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掐丝珐琅
孙毅腾好险扶住了外甥女“你这孩子走路仔细点。”
金敏囧了,都怪艾司这个死孩,大庭广众的让人出洋相。
有人她外孙女吴真女士不乐意了“明明是你扶好,别老怪孩子。”
反正今吴真女士最开心了,外孙女竟然同意让她送,哎呀还和她话了,太开心了太开心了。
“妈,您怎么溺爱孩子呢,这孩子毛毛躁躁的我还不得了。”孙毅腾声抱怨到。
“你这个当舅灸和外甥女计较什么,没个大人样儿。”吴真女士一脸嫌弃。
孙毅腾还想抱怨,但想到自家老母亲这刚出院,别让他又气着了。
“是是是,妈的对,咱们快回家吧,敏敏这腿脚也不利索。”孙毅腾又想起外甥女还没回过外婆家呢,便对金敏到“敏敏啊要不去家里吃顿饭吧,你舅妈还没见过你呢,还有你外公怪想你的,你的照片儿啊摆在你外公书桌上、办公桌上最显眼的位置。”
吴真女士圆满了,本来大儿子第一句话什么腿脚不利索,她当即就想骂他,可是他这下一句话真是太得她的心了。
金敏下意识地想拒绝,孙家一直以来都只是她外婆对她妈妈比较过分,其他人也都还好,但是这个“还好”也仅限于没有对她妈妈无做什么过分的事,至于亲情,在孙家她外公不算什么,吴真女士才是当家的一不二的那一个,外公虽然会私下给妈妈钱还会偷偷来看她但后来因为吴真女士也就没来过了,其他人更不用,脸长什么样金敏都不记得。
就像她大舅舅,要不是人家认出她来,她可认不出人家,充其量觉得眼熟,可不会往亲戚那方面想。
哎,去孙家,她不想去,只是她舅灸最后一句话让她有些触动,她外公在想着她,想起那个虽然妻管严但依然会时不时给她带顿肯德基或者带点儿零食甚至有时候会送她外国名着的老人,金敏有些怀念那时候了。
故鬼使神差的点了头。
见金敏点头了,吴真女士喜出望外,正巧他们也走到车旁了,吴真女士竟然亲自上前给金敏拉车门。
司机老刘呆滞,他在孙家九年多了什么时候见过老太太自己拉车门,老太太整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这样的活都是他做的,老刘偷偷看了两眼大爷扶着的那个女孩子。
更奇迹的事情发生了,老太太热情开门但是金敏拒绝了,自己打开了副驾驶的门坐了进去。
老刘傻眼了,老太太这是热脸贴冷屁股啊,这姑娘到底是谁。
吴真女士僵了僵,自己坐到了后排,孩子总得慢慢接受不是,能回家吃饭已经很好了,吴真女士自我安慰到。
孙毅腾,又不满意了,这孩子上次他跟她了这么多大道理怎么还是这么没礼貌,但看看了他妈的脸色,哎,算了还是别让老太太不痛快了。
到了孙家,孙毅腾主动扶他外甥女。
家里也就金敏外公孙君文在,那个想她的大舅妈根本不在家。
金敏进客厅时孙君文正悠闲地品着茶,心里想着老太婆不在家真是太自在了,虽然去看外孙女的盘算落空了,但是难得自在。
就是不知道孩子怎么样了,哎从没了妈的孩子可怜啊。
“老头子,你快看谁来了。”
吴真嗷的一嗓子,吓得孙君文一哆嗦差点把手里的珐琅杯打了。
老婆子回来了好日子到头了,但是敏敏来了,孙君文,激动了他的敏敏啊,他好几年没见了,这孩子都长成大姑娘了。
金敏要是知道老爷子心里的想法肯定会头晕,都二十七了肯定已经长成老姑娘了好吗,还大姑娘。
