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追随(一)
自从金知越看上了那个店之后,一直都在想着办法,如何能让自己被被自己爹爹和娘们发现而跑出去。可是这件事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若是从门出去的话,那肯定逃不过那么多的侍卫的眼,很快就会被发现的。但,这样拖得越久对自己越不利,若是被人买走了店,那就得重新找店铺了。虽然说那机会很小。而且,最重要的是,自己早开店,早挣钱啊!
想啊想啊,办法总是会想出来的。于是,在金知越挣扎了很久,思考了很多,死了很多的脑细胞的时候,她终于想出来办法了。
这天,金府来一个自称是被小少爷买来的人。守门的侍卫听到那人这么说,就找人带那人进去了。毕竟金知越那天回来时,早就向那些人说了若是有个少年来的话,不能太过阻拦,直接就叫人带去找她。
当然,金知越在看到那个少年时还是有点惊讶。毕竟若是自己绝不可能因为这点银子就将自己卖掉的。而且自己也给过那个少年机会,给的银子绝对超过买棺材的钱,而且那剩余的钱也足够那少年过了这段日子的了。那少年要走的话,也是很容易的。不愿意留下也是自然的,毕竟读过些书的人总会带着些傲骨,轻易将舞文弄墨的手用来伺候别人,定是万万不能的。
“叫什么名字?”金知越看着下面站得直直的少年,一身残破的衣衫却是异常整洁,清俊的脸上挂着一副不染世俗的表情,似乎什么事都与他无关,带着清冷的气质。
“刘云逸。”淡淡的语气中透着冰冷,并不因金知越买了他而觉得自己有什么低于他人。
“为何到金府来?”金知越问着,此人身上带着超越常人的傲骨,如果为自己所用的话,忠心程度绝对不会低于那些死士。
“我不想欠了任何人。”仍是冰冷的语气,却终于带了一丝人间烟火的味道了。
“那好,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小厮了,当然,你不用伺候我,但是我在的地方,你必须要在。好了,路豪,你带刘云逸下去,为他准备些衣衫,房间就在旁边好了。秋梦,你去跟我爹爹禀告一下刘云逸的情况。”金知越吩咐着。虽然知道不久,她爹爹就会来询问了,来的可能还有自己那几个宠自己的娘了,及几个姐姐。
“小越啊,你怎么能随便就到外面捡个人来,要小厮,这府里太多了,随你挑选不是。”正想着,很快,闻风而来的自己的娘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