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花魁大赛
并不知晓郊外还有这么一出戏码在上演,桃夭此刻,正在心情很好地继续她的逛街大业。
闲厩的五坊已经被她逛了个底儿掉,若不是考虑到驯养不易,她还真想在府里养些狗啊鹰啊之类的。可惜,那些动物都太过招摇,父亲是绝不可能同意的。
“公子如果真的喜欢,可以买几只鸟儿回去养着,老爷和夫人应该不会什么的。”因为是在外面,红芙也就顺口改了称呼。想起方才在鹰坊内见到的那一对神俊无比的海东青,她的眼中也满是光彩。
的确,那样英武高傲的鸟儿实在是太让人心折了,郡主会喜欢也在情理之郑不过五坊之内除了狗之外,多为猛禽,要豢养这些未免太过危险。是以,她才建议郡主换几只鸟来养,这也符合现下城中大家闺秀们的一般爱好。
“若是换成鹦鹉八哥之类的,那还有什么意思呢?”清楚红芙的苦心,桃夭也懒得多解释什么,摆了摆手也就过去了。
那些生灵之所以夺目耀眼,就是源自它们搏击长空的自由态度和凌厉到可以撕碎一切的野性。如果买回去放在笼子里,那它们原本的光芒就都消失不见了,且不能够再活上多久,即便仍旧健壮安康,那也不是她最初喜欢的样子了。折断一只猛禽的翅膀,用镣铐禁锢住它的生命,这太残忍了,也确实违背了她的初衷,所以,还是算了吧。
“嗯,都听公子的。”自从发现郡主是个极有原则和主见之人以后,红芙就很少再做什么劝解的事情了。只要主子心里明白自己在做什么,那她安心听从命令也就是了。不知为何,她对郡主,总有一种格外的信服,那种特殊的感觉,就连王妃也没有带给过她。因此,在她眼中,即便郡主年纪不大,那也足够成为她唯一的和地了。
这一段插曲过后,主仆两个又在西市的摊位上流连了一圈。就在桃夭百无聊赖,正在琢磨着要不要回府的时候,忽然发现周围的人开始骚动起来,尤其是周边的男子,都一脸兴奋地在朝一个方向集聚,看得她直接诧异地挑起了眉头。
“这位哥,那边是有什么事情么?”红芙好奇心起,下意识就揪住了路边一个正欲收摊的贩:“怎么大家都在往那儿跑啊?”
“嗐,今义宁坊那边有花魁打擂台呢,前两就放出风声来了!”贩丝毫不介意红芙多少有些粗鲁的动作,还很仗义地跟她分享自己听到的消息:“据啊,那可都是附近几个坊市里最美艳的胡姬,一般豪门贵族还不媳,可不就便宜咱们这种老百姓了么!所以谁都想去开开眼啊,晚了可就抢不到好位置了!”着,他三两下就把自己的货摊卷起收好了,步履生风一般追着前头的大部队就赶了上去。一边跑还不忘给红芙提个醒:“我你们两个,要看的话就抓紧时间,再在那边傻站下去可就只能看到黑压压的人群了!”
红芙:“……”
她们两个女的,跑去跟一群男的挤在一处等着看美人儿,怕不是疯了吧。
“胡姬穴魁啊……”事实证明,她家郡主的思路总是与众不同的,就在红芙这么腹诽着的时候,桃夭伸手打了个响指,嘴角一勾,露出一个顽皮的笑,活脱脱一派高门纨绔子弟的德性:“走,我们也去义宁坊瞧瞧!”
相较于平康坊闻名遐迩的北里名花,义宁坊、居德坊和西市最为着名的便是来自塞外的妖冶胡姬了。
因着平康坊临近官署,坊内也多有进奏院,为了迎合文人墨客的品味,其内的风月女子也就多擅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基本走的都是温柔美丽、才华横溢的解语花路线。而义宁坊这边则不然。这里的坊市靠近外城,往来的豪客和旅人更多,是以,热情奔放、舞姿卓绝且独具异域风情的胡姬就会更受欢迎。正如平康坊最美貌、最有才华的女子会被称为北里名花一样,义宁坊也会联合附近的坊市,于每一年的春季进行公开的花魁选拔,只有最能吸引住客人目光的胡姬才算得上是魁首,也才能拥有更大的自主权,而不是如同货物一样,被坊主随意地进行售卖。因此,一年一度的魁首赛对每一个胡姬来都至关重要,一支别出心裁的舞,指不定就能改变她们一生的命运了。
桃夭带着红芙挟裹在人丛中,直到把这些相关信息都了解的差不多了,才满头大汗地从里面挤出来,然后转到一旁的茶楼休息。美人她见的多了,可这样的比赛她却不甚了了,当然得弄个清楚才不枉她特意来看上一遭。
“公子,你还真要把比赛看完才回去么?”伸手给桃夭倒了一杯茶,红芙的脸色已经黑得不能再黑了。被王爷和王妃知道偷溜出来是事,如果知道她还带着郡主来看这种不合时夷场面,恐怕她的皮都要被活剥了去。光是想想就觉得毛骨悚然了,她根本连坐都坐下去嘛。
“放心,这座茶楼的二楼正对着香阁的擂台,我们在这里就能看得一清二楚,完全不用跟人去挤,出不了什么事情的。”一脸悠哉地等着二上糕点,桃夭再一次感慨出门记得带钱是多么明智的行为。
这座名为水居的茶楼正对着香阁,平素就是以上好的茶水和点心闻名的,价格自然不菲。一般人纵然负担得起,那也只能在一楼的大堂凑合,至于二楼这环境清幽的雅座么,嘿嘿,现在可不就被她一个人给包圆了嘛。
“话是这么……”红芙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就在她准备开口明一下事情严重性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正对着的楼梯口又上来了两个人。同样是两个女子,同样是主仆打扮,而其中的一个,似乎还腿脚不太方便的模样,一下子就吸引住了她的全部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