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同生 共死

霍衍最近总是会想起八年前和洛一鸣告别的那个时候。

彼时的他已经得知了灵犀剑中藏着的秘法,满心想着的,都是完成师父遗志。

而首先要做的,是去往独角山养剑。

这一去,便是整整三年。

临行前,霍衍将从顾慈那儿讨来的镇魂石给孝戴上了。

“这个石头好丑。”洛一鸣揪着那颗形状不规则的黑黢黢的小石子,面露嫌弃。

霍衍瞥她:“丑也戴着,每天都戴。”

本以为会遭到拒绝或者质疑,却没想到孩子听了,欣然点头:“哦。”

那模样,要多乖巧有多乖巧。

霍衍很是欣慰,揉了揉她的头:“天天,我要出趟远门,明天就出发。”

孝愣住:“什么时候回来。”

霍衍:“等你十四岁的时候,我就回来。”

洛一鸣默默想了想,说:“好久。”

霍衍:“一会儿带你去见一个叔叔,我不在的时间里,有任何问题都可以找他。”

他思来想去,还是放心不下,所以打算将孝托付给顾慈,让他帮忙照看着些。

没想到,洛一鸣听了这话,眨巴着眼睛,很快将头摇得如同拨浪鼓:“我不要。”

霍衍一愣:“怎么?”

她抿了抿嘴,说:“我可以照顾好自己。”

看着孩子别扭而且抗拒的神情,霍衍也只好作罢:“好吧,那你要说到做到。天黑了尽量不要出门,走路的时候不要东张西望,专心一点。甜食少吃一点,每天睡前都要记得刷牙。最近都不怎么咬指甲了,再接再厉。写作业的时候不要一边吃东西……”

他的话被洛一鸣打断:“你说这么多我怎么记得住,我们可以每天打电话的。”

霍衍轻轻捏了捏她的鼻子:“我去的地方没有信号,打不了电话。”

洛一鸣瞪大了眼睛,似乎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神仙哥哥,我也嫁给你好不好。”她突然说道。

孝这没头没脑莫名其妙的话叫霍衍怔住,他只当是童言无忌,失笑道:“好,等你长大。”

洛一鸣立刻追问道:“长多大?”

霍衍眨眨眼,想了想,道:“长成大姑娘。”

“怎么样才算大姑娘。”她好像对这个问题格外执着。

霍衍含笑道:“好好吃饭,好好睡觉,长高一点,健健康康的,每一天都开心,笑起来比现在还好看……像这样长到十八岁,就是大姑娘了。所以,天天,要好好长大,知道么。”

洛一鸣笑得灿烂,用力地点头:“好。”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自己一心想着离开,忽略了很多东西。

孝的一些小心思也完全没有发觉。

比如,她之所以抗拒和顾慈见面,是因为没有安全感。她担心自己将她托付给了别人,会走得心安理得,甚至不会再回来。

比如,她说记不住那些叮嘱,其实是想要自己每天打电话给她。

孝是在舍不得,可霍衍却只想着如何稳妥地道别,然后安心地没有任何牵挂地离开。她的情绪他未曾留意,她的感受他也未能照顾。

甚至,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其实并不记得,自己曾经答应过一个女孩,要娶她——更不会知道,他这句随口许下的玩笑一般的承诺,那个孩子真的有在认真等待。

霍衍想起洛一鸣被黄粱鼓惑了心智的那一晚,她皱着眉对自己控诉:“你答应过要来娶我。”

是啊,他答应过。

他怎么就能忘记。

又怎么能对她的不舍和难过熟视无睹。

怎么可以,离开得那样轻率。

至少,他应该好好听她讲话,也记住自己说过的话。而不是自顾自地说再见,挥手转身离开一气呵成,背影了无牵挂,潇洒到近乎冷酷。

至少,他应该给她买一支糖葫芦,向她认真地道歉。而不是让那掉在地上的苦涩成为他留给孝的最后的味道。

那双他无法拒绝的眼睛,那个他认真想守护的孝,最终没能好好长大。

“我可以去你家吃年夜饭吗。”

“我拿得可稳了,既没磕着,也没碰着。”

“这是我们的约定,因为神仙哥哥你需要我,所以我找到了你。”

“因为我要和你告白。”

每一次,都是孝在勇敢地靠近自己,无论被怎样冷漠地拒绝,无论多少次被粗暴推开,这个缺心眼的孝总会不屈不挠地再次凑上来。

她的陪伴也许很笨拙,横冲直撞的同时,却也无孔不入,与霍衍而言,仿佛某种救赎。

霍衍曾经无心插柳柳成荫地发现,沾了灵犀树树汁的特制匕首能够破解无坚不摧的往生藤。

给这把匕首命名时,他首先想到的,便是这个孩子。于是,他用天天的名字给这把匕首取了名,叫做:“冲天刃”。

虽然小小一把,却力量惊人,不可取代。很像他的天天。

他喜欢这个孩子,虽然她曾说过,自己的这种喜欢“不一样”。

这个问题他从未细思过,也懒得去想。

管他那么多,霍衍只知道,他要给这个孩子他所能给的一切,要她健康平安,无忧无虑。

他想看到那双眼睛永远明亮,想看到她一直笑得灿烂。

他会给她最好的结局。

霍衍绝不允许,她在最好的年纪就这样白白死去。

“即便再强大,也会有无法守护住的人,而这个人,往往是我们最想守住的那个。”

师父遗言里的这句话,霍衍在这一刻彻底懂了。

“在这样的时刻,能帮你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些让你怀着满腔仇恨,让灵犀剑出鞘的家伙们。”

——而这一句,他也终于明白,师父意有所指的,是谁。

能救洛一鸣的,是三家。

于是,当三家上门要人时,霍衍很干脆地应下了。

而后,他向长老们讨的第二桩人情,便是:帮助他让一个注定要死去的人复活。

灵族人的治愈之术只能救死扶伤,不可起死回生。

但身为烈焰,却拥有着这个能力。

只不过,动用这个能力,要付出的代价并不寻常。

烈焰可以在三家长老的见证下同灵犀树签下灵犀回生令,这个契约的本质其实是烈焰将自己的阳寿同他人共享,二人成为命运共同体,同生,共死。

这样的安排,于霍衍而言,再合意不过了。

这个一点不让他省心的孝,想必到时候会老实惜命许多。

如此,甚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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