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狂风大作,危险的旅程因为这场突卷的大风,步履艰难。
“停下……”
命令被风卷走,没留下任何声息。
阿穆尔脚下一塌,顺手松开卡玛,自己陷了下去。
“阿穆尔。”
卡玛反应过来去拉,人已没了影子。
没工夫想结果,身体也跟着跳入追随阿穆尔而去。
“王爷,王妃。”
洪亮的呼喊,随着飓风,踏平戈壁,传上九霄。
翠鸟鸣笛,欢笑嬉闹,一波接着一波,传入耳膜。
卡玛被外界的声响扰的不得不睁开双眼。
入目是满室的奢华,家具,沙帘,被褥,珍贵稀有。
疲惫的起身,再环顾房间,这是中原吧!
只有中原的家具才能发出这么清香的木制味,草原上太干燥,风又大,早就吸了家具的风华,没有古色古香的韵味。
下床,床下竟没有鞋。
她被救了,阿穆尔呢!
光着脚想出门,门口传来声音,伸进来一个虎头虎脑的小脑袋瓜。
“醒了。”说的是汉文。
卡玛刚想问话,小家伙人跑了。
过了一会儿,又进来一个年轻的中原女子,纤细的骨骼,眉眼清澈,肤白如雪,神韵流转,甚是灵动,绕着卡玛左瞧瞧右看看。
“长得还真不错。”
卡玛想说话,张了张口,才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她发不出声音。
震惊的看着眼前的女子,她怎么了?
“你掉下来时,磕到头了,翔说会影响大脑,有一段时间说不了话,你不用担心,不会很久。”
年轻女子给卡玛做了解释。
卡玛想问许多事情,可她不能说话,用手比划了半天,急得想哭。
女子想了半天,“你等一下。”
出去拿了纸笔过来,“会写字么?”
卡玛点头,执起笔,用汉字写下自己想问的话。
“你会写汉字呢,不是蒙人么,怎么会写汉字?”
听见里面讲话,小胖孩儿又一次探进脑袋,“诺笙儿,那个女人不是鬼吧!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还能活着。”
女子没理他,拿起纸,看了看,“我们全家在山脚下发现的你,你磕坏头,周围没其他人,大概昏迷了三天。”
卡玛懵了,她掉这儿来了,阿穆尔应该也在附近,想让人家帮忙找,想想又作罢,中原比草原凶险,各个宫派之间明争暗斗,求错了人怎么办。
看卡玛踌躇不绝,女子自言自语道:“不会是真磕坏脑子了吧!有点傻傻的。”
转身走了。
小胖孩立在原地,看着卡玛,“这才符合逻辑,能活下来着有点残疾才正常。”
说完也走人。
卡玛又好气又好笑,这两个人不糟踏人始不休呢!
敛眉自己安慰自己,她能平安脱险,阿穆尔也不会有什么意外,都是一个地方掉下来的,差距不会很大!上次她和韩单就掉一个地方去了。
救卡玛的一家人复姓东方,男主人名翔,那位女子是他妻子诺笙儿,胖嘟嘟的小家伙是小主人小不点。
说起这个名字,小家伙很有意见,这长大了怎么办,上不了台面。
东方翔冷峻,“有意见你就好好吃饭,不准挑食,长成我这样的个儿,就给你改名字。
为了这个目标,小不点拼命的饮食,结果呢!就是卡玛看到了现状,不但没纵,还横了,一个肉球,让人有踢出去的冲动。
东方一家都是活宝儿,男主清冷,不苟言笑,女主活泼好动,热情友好,小不点更不用说了,随他娘,缩小版的诺笙儿,爬房上墙,捉蛇偷果,没一刻安宁。
小不点性格遗传了诺笙儿,长相却像及了东方翔,长大也是一个英俊潇洒能迷倒一大片美女的帅哥。
对卡玛,东方家人很周到,给卡玛的所需所用最好最昂贵,让卡玛常常有幻觉,这一家人是造钱的吧!都没有节制的想法,似金钱如粪土。
也许是家里没什么外人来,诺笙儿很喜欢卡玛,没事就来找卡玛唠家常,卡玛不能讲话,而且也不能表达的的太明显,毕竟有哥哥赫律在中原的微妙关系,有些保留。
诺笙儿也不在意,常问卡玛有没有成亲。
提起这个,卡玛就会想起阿穆尔,那个家伙不是说等他们回仫北了,就成亲么?
对感情,卡玛不通透,问诺笙儿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
“喜欢一个人就是,看不见他就想他,时刻惦记他,出门是否安好,是否好好吃饭,看见他和其他的女人在一起,不舒服,生气,发脾气。”
“那怎么知道对方喜欢自己呢?”
“看眼神,他看你时,是不是迷离眷恋;看心意,是不是特别了解你,知道你在想什么,做什么。”
“如果对方从没说过喜欢的话呢!”
“说不说重要么,你在乎一个人是否说过喜欢的话。”
卡玛摇头。
“你看看,你都没有,却喜欢对方,对方为你做了那么多,喜欢你到什么地步呢!”
卡玛沉默,她错失了多少和阿穆尔在一起的幸福时光,情早已动,就差她了悟。
“诺笙儿,谢谢你,我明白了。”
“明白就好,有些人就怕明白了却不去做。”
“我想离开这里可以么?”
“现在不行,你现在不能讲话,东方翔那个庸医再给你配药,你好不容易来我家一趟,走时不能说话,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欺负自己姐妹,那多没面子,再等一等吧!”
诺笙儿挽留卡玛,卡玛也不能强走,她也不敢得罪东方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