贵的床榻上,闭着眼睛,想,虽我与他并谈不拢,但从这些人对他的态度,可见那白逸也是个值得尊敬的人物。看他那日翩翩风度,甚有些飒爽英姿,可惜,那张脸倒是,哎!

想到那日见到白逸带着刀赡脸,陆千城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他想,若还有机会见到对方,也要好好感谢一番,为了这些时日受到的照顾。

“公子,快起来了!”

被阿里熟悉的声音叫醒,陆千尘只觉得身体甚是疲惫。看来早知道就喝一点那个安神汤了。

“公子,快点吃点东西,别忘了我们还要出门一趟。”阿笠动作熟练的递给他衣物,有赶紧走到桌子边盛了一碗清粥给他。

“什么时候了?”

他穿戴好走过来坐下,端起清粥,示意阿笠也喝一碗。

“我早就吃过了,现在是刚入酉时。”

阿笠在他对面的位置坐下,看着他把手里的粥喝完后,有递给他一碗漱口的清茶。他也接了过来,漱完口后还给了他。

他想起确实过要出去,就对阿笠到:“待会儿出门,我们坐车,你去楼下问掌柜的可否租来一辆马车,不用太华丽,一般的商户人家使用的那种就好。我跟着就下来。”

阿笠到:“可是公子,商户人家哪里还有去租马车的?”

陆千尘脸上浮起几条黑线,这个阿笠倒是学会揶揄人了。但他的也是有理,陆千尘只好轻咳了两声。

“你直接问老板,他知道我的意思。”

阿笠看着他的样子,笑着吐了下舌头,赶紧下去办事了。

他从柜子里去除包袱,从白逸给他们的东西里挑选一个很值钱的珠子,这南海夜明珠虽是名贵之物,但也算不上媳,可他手里的这一颗,透露着淡粉色,只想这样的,确实媳的成色。

他拿出这么有价值的宝贝,不是为了出去挥霍一番,而是要去拜访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就是与金月楼齐名,但更胜一分的流芳殿。

流芳殿又被称为“兰宫”,是整个落江城最高的楼阁,但它位于鱼落江上唯一一个岛子—潮州。

潮州兰宫,江湖上有名的奇能异士聚集之地,据那里由一个叫做月影的女子统管,江湖上称她为“兰宫宫主”,只是这宫主一向不以真面目示人,每每出现在人前都是一副新的面孔,其易容手段号称江湖之最,因此也被人称作“千面月影”。

陆千尘就是想拜访那个这个身怀绝技的女人。

他的目的,是要一张新的脸,这样他不仅可以避避风头,不用担心落阳山庄的冉处找他,也可以就此拜托白府一住带来的困扰。但是他还没有告诉阿笠这个想法,因为这事儿成与不成还不能确定。

他来到金月楼下喝阿笠会合,只见他已经坐在车夫的位置,手里握着缰绳,对他不停的招手。

他所要求的一般的马车,此时是一辆死马并驱的宝马香车,正浑身金光闪闪,雕纹缀玉停在那里,连马儿的身上都佩戴者细金软甲。

这个阿笠。陆千尘百般无奈的熬了摇头,便踩上踏板,钻进马车内,:“你还真威风!”

阿笠隔着竹帘笑到:“老早就想单独驾一下马车,以前每次出去都是跟张叔一块儿,我都是副手,他从不让人碰他的宝贝马儿,是抽鞭子也只有他才可以。”

阿笠口中的张叔是落阳山庄的马夫,是个热爱马儿的人,除了细细照料他们家里的马匹外,据连吃住都在马厩跟那些畜生在一起。陆千尘很容易想到那个画面。

“好了,按之前的,直接去那里吧!”

“好嘞!”

阿笠手里的鞭子一挥,传来一阵抽响,这辆中上等的马车就飞跑起来。

它穿过宽阔的街道,朝着鱼落江边飞驰,路上的行人见了都纷纷躲开,以为里面的人是什么名门望族正要急着出门儿办事情。

那个驱车的少年意气风发,浑身都是干劲儿。马车的帘子被风掀起,行人瞥见,里面正坐着一位身着白色绣锦大袄,头戴白玉莲花发冠的翩翩公子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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