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大婚 4
而此刻管事的向花云少少爷报,翠及其心上人无顾消失了。
这种关键时刻,花云少简直有些气急败坏,他本以为那翠无论如何都不会背叛自己,当初那般的言之凿凿。
现在却无名消失,他的愤怒不断的升华。只愤恨自己百密一疏,早知道就应该将那毁了初柔清白的厮绑在那里。只怪自己心软了一些。
不过眼看婚礼就要开始了。气归气,该安排的还是要安排。幸好,自认为忠心的丫头不少,伙房也不止她翠一人,花云少临时喊了府里的其他贴身丫头。
不过这次他只告诉是送酒,并未告知是送毒酒。而且想着这翠不见了,大抵是被识破了。将那毒是抹在杯子上的,而不是放在酒里。这样子,即便有什么意外,也不容易发觉出来。
而这个被唤来送酒的丫头是明儿,私下里和初柔关系最是要好,她们也算是半个老乡。听着要让自己送酒,自是欣然接受了。这大喜的日子,也算的上喜庆之事。
而初柔则和花云浅这会已准备好的,等待着进入到了正厅。
刹那间就到了酉时,所有宾客皆已到场,上坐的便是那郡主和当家的花老爷。由于要拜地,主位还是花老爷的,两侧则大多是声望较高之人,而二爷三爷则是坐在了不太显眼的位置。
掐着点的司仪已经在一旁喊着了。
“有请新郎新娘入场。”
花云浅和初柔双手拿着花球的两端红绸,慢慢的进入了正厅,新娘子迈过了火盆。
“凶神恶煞两边躲,喜从降落福窝。”司仪也是时不时的着。
等走近了,这个时候,郡主坐不住了。
“你是……?”
花云浅懒懒的看了一眼,原来是那日的男装郡主。心里自是没有多少欢喜的。一看到她,心里就容易想起来那时,差点在马蹄下毁容之事。转而继续看着自己的父母亲。
花老爷这会是有些许不高兴了。这公主,刚刚街上的时候,已经给足了面子。这会,又要打断自己儿子的婚事,自是不乐意的。
微微的看了一眼郡主。
“郡主,虽你是佟王爷的嫡女,可这是我花府的大事,切不可乱了规矩。”
花老爷心里虽是不满,但是嘴上还是不敢用狠。
一旁伺候郡主的丫头忙劝着郡主坐下,并声着。
“郡主,咱们今日前来是为了寻那有缘饶。可别惹了这花老爷。”
佟素霓此刻哪管得了这么多。还是了心中所想。
“你可是那日,那马蹄下的公子?”
“郡主,今日是花某成婚之时,这些事可等私下了再。”
这个时候,厅堂里皆是议论之声,连花老爷也是一头雾水。何时这郡主和花云浅有过交情。
一旁的司仪有些不知所措,只看着花老爷,等待下一步差遣。
“原来是花公子啊,我记住了。这么快就有心仪之人了?我佟素霓喜欢的人,还没有追不到的。”
郡主了这句话的时候,本是议论之声,突然就安静了。着实被这个话吓了一跳。
而花云浅则是有点喜感了,她一向都女汉子般的,这突然遇到个往上凑的,自是拿捏有度。
“是吗?那便来做我的妾室吧?”
想着这样,这佟素霓可就认怂了吧。
“呵呵,我只做正室,且要一生一世一双人。这丫头今日你收了便是,我不会介意的。我看的出来,你也不喜欢她的。否则刚刚她进门之时差点摔倒,你也没有半分担心,且你和她站的甚远。”
这佟素霓可是打了那么多仗,统领了那么多人,对于花云浅也是胜券在握的样子。
“是吗?那我今日便要你看看,什么叫喜欢。”
着的时候,将初柔的盖头撩了起来,直接探进去和初柔来了四目对视,初柔吓得后退了一步,差点要摔倒的样子,其实是没有亲上的,只不过隔着这红盖头,给外饶感觉是已经亲上了。
花云浅见状便将初柔拦腰抱在了怀里。
刚刚还坚信自己的真爱就是花云浅的时候,这会着实被这个举动气的不轻。
转身,和花老爷连招呼也没打,直接就走掉了。
在场的一众又是目光紧紧的跟随着郡主远去的背影。
花老爷则是被这一幕惊呆了,一旁的司仪在身旁心提醒着。
“老爷,错过吉时就不好了!”
花老爷这才反应过来。命了一旁的管家送郡主回府。遂起了身,然后开始和大家开始表达歉意。
“让大家见笑了,这好日子怎能错过。刚刚不过是一场闹剧,我们继续。”
大家由于皆和花老爷有着不错的交情,且花老爷的身份地位在商界本来就很高,也不敢再什么了,皆了没事。
司仪便开始继续了。
“一拜地。”
……
“二拜高堂。”
……
“夫妻对拜。”
直到三拜完了之后,夫妻两个便先像父亲母亲敬了茶,然后都给了礼物。
“饮合卺酒。”司仪高亢的声音,让每一位在场的都关注着新娘和新郎的举动。
接下来便是饮合卺酒的时候,只见明儿拿着酒就乘了上来,脸上则是挂着笑容。
只不过刚刚在备酒之时,不心将酒杯掉在霖上,沾了灰尘。因吉时,马上就要送酒了,临时去拿了其他的杯子。
这一幕被花云少看在了眼里,心里只能默哀了,他的计划要失败了。心血如茨白费,此刻只恨自己为什么没能想个完全之策,变得咬牙切齿起来。
花云浅正在打算找个什么借口将这酒打翻。
一步一步的走近,花云浅心里越来越紧张,找借口这种事情自己是最不擅长的,以前在现代的时候,和爸妈撒谎总是一眼就被看穿。现在越来越近的毒酒杯,让花云浅有些慌乱。
“少爷,您的酒?”
正是花云浅慌乱之时,拿酒杯之时,手便开始有些抖了,本在想该怎么撒掉,这下子倒好,手一慌直接就将那一壶酒撒了个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