“敏敏,你终于来看外公啦?!”老爷子眼圈儿微红,这丫头越长越像他那个苦命的女儿了。
想到女儿,孙君文不免的对老婆子有些怨恨,要不是她固执己见,他女儿也不会那么操劳,他孙家就是把女儿女婿外孙女全接回来养着,那也是事一桩而已,都怪这个老太婆,霸道自私不许别人忤逆。
老爷子这么激动的样子,但让金敏更加怀念时候了,那时候姥爷的零食肯德基啥的不只是满足了她的嘴更是她的精神食粮,她会期待着老爷子的投喂,把那当作黑暗岁月里的一束光。
过去十几年了,老爷子这的老了,那时候他还是蛮矫健的,现在连站起来都要扶一把椅子才能站起来,更不用他走过来的步伐有些哆嗦了。
“外公,您的头发怎么都白了。”金敏有些伤感,时间啊,总是过的这么快,肯德基味儿还没散呢,送肯德基的已经老了。
“你这孩子,我马上八十了,当然已经老了。”孙君文抓着外孙女的手拍了拍“孩子,身体都还好吧,这每次跟刘打电话啊他竟好话,外公到现在都不知道你到底伤哪儿了。”
金敏有些想笑,她外公还是那么可爱。
“外公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就是躺久了,走路有点不利索,过段时间就能完全好了。”
“诶,那就好那就好啊。”
吴真女士酸了,为什么外孙女跟她家老头子也这么亲密,就和她冷淡。
“林妈快去做饭,今啊敏敏在家吃饭,对了,去买点儿虾,敏敏爱吃虾。”吴真女士朝阿姨喊了一嗓子。
“知道了,夫人。”
“诶,林妈在给敏敏弄点儿炸鸡,这孩子爱吃炸鸡。”孙君文紧接着喊到。
林妈还没回话呢,吴真就皱着眉头到,“孩子刚出院,就让她吃的清淡点儿吧。”
一直被无视的孙毅腾逮着机会了“就是就是,爸敏敏睡了半年多了,我找医生问了,她现在呀肠胃功能啥的都还没恢复好呢,以前就靠着营养液,现在得好好的调调肠胃。”
孙君文一听忙到“林妈呀,那啥别做炸鸡了,给孩子熬个汤,再弄个粥,搁点儿虫草啥的,给孩子补补。”
一直被忽略的金敏本人“……”
她想她真的好想吃炸鸡为毛他们就不能顺便问她一句再替她决定她“想吃”什么呢?算了算了客随主便吧。
正话间,外面来人了,来人正是“想念”金敏的大舅妈。
“哟这是谁啊?”林双华一进门就看见家里三个人围着一个陌生女孩儿转,尤其这女孩儿长得还有些眼熟,有点像死去的孙毅欣。
“敏敏,这是你大舅妈,双华呀,这是欣儿的女儿,敏敏。”孙毅腾见妻子回来了,忙介绍到,幸亏是她回来了,他夹在两个老人中间,为难死了,迟钝如他都知道这时候他不能随便帮腔。
“哦~是敏敏啊,怎么不请人家坐呢,孩子身体还没完全好吧?”那从医院回来,林双华就和孙毅腾打听了,所以金敏情况她知道了个大概,更知道了,原来这些年她老公都在偷偷帮金敏不是给奖学金,就是偷偷帮着给点儿工作机会。
婆婆的态度,在医院林双华就看的很清楚了,家里的孩子都不是亲生的,在她亲儿子夭折的时候,林双华还想着在努力孩子还会有的,可是后来医生直接判了她“死刑”知道自己不会有孩子之后,林双华想过要让金敏过寄到她的名下,再怎么这也是老太太的亲外孙女,可是婆婆那时候的态度又让她又让她觉得赢面不大。
哪知道老太太这是转了什么性儿,对这个外孙女上起心来了,难道是因为亲生?
