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封门村
在玄气决中,古往今来,但凡是有点名气的兵器都被记录在案,这山河社稷图当然更不例外。
山河社稷图记录着洪荒山水地脉的走向,是洪荒的地图。内里自有大千寰宇、山川河岳、光怪陆离、日月星辰、花草树木、飞禽走兽、山川地脉....
而且,这山河社稷图是女娲的法宝。
从回到家得知女娲元灵,到蛇精提到女娲娘娘,又到现在找到女娲法宝山河社稷图,这一连串的线索,让周广志更加迫切想要寻找到女娲转世。
但是令周广志疑问的是,山河社稷图为什么会在蛇精的蛇胆内,因为距玄气决记载,山河社稷图在封神大战之后就消失了。
有人传闻山河社稷图被女娲送给了灌江口二郎社,也有传闻在封神之战后,山河社稷图被女娲收回,但是这都没有依据,也再没有人见过。
现在山河社稷图重现人间,若是被江湖流派得知,恐怕会因为抢夺它而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周广志不敢犹豫,立即将山河社稷图放到戒指内,并且设置一层封印保护起来。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周广志在没有足够实力之前,是不会轻易把它轻易拿出来使用的。
另外,周广志将她的妖丹也给取出来放到戒指里,他害了这么多人,现在已经被杀死,那些东西早晚会便宜了别人。
有便宜不占王鞍,便宜谁不是便宜,为什么不能便宜自己,周广志拿的是毫无愧疚福
一把火将蛇精的尸体烧掉,周广志站起来就准备离开。
“走,哥哥。”
周广志的胳膊突然被挽住,一阵扑鼻的香气传来,周广志尴尬的愣在原地,伸手向自己胳膊出摸摸了。
周广志摸到了一只手,那明显是一个女孩子的手,芊芊玉手透着婴儿白,好像一下子就可以挤出水来,白白的肤色,想那初雪一般,肤如凝脂,仿佛是一件绝美的艺术品般的纯净。
周广志机械的转过头,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正满脸含笑的看着自己,她秀雅绝俗,自带一股轻灵之气,肌肤娇嫩,神态悠闲,美目流盼,桃腮带笑,含辞未吐,气若幽兰,不尽的温柔可人。
尤其是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清澈明亮,如山泉般清凉洁净,带着无尽的灵气。
“你是?”
周广志尴尬的问道。
“哥哥,我是澜汐啊,你不认识我了吗?”那女孩甜甜一笑,勾魂夺魄,周广志差点陷了进去。
“你是澜……澜汐?你怎么就……就变成人……人了?”周广志惊讶的合不拢嘴。
“可能是刚才那个蛇胆的原因吧,我吃了它之后就变成了人形,怎么了,哥哥不喜欢吗?”澜汐的声音没有变化,可是换成这般样子出来,周广志一时还有点难以适应。
“喜……喜欢,喜欢。”周广志窘迫的话都不利索了,站在原地浑身不自在。
“你能不能先变回去。”周广志实在受不了澜汐这样,这荒郊野外,关键是澜汐才变成人,浑身就裹了一层薄薄的白纱,周广志一个血性男儿,实在有点那啥。
“不行,好不容易才变成人形,我不想变回去。”澜汐嘴一撅,显得十分可爱。
周广志无奈,劝道:“乖,你先变回去,等到晚会儿我给你买一身衣服,你再变成人形好不好。”
澜汐显得很不情愿,不过还是听从了周广志的话,重新变回一只狐狸。
“呼……”周广志长长舒了一口气,还是这样比较习惯。
下山后,警察还没有来,周广志就把四只狐狸装到背包里,在路边用仅剩的钱拦了一辆过路车被带到县城。
看着马路上车来车往,周广志感到有一丝迷茫。
“哎,算了,随便走走吧。”
想要在这种社会快速赚到钱,仅仅靠他做肉夹馍的手艺是不够的,周广志就往古街那边走去。
那里有许多摆摊算命的,不过基本上都是些骗子,周广志当然不是也要去骗人,只是那个地方的确可能会遇到一些遇到麻烦的人,周广志现在要想赚钱,只能靠自己的这身本领了。
老街有着很多老房子,都是上世纪建的,到现在已经破旧不堪,只是外表被装饰的还能看得过去。
“哎,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正宗的宋代官窑,快来看看啊。”
“算命测字,生娃起名,应有尽有啊。”
……
在古街的路边有着不少摆摊的,一个个对着过路人不断吆喝,甚至逮住个人都有血光之灾,周广志都懒得理他们。
“哎哎,兄弟,快过来。”
“嗯?”周广志朝旁边看去,“你在喊我吗?”
“对,就是你,兄弟,我看你身上有一股仙气。”
话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穿着一身唐装,满头银发,看起来倒是有衣服仙风道骨的样子。
周广志来了兴趣,这人竟然能看出来自己身上有仙气,莫不是有真本事的人?
“老先生,你你叫我干什么?”周广志走过去问道。
“兄弟,你刚过来我就注意到你了,你后面背的这个包,里面装的肯定不是凡品吧。”老大爷兴高采烈地着。
周广志心想他还能看出来里面装的是四只狐狸?
“我看你进来后对那些摊位只看一眼就走了,没有丝毫犹豫,你肯定是知道那些都是骗饶,这很正常,在这条街上,一般人根本就找不到真正有本事的人。”
“那你难道有真本事吗?”周广志问道。
老头眉头一皱,“伙子,我给你半了,你咋还听不懂呢,若不是看你遇到麻烦,我又怎么会叫住你呢?你身上有妖气!”
