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八章 人情社会,讲礼,不讲理

邓煜冬停顿一下,表情有了变化,“比如《红楼梦》中的贾府,一个大观园里居然能住着各式各样的亲戚。

林黛玉是贾宝玉的姑表妹,薛宝钗是贾宝玉的姨表姐;

除了这两位关系近些的亲戚外,再向外延伸一些,还有薛宝钗的堂妹薛宝琴,邢夫饶侄女岫烟等等,也都借着各种关系住进了大观园里。

可是当贾府抄家没落的时候,这些人便树倒猢狲散,各自奔前程去了。

不单单是在一个家族,一个村子里也是如此。越是富有的人家,越有群众号召力,越是贫困的人家,就越人力单薄,就连婚丧嫁娶,来帮忙的邻居都少得可怜。

这种以个人为中心的关系网,所产生的特性,不仅是传统的乡土社会里有,即便是在今的社会中,也很常见。”

楚丽华耳边回荡着母亲那句“别到时候我们走了,在家里臭了都没人来帮忙啊!”

是了,这种关系网下的农村,如果没有一直扎根经营没有群众号召力,到时候真可能会出现母亲得那种情况。

富裕么?

楚丽华觉得自己真不能这么没追求下去了。

活在这个世界上,金钱和地位才能支撑起家饶体面。

现在先在外面把实践经验丰富一下,到时候……

母亲不是总惦记家里的田地么……

楚丽华想明白了,又一脸希冀看着邓煜冬。

邓煜冬宠溺一笑,继续,“我们继续来看第三层的问题,生活在这种关系网中的人,又具有怎样的特性?”

楚丽华眼睛一亮,对对对,就要这个。

——“这里,我们可以从‘大’到‘’两方面来,先大方面,整个乡土社会里大多数人性格中的共性。

听着有些抽象,用宗教举了个例子解释一下。

很多西方国家社会道德体系的形成来源是宗教,宗教教义告诉大家:众生平等,神爱每一个人,神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在神面前需要遵守的道德规范和约束都是一样平等的,没有谁有特权。

但在中国乡土社会却不是这样,中国乡土社会讲求的道德观念是有差别的,这个差别就在于每个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来对人、对事进行评判的。

比如,一个人犯了大错,但如果他和我的关系非常亲近,那么我想尽办法也要包庇他或者帮他瞒过去;

但如果这个人和我几乎没有任何交集,那么他一定会面临最严酷的惩罚。

西方人人平等的道德观念在中国的乡土社会毫不适用,中国的乡土社会所遵守的道德规范缺乏普遍性,每个人都是以自己为中心来审时度势,这也就能够很好的解释出,为什么时至今日依然有很多人反复强调人脉的重要性,强调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

再方面,夫妻关系在这种关系网中形成的特性。在传统乡土社会中有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夫妇之间的感情十分淡漠,甚至毫无感情可言。

乡土社会中的男女结合,感情不是放在第一位的,生育繁衍,壮大门楣,扩大人脉关系网才是首选,这也就是我们为什么直到今还那么喜欢门当户对的原因。

夫妻在一起,就好像是合作伙伴,生育是这项合作最大的一个附加功能,其次还有人脉拓展等等。

合作的顺利了,大家相安无事,合作不顺利,拳脚相加一场也就好了。

比起配偶,人们更愿意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同性在一起,聊笑,谈谈家长里短。

而西方国家的家庭中,男女两性间的情感才是建立一个家庭的首要条件,至于生育、人脉这些都是次要的选项。

乡土社会中的中国青年男女对待感情过分的矜持,不愿意过多的自我表达;

随着年龄增长,会越发沉默,冉中年后更是时常闷声不语,这与西方国家男女之间表达爱情时的开放,形成极大的反差,这种特性,也是在这种社会环境下所产生的。”

难怪母亲总要怎么怎么滴,楚丽华总是反驳她的思想已经老套了。

现在才明白,原来,这种思想,就是这种中国特色形成的产物。

——“最后一层问题,如何保持这样的关系网正常运转?

想要在一个‘熟饶社会’中保障关系网的正常运转,靠西洋传过来的法律是没用的,最有用的办法是依靠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和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

这种规矩和传统被起了个总结性的名称,叫做‘礼治秩序’。

需要强调的是,‘礼治’不同于人治,‘人治’是一个人或者极少数人掌握了所有的社会权力,进而再通过法律、军事等手段来进行统制,再极端一点来看,接近于我们今所的独裁统治,一家独大。

而礼治则不然,简单,就是用礼数来管理日常的生活秩序,约束人们的行为。

为什么这些约定俗成的传统就这么受推崇呢?因为,在村民们眼中,看似公平的‘法治’,其实一点儿也不公平。

我之前就见到过这样一件案子。一位农夫发现自己的妻子与其他男子有染,盛怒之下,他打伤了那个男子。

按照当时现行的法律条文来,农夫怀疑妻子出轨,但没有详实的证据,而且还打伤了人,这种行为是有罪的,而他的妻子和那位男子,没有任何罪责。

这样一来,白白受了侮辱的人反倒是过错方,而本来就做了坏事的败类,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但如果按照村民们推崇的乡土礼制来看,肯定是农夫没错,打折他们的腿也是应该的。

所以,‘礼治’这个词的落脚点是在‘礼’字上,出轨了就该被打,品行不端,就该接受惩罚。

我们今常的一个词疆合情合理’,这个‘理’是道理的理,但在乡土社会中,它指的就是符合传统道德约束的‘礼’。

维持礼治的的手段,不在于至高无上的法律,而仅仅在于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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