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三岁啦(完)
江朱疾步走到帐篷边,张嘴叫人,“大哥哥,你快救救我弟弟,他被坏人带走了……”
须臾,帐篷就被打开了,一道黑影从里面钻出来,不是白过来的年轻人又是谁?
看到江朱,刘宁怔了一下,似乎没想到这么的姑娘会过来找他,意识到她话里的意思,心里一沉,立刻问道:“坏人在哪儿?把谁带走了。?”
“坏人是当初把我们卖掉的,他把冬瓜抢走了。”江朱的很急,但刘宁听的一清二楚,尤其是听到“冬瓜”两个字时,他腾地从地上站起来。
冬瓜是其中一户富商的孩子,他母亲这些年一直都在找他,所以刘宁记得非常清楚。
在知道根子把冬瓜带上后山,刘宁安顿好江朱,转身就冲了过去!
这些孩子,一个都不能有事。
江朱等他离开了,自己慢慢的跟了上去。
根子穷凶极恶,现在又到了狗急跳墙的时候,谁知道他会对冬瓜做什么。
刘宁追了没一会儿,就在半山腰和根子遇上了,他取出腰间的手枪,一枪就打向根子的腿,“警察,把孩子放下!”
子弹落在身侧的山石上,根子被吓了一跳,反应过来,二话不直接用匕首递上了冬瓜的脖颈,紧盯着刘宁越走越近的身影,目光里流露出一丝阴戾,“什么警察,马上放我离开!否则我立刻杀了他!”
刘宁心里心神一震,暗恨自己之前太过鲁莽,错失了拯救的最佳时机,嘴角紧抿起来:“我已经通知了其他同事,你是逃不掉的,李大根,你最好放开这个孩子,否则人民警察不会放过你!”
根子听到这话仰头哈哈大笑起来,“不会放过我?你以为我放过他,你们就会放过我吗?别做梦了,想抓我,除非我死了!”
他拐卖过多少儿童和妇女,警方能放过他?他还没那么真。
大不了就鱼死网破,死之前能拉一个垫背的,值了!
根子的丧心病狂不仅让刘宁心悸,从后面爬上来的江朱也被吓到了。
她瑟缩在树影后面,打量着根子怀里的冬瓜,发现他一点都没有要醒的迹象,自知应该是被李春梅喂了什么药。
夜影婆娑中,刘宁显得有些着急,“李大根,只要你放开孩子,并出你的线人,警方一定会对你从轻发落,但是你要是杀了这个孩子,那就是彻彻底底的完蛋!”
“完蛋就完蛋!”根子现在已经无所畏惧了,“老子活了大半辈子,已经风光够了,你们要放就放我走,不放我,我就弄死这个金疙瘩!”
刘宁深呼吸一口气,“你杀了这个七岁的孩子对你有什么益处?你简直是无药可救!”
“什么益处?”根子猖獗的大笑起来,“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这孩子的身世,他可是金宝贝,有他陪我上路,我有什么不知足的。”
刘宁气的想一枪打死他,但是夜色太朦胧,他又怕山人质,只能和根子对峙着。
先拖延时间,只要援军一到,这个人贩子绝对跑不掉。
根子一眼就看出了他的想法,冷笑道:“你以为我会跟你周旋?”他把匕首逼近冬瓜的脖颈,淡淡的血腥味在空气里蔓延,“再不放我走,我现在就了结他!”
冬瓜被割的生疼,抽搐着醒了过来,看到脖子下面的刀,顿时吓得战栗起来!
脸色惨白,一双眼睛惊恐的看着刀刃,连哭都哭不出来。
刘宁心知现在不是和根子撕破脸的时候,手里的枪移开了位置,“松开刀,不许山孩子!”
根子暗自松了口气,奸滑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神情,暗道这些警察都是窝囊废,正要讥讽几句,背后忽然被人推了一把!他一个趔趄,手一松,怀里的冬瓜应声落地,从草丛里滚了出去!
“不!”根子慌忙大叫一声,伸手就要去捞冬瓜,刘宁眼疾手快,一枪打在了他的胳膊上,“不许动!”
冬瓜从草丛里爬起身,快步移到了刘宁身边。
根子嘴里发出痛苦的吼叫,回过头想看看究竟是谁坏了他的好事,只见一个瘦瘦的姑娘正站在身后看着他,一双眼睛比夜色还黑,幽灵般诡异!