林双华向来跟着婆婆走,所以她打定了主意要拉拢金敏,不管如何,也是个筹码。
金敏不是很喜欢大舅妈看她的眼神,像是在算计什么似的,面上却只是微笑。
还有大舅妈的话方式,仿佛她就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一样,据她所知外公外婆是自己住的没有和儿女住在一起,吴真女士曾经还搞过封建,让两个二媳妇儿晨昏定省来老宅请安。
所以金敏总觉得这个大舅妈,有点儿想要抢班夺权的意思。
众星捧月之下,金敏做了下来,面前的茶几上还摆着她外公刚泡好的茶,金敏眼睛一亮,她对茶一点儿兴趣也没有,可是这装茶的器皿,她一眼就看上了,正经的珐琅杯,还是掐丝珐琅,这工艺一看就是元朝的手法,因为那时候是珐琅刚进中国,做的并没有后来做的那么精致。
金敏有种想要拿起来仔细研究研究的冲动,因为仔细看一下她才能知道这到底是真的还是仿的。
孙毅腾见金敏盯着杯子,以为孩子渴了呢,拿起一个杯子一烫,给金敏到了一杯茶“你外公泡的茶香,敏敏尝尝。”
金敏欢喜地的接过了那杯子。
吴真这才发现孩子进了门她尽顾着别的了,孩子渴了都没发现。
“林妈,给敏敏榨杯果汁吧。”吴真女士一嗓子把刚准备出门买虾的林妈喊回了厨房。
“嗯,茶闻起来很像,就是我不会品茶就知道这茶汤看起来挺清澈的。”金敏一口喝干了杯子里的茶,然后仔细的打量着茶杯里面。
看来孩子真是渴了,吴真女士自责了,她怎么就忘了让孩子喝口水了呢。
“你还嫩知道茶汤,不错不错,现在能有几个孩子爱喝茶啊。”孙君文颇感欣慰,敏敏爱喝他泡的茶呢。
很快林妈端着果汁出来了,金敏只好依依不舍的放下茶杯接过果汁,但金敏的眼睛还是盯着茶杯,这玩意儿必定是真的了。
她外公竟然拿文物泡茶喝茶,这有点不讲卫生吧,更有点儿暴殄物。
见外孙女还盯着茶杯,孙君文高兴了,亲自上手给外孙女又倒了一杯茶。
金敏那个心疼啊,这虽然不是夜光杯,琉璃杯的,但这是文物啊文物!
既然外公又给了她一次机会那么她就只能恭敬不如从命了。
金敏端起了杯子,一口喝干了茶水,心的摩拭着杯子,真想拿回家啊。
林双华一直在观察金敏她发现金敏看这茶杯的眼神怪怪的,心里轻蔑了起来,哎穷鬼就是穷鬼,这泡茶的杯子她都眼馋。
另一个人也发现了金敏对杯子的喜爱。
吴真女士大手一挥“敏敏你要是喜欢,这套杯子你就带回家吧。”
“可那是我最喜欢的杯子啊。”孙君文抗议。
“你这老头,外孙女喜欢的东西,你就别和孩子抢了。”
金敏“……”
她也没她喜欢啊,有这么明显吗?
“不用了,君子不夺人所好,只是外公,这文物还是放起来比较好,尤其是这元朝的,那时候的珐琅刚传入中国,您这对是蛮难得的。”
林双华傻眼了,什么她公公用了这么久的杯子是件古董?这丫头还挺有本事啊。
“你能看得出来?”孙若文一拍脑袋“我忘了,你是学这个的。”
“嗯,所以外公好好保护文物吧不然咱们这种文物痴迷可看不下去哦。”
“你这孩子,既然这样外公就送给你吧,这当初就是你妈年轻的时候从市场上淘的,你这眼光像你妈。”孙若文看向外孙女的目光中带着一抹赞赏。
“我不要,您要是送给我了我会送去文物局或是博物馆毕竟只有那些地方才能好好的保存它。”
虽然金敏的心里一直在敲战鼓,让金敏吧一套珐琅杯收入囊中,但金敏本人还是很理智的,众目睽睽之下她接受了,那不就是又拿了孙家的东西吗?这个她的原则相矛盾。
“你这丫头,那我就把它放到你的嫁妆里。”孙君文有些不太同意金敏的话,一来他用这些杯子一直都是心心再心的,而来他定期给杯子做保养,他不过就是觉得这杯子和他要泡的茶合适他才拿出来的。
孙君文这时又有些庆幸,幸好他没有把他最喜欢的那一套拿出来,不然这外孙女眼睛这么尖,要是也看上了呢。
“你别和你外公客气,他还有好几套呢,除了杯子家里还有好多别的物件儿,敏敏要不要和外婆上去看看?”吴真女士建议到,既然外孙女喜欢她不介意统统送给外孙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