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大获全胜
实际上攻城战之前,进攻的一方都会填平护城河的,这种情况压根就不是守城一方可以阻止的,如果能阻止,那还不如直接打遭遇战,就不是守城战了。
尽管知道这个时候金军在休息,可是负责攻城的牛皋还是很小心,因为他知道这一次,是最后的攻城战,要一鼓作气拿下林恍惚,所以要不惜代价地进攻,而能否拿下这座城池,主要还是看这二十门神威火炮,只有轰开城门,轰开城头,轰炸掉金军最敏感的神经,才能够拿下这座城池。
三更天一切准备就绪,这一次,汉军没有动用其他攻城器械,就是要靠神威火炮轰开城门,然后以雷霆万钧之势拿下这座大城。
随着一声令下,二十门神威火炮一起发威,振聋发聩的爆炸声,震撼每一个守城金军的心灵,他们感觉到的不是汉军攻城,而是长生天的怒吼,上天的咆哮。
完蛋了,这一战是受不住临璜府了,这次,守城的金军真的是绝望了,神威火炮距离城头太近,不仅轰炸开了城头,城门,还把城中一阵狂轰滥炸。
随着炮火的轰隆,两万大汉铁骑在前,三万步兵在后,就像潮水一般涌向破烂的城门洞。
一时间杀声震天,无数的汉军杀出来,就像是深夜里面的恶魔一般,彻底震撼了金军那敏感的神经,仓促迎战的金军显得异常混乱,到处都是火光,大扫除都是杀戮,到处都是血战。
这一战,几乎每一个金军士兵都知道临璜府受不住了,这一战就是生命之中的最后一战,投降,开玩笑了,要走,黑灯瞎火的能逃到那里去,决战,用鲜血为金军正名。
这一战注定是正名之战,临璜府是否能守住已经没有半点意义,逃走,那是蒲察阿虎迭的事情,大多数的金军都在仓促应战,注定要用鲜血来扞卫金军的荣誉,用鲜血为汉军正名。
夜幕下,蒲察阿虎迭还是逃走了,这家伙连夜逃走,连老婆,小妾都没有带走,就这样带着一千亲兵杀出了北门。剩下的金军是群龙无首,尽管很英勇,尽管都不怕死,可是没有任何组织的情况下仓促应战,面对的是训练有素的汉军,注定只有被杀戮的命运。
血战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中午,才算是宣告结束,当然了零零碎碎的战斗还在持续,金人好战,城中的青壮年拿起武器进行反抗,可是迎接来的是血腥的镇压,所有反抗的人家,男子超过十岁全部被处死,女的全部运往河北,这就是反抗的后果。
汉军纪律严明,不会出现掠夺百姓,掠夺妇女的罪行。但是所有反抗者都要接受残酷的镇压,这就是警告那些金人,要么做顺民,要么就只有毁灭这一条路。
不分好坏的清一色掠夺,会引起百姓的反抗,战争就会一直持续下去,形成战争的荒原。典型的就是童贯率领的大宋禁军进入幽州城,纵容士兵抢夺百姓,最终遭到百姓强烈的反抗,后果十分的严重。
可是对于反抗者不做镇压的话,不足以震慑金人,那样的话,汉军的后院始终都会不安稳,被袭击,所以才分化对待。
血腥的镇压下,临璜府终于恢复了昔日的宁静,汉军没有骚扰百姓,当然那些反抗者也遭到了无情的清洗。
蒲察阿虎迭逃走,那是岳飞故意的,只有这个家伙仓皇而逃,才能够尽快的平息临璜府的战火,才能够成为成为附庸军的噩梦,等于是帮助曹猛的龙翼军减少负担。
拿下临璜府,汉军总伤亡人数将近两万,照这个方法进行下去,拿下会宁府肯定是有问题的。岳飞在总结伤亡比例过大原因的而同时,开始准备下一场战争。