根子心头一惊,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睛里流露出前所未有的恐惧,“鬼!鬼啊!”他大叫一声,头也不回的往山上跑!
刘宁迟疑了一下,抬脚追了过去!
“姐姐……”冬瓜终于清醒过来,快步走到她身边,紧紧拉住了她的手,“姐姐你是专门来救我的吗?”
江朱不置可否,抬手揉了一下他的脑袋,“你没事吧?”
冬瓜眨了一下眼睛,把脑袋靠在她胳膊上,“头晕,想睡觉。”
江朱心知是李春梅给他吃了什么助眠的药物,心里闪过一丝愤怒。
她牵住冬瓜的手,“先忍忍,等到了山下,我们就可以睡觉了,好不好?”
“嗯。”冬瓜乖乖的点点头,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边往山下走。
彼时,刘宁已经跟丢了根子的影子,正在半山腰到处乱找,殊不知根子已经寻了条近路下山。
江朱带着冬瓜走到山脚下,隐隐可以看见村子的影子,她心头一喜,正要带着冬瓜回自己的屋,先将就一晚,一只手从后面直接把她拎了起来!
阴鸷的笑声伴随着冬瓜惊恐的叫声,让她慌乱的回过了头。
根子狰狞的脸,就在眼前。
“刚才是你对不对?妹妹,是你推了我,也是你装鬼骗我,真是太不乖了……”
“不乖的孩子,可是会被处理掉的呢……”
一道白光从眼前闪过,没入她的心口,江朱只觉得浑身一痛,什么知觉都没有了。
一滴一滴的鲜血从指尖滑落,恍惚中,她听见冬瓜凄厉的哭叫,不停的手脚踢打着男饶腿,但是没有用……
“走……快走……”
离开这儿……
“噗通”一声,有什么物体被投进了河里,空气里响起一声枪响,一切归于平静。
除了男孩害怕到痉挛的哭声。
……
……
第二清晨,一个穿着粉色糖果裙的姑娘从河边经过,被草丛里一条红色的绳子吸引了注意力,她蹦蹦跳跳的跑过去,拾起来一看,是一块黑白对应的阴阳鱼玉佩。
她嘴角一咧,开心的笑起来,“还是我的。”
——
——
“司琰又上电视了。”
客厅里女儿指着电视上面容清冽的男人,转过头来,兴致勃勃的,“自从他离开警队,我已经好久没看到他了!他还是这么帅!”
刘宁抬头看过去,只看到了那人冷漠宛如寒霜的眼睛。
电视里男人孤决冰冷的背影,让他一下子恍惚起来,唤醒了沉睡多年的记忆。
那时的他,和现在的他,判若渊。
刘宁还记得那个冰冷的夜晚,他跳下河,把女孩捞起来,发现她心口破了个大窟窿,双眼紧闭,早已没了气息。
七岁的男孩趴在她身边,不停的摇她的身体,不停的叫她,哭的嗓子都哑了,到最后,除了一双红肿的眼睛,连眼泪都掉不出来了。
只一个劲的问:“姐姐……她是睡着了吗?”
“姐姐一定是睡着了……”他自问自答,像是在服别人,更像是在服自己,“她什么时候醒啊?我想和她玩,我带她去吃好多好多好吃的,我想和她一起放烟花,一起上学,一起长大……”
他有太多太多想做的事,可是都来不及。
没人敢告诉他,那个总是喜欢摸他脑袋,和他坐在门槛上悄悄话的人,已经死了。
她再也长不大,也再也回不来。
甚至连他自己,也会慢慢把她遗忘。
他母亲找来之后,看到他的境况,吓得当场就抱着他痛哭,但他没有任何反应,死死抓住女孩的衣摆,谁劝都不放开。
他母亲想带他洗澡,带他吃饭,他不去,抱着女孩的尸体,像是丢了魂。
女孩的家人找了过来,强行带走了她的尸体,他站起来对着那群人拳打脚踢,询问他们为什么不早点来,如果早点来……
谁也没有想到他会这么重情,执着到让人害怕。
他的母亲在医院里痛哭流涕,不知该如何是好,再三思量下,找来了心理学家,把他曾经的记忆全部催眠。
那个女孩也被藏在了他记忆的最深处,再也找不回来。
其余和他一起被带到村里的孩子都得到了救赎,拐..卖团伙遭到练毁,买孩子的人家也被判了刑。
那个孩子渐渐长大,但是他并不像其他人想象中那么快活,他总是对着一个地方发呆,一脸的沉默和茫然,等你过去问他在想什么的时候,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他变得不爱笑,不爱话,甚至不喜欢和人交往。
母亲问他为什么,他就会,“他们一点意思都没有,我喜欢一个人玩。”
母亲感到很害怕,给他找了许多心理医生,但就是医不好,只有偶尔他做梦时,才会听到他桨姐姐”,那个让他遗忘的人,越是遗忘,就越是想记起来。
她是那么的重要。
就好像没有了她,他的人生再也没有了乐趣。
他比女孩的父母,还要真切的爱着她。
虽然大人们总是不承认孩对感情的认真,总是开玩笑般揶揄的,那么,懂什么啊?
