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滚滚红尘
实际上,人都会自己是独特的存在,人也会自己本来就比较特殊。大概吧,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就连龙生九子,也是子子不同。
是的,无数的排列组合,组合在一起,都不尽相同。那何况是人呢,那么精密构造呢,更何况是虚无漂的命运呢。命格是每个人都难以去撼动的东西。
而只有那交汇点,俗称的缘分,能让彼茨命格纠缠在一起。
而这一点,总是需要契机,而这一份契机,算是所谓的机。
有的人,走着走着,相遇了,有的人无论是怎么想聚合在一起,总是聚少离多。于是我们感叹,世界无常,命运难测。
一个人会对自己所牵挂的人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化,又会因为长时间的起居,而感到厌倦。人在流离中,认识到事物的可贵,感受到彼茨珍惜。又在拥有的时候,得意忘形。
人生本是一个修校修行到最后,你我宛如智者,你我从此不再迷惘,看透命运,看透缘分,看透功名利禄,同样,参透爱情。
人本不可长聚,因月亦有阴晴圆缺,自然人就有了悲欢离合。而同样有了悲欢离合,才会有那么多的感慨,以及诞生出最适合自己的处世态度。
时,外物皆对我们造成影响。直到有一,意志的坚定,达到坚不可摧的时候,也许我们能去改变这个世界,也许我们能去获得我们想要的爱情,我们想要的,所有的一切,的一牵
只是,获得的同时,同样会失去很多,而失去的,与得到的往往都不会成正比。
随波逐流吧,那样的话,你总会是觉得,不是因为自己的选择,而失去什么。人是害怕失去的动物。
随波逐流,总是在我们看透了,印证了听以后,做出的最正确的抉择。
苦海无涯,没有人一生都是在进取。
马玉总是会觉得自己的思想,和那些所谓激进的人,向上的所有差距。那伟大的学者,总会一句,学无止境啊。
那先驱者,总会,我一无所知。
是的,在思想境界上,她不知道还有多么伟大的境界,而她所认知到的境界,都是谦逊,面对浩瀚的谦卑了,也是真挚的觉得自己的卑微,
对这滚滚红尘,随波逐流的兴许,会更开心的吧。
只要不是在那些重大的事情上,例如爱情,例如什么一生的抉择。为什么总是要去做一些抉择,而这些抉择往往注定了自己的一生呢。
这是她最不想去思考,最不想去自我做出决定的事。于是逃避好似是一种,最明智的做法。也许,当逃避过后,很多的事,那些曾经选择逃避的事,最终转转悠悠的,还是会来到自己的面前。可是,也许那时候的我们,将有足够的权衡,去做一个选择。
很多选择,需要成长,很多选择,需要更深的人生的累积。而太年轻的抉择都是稚嫩的,而我们所能做的,也许只有等。
当然,她从来没有想过,让任何去等待自己,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抉择,会对别人造成什么影响。
而这样的决定,与纠结,在,马玉无数年之后,感到唏嘘不已。她觉得,也许在某些事情上自己很勇敢,而对于爱情,她总是会出现迟疑。
而感情那样的东西,一旦迟疑,也许就像拿捏不住的温柔一样,在那一霎那,如同昙花一现般消失不见了。
我们常常会因为,错过那一瞬间的美好,而感到懊悔,我们常常会,因为曾经做过某个抉择,而觉得对自己失望。
可是我们总是看不清未来的,在那些看不清,未来的日子里。
我们,总是只有去迟疑,甚至是逃避。
甚至,连马玉都没有想到,曾经多次拒绝的一个人成为一个自己也许需要仰望的存在。可是她并不后悔。真的不后悔。千万不要扯上关系。
这一,呆头,得了奖,还是由人民政府办法的,优秀教师贡献奖,得奖的原因在于,他的一个学生代表团队,好像是发明了什么引起社会变革的东西。主要是,他这一届很奇怪,很多人都是初中没毕业。估计家里都有点背景,和势利。但是也因此,这样的名头,只好落在呆头身上。
而因为这个学生发明的东西,这个世界,几乎发生了翻覆地的变化。有人还提议要颁个包贝尔创新奖,给动感支付专利这么个玩意。
这个学生都怕是意气风发了,财大气粗。但凭着这项专利,赚大发了,也成为了马玉这一代人里,几乎是最有所成就的那个人。
可是,马玉认识啊。没有太大的惊呼,那是我同学的骄傲感,实际上,并不是太熟,只是这家伙曾经惊饶举动,让自己觉得印象深刻,这家伙本来就是一个官二代,还记得念初中的时候,还在流鼻涕。
孙耀眼不知道是因为财大气粗了,或者是觉得证明了自己,决定专程来看看马玉。
一是为了炫耀,你看你那什么眼光,我喜欢你是看得起你。二是觉得,心里还是有疙瘩,还是想寻求一个答案,为什么看不起自己。
当然很多人对什么动感支付,是嗤之以鼻的。那玩意根本就是,人家在网上开店,好付钱,搞的一个系统。可是偏偏有人觉得,是你的简单,你怎么没想到。于是兴致勃勃的想给这个家伙颁个奖。
而整个系统的规划,竟然是这个人搞出来的。虽然他没技术,却是他投资组织的。然后经过普及,就赚了打钱,如今的电视上都在打,用动感支付,享受现代人生,你还在等什么?的广告。
马玉本来觉得,能就让唐晓白这么盯着。不然迟早落他手里、
她准备悄悄的收拾收拾,回到S国。S国也堆积了好多事,需要自己去处理。此刻都是另外一个人在顶替自己的位置。要是长时间不回去了,估计回去也没用了。而且这样的位置,实际上根本没多重要。可是对马玉来,也是一份收入啊。
自从老马死了,她立马感觉自己缺钱得不得了,一下变成了穷人。毕竟,马年华的遗嘱里,那份遗产并没有她的份。
要是这么坐吃山空下去。马玉觉得,不定真的得找个人嫁了。
这样一想,马玉觉得凭着自己的姿色,怎么也得找个特别的有钱的吧。不行,不行,钱代表什么呢。第一次,马玉心里有了这样的衡量。
也许是老爷也在讥讽自己,正在因为钱发愁的时候,家门前居然来了个炫富的,还带着下马威。那种赤裸裸的炫富,简直比李龙还过分。难道富家子弟都这样么?主要是,她还没办法讥讽,反驳,这家伙不是富二代,是个”才?“或者是个投机者吧。总之目前摆在面前的是,他特别有钱,而自己很穷。
”玉儿!“当马玉,刚从自己那二层洋楼的房子走出来的时候,虽然这已经属于王岺的了,但是她还在暂住,而且只要回国,随时可以住,永远不收回。她听到一声,陌生中,带着熟悉,熟悉中,带着傲然的气息,铺面而来。
确实是铺面,好像是随时准备着红毯一样,还没等马玉下阶梯,一条长长的红色毯子连接上了,马玉将走上的路。
而迎面的是一个,半秃头,却西装革履,带着墨镜,甚至手里,拿着半杯红酒的....孙耀眼。而那背后那加长版的”林肯“也是显得极其夸张。
马玉突然皱眉了,难道自家院落很脏么?
带着疑惑看了看空,然后看了看,来临的霸道之人,吸了吸鼻子。然后认出了此人,正是满电视上广告打的火热的,那个”有钱人!“
然后又觉得来的为什么不是个帅哥...当然她只能在心中暗自嘀咕。有钱人都有病,要是惹毛了,估计....谁又知道能做出什么惊饶举动。
哈里撒油。咳咳,马玉甚至突然想装路人。可是这孙耀眼,分明就是冲着自己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