偌大的会宁府绝对不是岳飞手中的八万士兵可以打下来的,说白了拥有二十万精兵的会宁府即便是城门打开,八万汉军也不敢杀进去,这是必然的。
包围会宁府至少需要三个兵团协同作战,可是岳飞的第一兵团是主攻,这点是不容置疑的,所以岳飞才为什么要坚持打临璜府,就是要为拿下会宁府积累进攻大城的经验。
拿下临璜府之后,岳飞的第一兵团并没有修正多久,便开始新的征程,下一战的目标是
龙翼军的第一场战争还是不期而遇,原本以为四周的附庸军都会去援助临璜府的,所以曹猛在临璜府的四周各自驻扎了一万龙翼军,自己麾下的一万龙翼军做为机动力量。可是没有想到北边,驻扎了四万附庸军的萧三水并没有动静,压根没有出兵的意思。
没有出兵的意思,不代表不防范,这点曹猛还是很清楚的,他告诉负责北边的曹豹,无论如何要阻击北苍山的四万附庸军,这边是一比四,压力还是蛮大的,不管对方是否去援助临璜府都不饿能大意,绝对不能被对方侵袭。
东郭镇,曹龙率领的龙翼军第一军率先遭遇到了金军,这是一支前去救援临璜府的附庸军,是清一色辽地汉儿组成的骑兵,万夫长方青卓是一个极度崇拜强者的家伙,他是死心塌地的为金军效力,是主动投靠金军的。
方青卓原本是为辽国效力的,还娶了契丹族女子做妻子,可是在金军剿灭辽军的过程中,他主动选择了投靠金国,就是因为金国懂得强大。
金国对方青卓也不错,不仅让他出任万夫长,还赐给他两个女真女子,并且让这个家伙主守东郭镇。
东郭镇听起来是一个小地方,实际上这里是一个规模不算小的县城,最重要的是临璜府的粮草库,兵甲库都在这里。唯一的不好就是人口太少,这点赶不上北苍山,可不管怎么说,做为一个辽地汉儿,能够镇守这样重要的地方,足见蒲察阿虎迭对方青卓的信任。
现在金国内乱不止,韩国强势崛起,在这种情况下,方青卓却没有背起金国的念头,他坚信金国只是暂时内乱导致国势衰弱,而大汉的强大也只是暂时的,最终天下还是金国的。
在接到救援的命令之后,方青卓毫不犹豫的全军主动,压根没有留下士兵镇守东郭镇,在这个家伙看来,一旦临璜府丢掉了,那一起都完了,想要重新夺回来是不可能的,这种情况下,第一要务是援救临璜府,至于那些粮草,兵甲倒是无所谓了。
无所谓?兵甲库,粮草库,方青卓可以无所谓,但是曹龙绝对不会认为无所谓,他派李彬率领一千骑兵去袭击东郭镇,自己亲自率领九千士兵阻击方青卓的两万附庸军。
方青卓的两万附庸军也算是久经战场,战斗力虽然赶不上金军,可远远超过怨军,甚至可以和当年的辽军相媲美,也算是一支战斗力彪悍的队伍了。
战斗力彪悍只是相对的,这次遭遇到的是龙翼军,一支注定要横扫天下的王者之师。
曹龙把九千龙翼军分成左中右三队,左翼是左开山,由于是宋明成,曹龙亲自压阵中军。
曹龙对左开山,宋明成说道:“这是龙翼军组建一来懂得第一战,这一战是龙翼军的正名之战,我们不仅要赢,而且还要赢得干脆利索。要充分利用我们的速度,要三支队伍不断地穿插,迂回,不以杀人为目的,以冲垮对方的阵型为目标,这支附庸军一旦被冲垮阵型之后,注定会四散奔逃,主将被俘虏,被杀之后,大部分应该会投降。此战以按照第三套方案出战。”
“明白。”
龙翼军虽然一直没有参战,可实际上平日练习的时候,有十几套作战方案,根据不同的对手,选择不同的作战方案。
随着曹龙的一声令下,三千中路军就像是离弦之箭一般疯狂地朝附庸军冲杀过去。
冲杀,看到只有三千汉军冲杀过来,方青卓也不当回事,于是下令自己的儿子方振率领五千骑兵迎战上去。
在方青卓看来,五千骑兵一定可以轻而易举地歼灭这支汉军的,可是战争推进的节奏,让这个家伙大跌眼镜。