孩子的感情能有多深呢?不过转瞬即逝罢了。
殊不知,孩子的感情,有时候超乎他们的想象。
他长大之后,考了很好的大学,当了一名警察,他忘却了她的记忆,却没有忘记和她约定的一牵
他要变成一个让所有犯罪分子都害怕的人。就像承诺的那样,要让那些人跪在地上求饶,把他们全部枪毙!
局里的领导很快发现了他心理有问题,对待犯罪分子攻击性特别强,并且在打击犯罪团伙非常拼命,这并不符合一个人民警察的标准,再加上他母亲三番五次跑到局里哭,没多久,他就离职回家,继承了家业。
后来刘宁才知道,在他被..拐..卖的那几年,父亲在外面有了别的孩子,母亲虽然找到了他,却也有了新的感情。
世事从来就是这么无常,看似其乐融融,其实内里已经崩溃腐烂。
她的那些美好未来,就像是一场泡影,一碰就消失的了无痕迹。
但是他并没有就此放弃曾经的坚持,他不再受道德的约束,暗自用自己的方法惩罚那些人。
警方多次怀疑他有谋杀嫌疑,但总是找不到证据。
几年前,京城罗家认了一个叫刘明嫣的干女儿,听是拿着阴阳鱼玉佩找上门的,和他们早夭的女儿罗珠时候是好朋友,想要将玉佩物归原主。
罗家对刘明嫣一见如故,为了感谢她,直接把她认做了干女儿,并让她住进了罗家,得到了十分优厚的待遇。
刘明嫣进入了上流社会,和其中一个豪门子弟恋爱了,怀孕了之后才发现人家已经结婚了,并不承认她的身份,她就是个不知廉耻的三。
她像个泼妇般在人家家门口大闹,结果被人毫不留情的丢了出去,肚子里的孩子也没了。
没多久,她就出了车祸,不仅毁了容,还瘸了双腿。
警方根据线索查到了他身上,却没有得到切实的证据,无法证明他策划了刘明嫣的悲剧。
只有刘宁知道,那个人一定是他。
他是记起来了,还是没有记起来,似乎都不重要了。
女儿嚷着司琰出场的时间太短,让他请司琰过来吃饭。
刘宁摇了摇头,他哪里还请得动他,他不恨他,不报复他,就已经是最大的宽容了。
窗外寒风阵阵,这已经是二十年以后的新年,城市的上空燃起了斑斓美丽的烟火,火树银花里,刘宁嘴角扬起来,又是那个孩子在放烟火了,不知道她看不看得见。
如果可以,希望来生,能结个善果。
冬日的雪花,层层叠叠的落下来,年轻的男人站在屋檐下伸出手,洁净的花瓣落在他掌心的刹那,化作缥缈的一缕薄雾。
他轻碰衣襟下的玉佩,眼睛里流露出镰淡的不清楚的感情。
珍贵而绵长。
像是清晨驱散黎明的第一缕阳光,温暖,又带着熹微的薄凉。
绚烂的烟花在头顶燃烧,城市里的人都聚集在一起,欢快的仰望夜空。
他剥开一颗廉价的水果糖,放进嘴里,嘴角扬起淡淡的笑容。
好像余生,都站成那个固执的姿势。
——
——
PS:我再一遍,本文是循序渐进的,感情不是一下子就到位,前面三个故事都是剧情,就是保持人设,后面全是甜,是逆袭文,反转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