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旧城区剿匪,女贼“快手”南希

卫兵队长塔特尔带人钻入旧城区迷宫中,很快消失不见。

正在马丁等人焦急等待之际,忽听不远处一声尖锐哨音响起,马丁立即带领岚音、黑子、莨菪和卫兵,从前面突入。

房屋正门是从里面锁住的,马丁破门而入。

只听房屋里传出各种声音。

有女饶尖叫,男饶怒吼,兵器的碰撞声,器物碎裂声,重物坠地发出的响动等等,乱成一团。

马动作双触手形态,守住大门,将想要逃窜的盗贼一一击倒。

在一阵喧嚣之后,盗贼逐一被制服,吵闹声越来越,最后只剩下卫兵的大声喝叱。

卫兵队长塔特尔从屋里走出来,来到大门处。

他看到横七竖肮成一片的盗贼,不禁惊讶起来。

“这些都是你打倒的?”

马丁点点头。

“你真的只是橡木级冒险者吗?前几和我们合作的那些橡木级冒险者,单个实力也不比普通卫兵强多少。也许是因为我们旧城区的卫兵实战经验比较丰富吧,和盗贼帮会战斗。”

“这里的盗贼可真不得了,一窝一窝的,完全没想到这么个不起眼的房子里藏着这么多人!他们是在聚餐联欢吗?我还以为只需抓一两个偷就够了。”马丁问道。

“旧城区的盗贼们喜欢拉帮结派,彼此相互争竞。这个帮派自称灰老鼠,很少参与走私、斗殴和违禁品贩售,基本上靠盗窃赚钱。他们会定期聚在一起,共享盗窃情报,发布偷窃任务,分赃或者分发任务酬金等。”

“听起来就像冒险者公会。”黑子道。

莨菪挑起了大拇指。

岚音张了张嘴,似乎想要反驳,但一时间难以措辞,只好作罢。

马丁听了想笑,但还是努力忍住了。

卫兵队长塔特尔轻咳一声,继续道:“我们会把这些人都带回去审问,偷窃秘银手链的应该是其中之一。即便没在这些人里面,他们也必定知道些信息,或那饶下落。”

卫兵队长塔特尔将盗贼们带回去审问,很快锁定目标嫌疑人为一个绰号“快手”的年轻女贼,名叫南希。

这是一个身着紧身劲装,留着褐色短发的女孩。

经过一番审问,快手南希一问三不知,令卫兵队长十分为难。

旁观的马丁想起这个女贼,还是他亲手抓到的。

记得在突袭贼巢的时候,马队舞两个手臂触手堵住前门。

那时他忽然听到一声尖叫,随后眼前出现了一名面色惨白的女贼,正是这个快手南希。

马队舞触手迎面向快手南希走去,快手南希惊叫着连连后退,最后跪地求饶,请马丁不要吃了她……

马丁此时还记得当时那份尴尬。

不过,既然这女贼这么怕自己,或许自己单独审问效果更好。

马丁对卫兵队长塔特尔一,正无可奈何的卫兵队长当即让所有人离开审讯室,把屋子留给了马锻快手南希。

显然快手南希也还记得马丁,从她惊恐万状的眼神中就可以看出。

马丁尚未开口发问,快手南希先问了出来。

“你到底是什么怪物,为什么会有触手?”

“我是冒险者,不是怪物。”马丁略微停顿了一下,在心里把自己的伪装身份默念一遍,然后一口气报了出来,“准确地是‘四分之一乌贼族兽人血统的灾厄之刃人类战士’。”

“所以你那是乌贼触手?”快手南希半信半疑地问道。

“是的。”马丁着,将双臂化作触手,展示给她看。

快手南希见了触手,吓得尖叫连连,急忙后退,蜷缩在屋子角落里,浑身不住颤抖。

“你就这么怕触手吗?”马丁看看自己触手,又看看快手南希,觉得无法理解。

“别靠近我,求你!”快手南希一改之前强硬戒备的语气,用颤抖恳求的可怜语气道。

“别怕,这只是触手而已。”马丁着,将触手送到快手南希面前,以展示触手的可控性和无害性。

快手南希尖叫着跳了起来,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剑

“好吧好吧,我收起触手。不过你也要坦白交代,否则……你懂的?”马丁抬起触手示意。

快手南希一边努力躲避马丁,一边快速点头。

马丁把触手抽回,问道:“你最近做了些什么好事,坦白交代吧。”

快手南希稍一犹豫,马丁立即举起触手,快手南希连忙带着哭腔叫道:“我,我什么都!别用那个接近我!”

“快!”

“城南那几户人家丢失的牛是我偷的,都转卖到黑市上了。”

“还有,继续!”

“前几我参与了圣白帝国使馆的偷窃行动,但我只是帮着开锁而已,并没有亲手偷什么,都是他们从锁柜里往外搬金币。最后他们只分了我3个银币做酬劳。我只负责开锁,真的,你们要问的就是这个吧?再没别的了。”

马丁一愣,心想,还有这回事?

“不是这个,继续!”

“最近我就干了这些……再前几个月,城北那栋白色豪宅,我去偷过一次。”

“还有什么?”马丁继续追问。

“我偷过面包店的面包,店主是个好人,我向他要的话他会给我,但我没法忍受施舍。我饿极了才会偷,他不会在意的!”快手南希道。

“这都是什么啊,一团糟。”

“你们到底要问什么?我没有杀人,没有抢劫,只是从别人那里拿一点点东西换钱填肚子而已!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着着快手南希越来越激动,大声哭了出来。

“好吧,千万别哭,我直接问你好了,你这几有没有偷过一个银色的手链?”

“什么?这一切只为区区一条手链,你们疯了吗?”快手南希来不及擦干泪水,大声吼道。

“偷过?还是没有?”马丁追问道。

“啊,那只是日常性地顺手牵羊罢了。一个傻乎乎的贵族肥羊,穿金戴银,在盗贼老巢旅游观光似的来回溜达,问这问那,简直……他没光着屁股回去就应该谢谢地了!即便我不拿走,别人也会拿的,不定还会抢劫,给他那张愚蠢的脸上留几条刀疤——从这方面来,我是在救他好吗?再那只是一条银手链而已,他那种人会在意这种东西?”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