三千龙翼军冲刺的速度很快,一阵风一样朝五千附庸军冲杀过去,只不过并没有一头扎进去,而是在开接近敌人的时候,开始用弩箭射击。
龙翼军使用的是双排弩,双手都有弩机,每一只弩机里面有二十支弩箭,每次可以发射五支弩箭,可以连续发生四轮,发射的速度,距离远远超过附庸军的弓箭。
还没有进入附庸军射箭的射程时,弩箭就开始发射,无数的附庸军应声落马,那场面十分的悲壮。
悲壮的事情还在后面,前排的汉军发射完之后,巡视撤离战场,然后第二排的汉军继续射杀附庸军。
战场上没有时间重装弩箭,因此射击完毕之后,脱离战场的龙翼军就开始使用火枪对附庸军展开中程的攻击,压根就不给对方靠近的机会。
等于说龙翼军还没有接近附庸军射程之前,已经斩杀了上前的附庸军,这场面让后面的方青卓看得目瞪口呆。
最离谱,最可怕的事情还在后面,附庸军还没有碰到龙翼军中军的时候,左翼军,右翼军就杀了过来,左中右三路大军就把这剩下三千多附庸军围在中央。
眼见前军要被歼灭,方青卓下令全军出击。
一万五千附庸军杀了出来,而这个时候,龙翼军的左右两翼不再和附庸军前军纠结,而是从左右两翼朝附庸军的后军压了上去。
眼见汉军左右两翼杀了过来,方青卓只好兵分两路分别迎击。可就在附庸军兵分两路的时候,两支龙翼军合兵一处,从中间直插下去,这种转变的速度太快了,以至于附庸军压根就跟不上节奏。
方青卓显然反应并不慢,这个家伙顿时就有了主意,一点都不惊慌,他下令已经分开的两路附庸军,从两翼夹击龙翼军,毕竟附庸军人数众多,具有碾压之势,完全不怕龙翼军变化。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不会得逞,可问题是必须要有绝对实力,否则只能是自掘坟墓。
很显然,附庸军的速度远远赶不上龙翼军,就在两翼的附庸军即将围上来的时候,龙翼军却疯狂地超前冲杀过去,以雷霆万钧之势,冲杀了出去,使得附庸军合围的企图并没有得到实现。
就在这个阶段,附庸军的前军已经全线崩溃,阻挡不住龙翼军的冲杀,最终四散奔逃。
前军五千士兵在方青卓的眼皮子低下被汉军攻克击溃,这变化太快了,这让他感到有点懊恼。
现在的事情就是,三支龙翼军就像是三只狡猾的恶狼,不断地穿梭,袭击附庸军,而一万五千附庸军看上去人数众多,可就像是一只行动迟缓的大笨熊,面对高速移动,机动性超强的龙翼军显得有点力不从心。
穿插,迂回,突袭,交战,不管怎么变化,始终是龙翼军牵着附庸军的鼻子在走。
速度本来就赶不上对方,就这样被牵着鼻子走,附庸军的队形开始散乱,局势逐渐失控。
趁你病要你命,趁着附庸军阵脚慌乱的时候,龙翼军开始了第一轮的进攻,在外围的他们用排弩朝附庸军发起进攻,密密麻麻的弩箭杀伤力巨大,无数的附庸军应声落马,局面更加混乱。
分割,很快一万五千附庸军被分割成三个部分,虽然由于人数额限制,龙翼军无法对分割之后的附庸军进行包围,可是已经掌握全局的他们获胜只是时间问题。
远程是排弩,近程是火枪,这种接连高强度的打击,打得附庸军手忙脚乱,应接不暇,大军终于出现了崩溃的迹象。
战场上的流弹乱飞,随着方青卓中弹落马,附庸军彻底崩盘,开始四散奔逃,最终有五千多投降,其他四散奔逃。
最终,龙翼军以伤亡不足五百人的代价,拿下两万附庸军,第一站可以说是大获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