老头一本正经的道,周广志心里一惊,看来确实是有点本事。
“老先生贵姓啊?”
“老朽姓王,单名一个明字”
“哦?那你能不能出我这背包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这背包里面鼓鼓囊囊,而且毫无棱角,里面怕是有货吧?”老头一脸神秘,紧张兮兮的对周广志道。
“什么货?”
“伙子你真会开玩笑,你不就是倒斗的吗,来这里还不是为了处理货的,我告诉你,我老张做这门买卖几十年了,绝对有信誉。”
“去你妈的!”
周广志一头黑线,这老头子竟然把自己但成亮墓贼,周广志感觉自己的智商瞬间被侮辱了,自己还在这里听他了一大堆。
正准备离开,一个人一头撞进周广志的怀里,吓出一声尖剑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周广志低头一看,那是个伙子,估计年龄也不大,就是二十岁出头,正不停的给自己道歉。
“没事。”
周广志了一声就准备离开。
不对9没有走两步,周广志突然发现了一场,这个年轻人身上,竟然没有人气。
一般只有死人才会没有人气,可是眼前这个伙子既可以话,行动也自如,完全不像是个死人,她是僵尸吧,人家面色红润,只是显得有点消瘦,也不像。
周广志来了兴趣,又走回打算看个究竟。
只见那年轻人走到刚才的老头摊位旁边,在声的着什么。
不过周广志却听得格外清晰,这伙子竟然是实力一个富商的儿子,碰到零怪事,找了好多高人,花了上百万,可是依然没有结果。
后来别人让他来县城里碰碰运气,所以才来的。但是具体是什么事,他也没清楚,只是要是能解决他的事,给二十万。
周广志一听就心动了,二十万啊,可不是个数目,他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
不过周广志并没有冲动,而是先看看那个老头打算怎么办。
谁知道那老头一口应下,还直接把摊收了,要回去拿点家伙事儿。
过了一会儿,老头打扮的人模狗样出来了,叫上那伙子就准备走。
周广志赶紧跟了过去,“喂,师父,等等我啊。”
那老头一脸懵逼,凑到周广志耳朵旁边,“子,你要干什么,你懂不懂道道上的规矩,你这就属于抢饭碗的行为。”
周广志呲咧一笑,“不好意思,我可不是道上的人,我就是想去看看,你要是不同意我就告诉他你就是个倒卖文物的。”
周广志一脸奸笑,年轻人现在又在一旁看着,老头也不好发作,“我告诉你,你给我老实点。”
老头朝着周广志威胁一句就挎起包走了。
三人来到外面,一辆黑色奥迪停在路边,车上还有一个司机,周广志和老头坐在后排,那年轻人坐在副驾驶上。
路上,老头和年轻人聊得挺欢,不过周广志也看得出来,这年轻人显然有点不太愿意搭理老头,只是老头一句他回一句。
周广志也大概了解了事情的过程,眼前这个年轻人叫做杨欢,在一个月前,约一群朋友去冒险,地点就选在封门村,那个地方是个着名的鬼村。
杨欢就是因为不信鬼才会选择那样一个地方,到了之后,几个人就直接进去了。
他们进去后还遇见过几波人,也是和杨欢这样来探险的人,但是他们都因为害怕都没有进得太深。
当时杨欢还笑话他们胆,然后带着自己的一伙人往深处去。
他们以前在书上,还有在电视上都听过封门村是一个鬼村,可是他们就是不相信这个邪。
越往里面进,救越感到阴森。明明是大中午,却感觉和晚上一样,都灰蒙蒙的。
走着走着,突然下起雨来,周围一感觉凉飕飕的,好像有什么东西一直在自己身边飘来飘去,但是回头看什么也看不到。
里面有两个女生,胆子有些,本来就是不愿意来的,还是在男朋友的劝下才很不情愿跟过来。
看到这种场景,两个女生就哭了起来,闹着要回,她两个男朋友没有办法,给杨欢道了个歉带上她们离开了。
杨欢她们还剩下五个人,在附近找了个破房子先进去避雨。
一下雨,温度就就降下来不少,再加上刚才他们几个人淋了雨,一个个都冻得不行,还好有人拿了火机,他们在里面找了些木头生了一堆火。
一直待到晚上,雨还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外面也不知道是不是风声,听得几人都有些心惊。
几人决定到一亮,不管还下不下雨就返回,后半夜,困意上来,几人都靠在墙上睡了。
正睡着,杨欢感觉脖子上湿湿的,迷迷糊糊的他伸手往脖子上一抹就继续睡了,可是没过一会,又湿了,好像是水从脖子上留了下去。
感觉有些黏黏的,杨欢就醒来拿纸擦一下然后准备换个地方。
猛然,杨欢发现自己的手红红的,举起来一看竟然沾满了血,他一下没忍住吓得尖叫起来。
剩下的两个人都被他吵醒,连忙跑了过来。
他们这才发现刚才杨欢背后考的墙正在向外渗出鲜血,关键的是杨欢感到那血好像还是温热的。
最后,三人商量一下,决定把墙皮扒开看一下,这房子是土坯房,已经有些年了,想要扒开很容易。
慢慢的剥开外面一层墙皮,里面既然露出来一张人脸,脸上血肉模糊,整张脸皮已经被撕了下来。
可是,杨欢还是根据这个饶大致特征认出来那就是下午离开的一个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