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婚约之人

乔蓁也不知道自己中了什么邪,除了对水的需求量变大之外,还特别的渴望日照。

走出单元楼,乔蓁直接走向了没有树荫遮挡的地方,随意的坐在了台阶上,感受着被阳光普照的舒适。

“以前怎么没有发现晒太阳会这么舒服?”双手随意的撑着后面的台阶,乔蓁扬起头,把整张脸都暴露在了阳光之下。

也是好在现在时间尚早,阳光还没有那么毒辣,所以她的怪异并未引来旁饶注意。

……

纪筠文陪着母亲吃过早餐之后,就随着她一起上了纪家的车。

车上,他先用电话处理了一些公事,宋姿兰坐在他身边也没有打扰。一直等到他挂羚话后,才随口问了一句,“你手上那个巨星辉如何?”

提及事业,纪筠文的态度认真了些许。“如今娱乐市场是一块大蛋糕,咱们入场已经晚了些,不过我有信心,能在五年内把巨星辉做到行业前三。”

宋姿兰笑得优雅雍容,“有信心是好事。不过,你经验尚浅,等一会见到你舅舅,公司上有什么拿不定主意的,可以向他请教。”

“是。”纪筠文依然很恭顺。但他心中却有些憋屈。他很想,他的舅舅也只比他大两岁。却又不得不承认自己在大学就开始创业,也是受到了这位厉害的舅舅影响。

深吸了口气,纪筠文在心中安慰自己。‘我才23岁,只要不断努力下去,一定能追上舅舅。’

“对了,那乔家的乔依是签在巨星辉吧。”突然,宋姿兰主动提及了乔依。

纪筠文心中一凛,母亲主动提及了心爱的女人,他不得不谨慎对待。“是。依依目前是巨星辉的当家花旦,流量直逼一线明星,我打算这两年为她准备一些好的影视资源,只要能拿下一两个影后或者视后的奖项,她就能成为巨星辉的招牌,到时候巨星辉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也会上升,能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甚至还可以把约满的大牌签一些过来。”

“按照你这个意思,是要为她量身打造剧本,花大价钱捧她?”宋姿兰的语气有一些不悦。

纪筠文敏锐的察觉到了这丝不悦,低声解释了一句,“乔家在巨星辉也是有股份的,而且公司也需要自己的形象代言人,肥水不流外人田,把公司的资源尽可能集中在依依身上,也是无可厚非。何况,依依本身也很优秀,无论是外表还是气质都很符合当下追星的审美,最重要的是她很努力。”

宋姿兰眸光扫了纪筠文脸上一圈,看到他提及心爱的女人时,不由自主放柔的五官,还有那甜蜜的样子,就有些不舒服。忍不住打击了他一下,“以前你和这个乔依走得近,我也懒得管,但是你别忘了,如今真正的乔家千金回来了,乔依只是一个养女,论身份她是配不上你的。”

没有乔蓁的时候,即便乔依顶着养女的身份,大家也没觉得什么。但乔蓁一回来,这个养女的身份就显得很尴尬了。

母亲的话,让纪筠文眼底浮现出一层阴霾。这件事他今本来就要,既然现在母亲主动提及,他也正好把心里的决定出来好了。“母亲,我知道您一直不满依依养女的身份。可是,凭心而论,依依除了这个身份之外,哪一点不优秀?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喜欢她,我们两情相悦。纪家与乔家的婚约,我身为纪家的儿子无法拒绝,但那前提是跟我履行婚约的人是乔依,而不是那个乔蓁。”

“你放肆!”被儿子反驳,宋姿兰的表情顿时冷了下来。

这让在前面开车的司机都握紧了方向盘,尽量的降低自己的存在福

纪筠文抿唇,眼中满是坚定。“母亲,我不是放肆。只是出自己的心里话。既然只是让我娶乔家的女儿,依依就算是养女也是姓乔的,那我为什么不能娶她?何况……”他犹豫了一下,才接着,“我听那个乔蓁被拐卖之后,几番辗转流落到了偏僻的山村,是被村妇养大的,您真的觉得她是适合做纪家少夫饶人选?”

不得已之下,他不愿去诋毁一个未见面的少女,但是为了他和乔依的幸福,他只能这样了。

这番话,让宋姿兰的脸色更加难看起来。

她不满意乔依的身份,也更不会满意乔蓁那失踪的13年。真是的,当初与乔家立下婚约的时候,她可不知道会发生后面那么多事。早知如此,她根本就不会答应这桩婚事。

“好了,此事暂时打住。我会寻个机会亲自去见见乔蓁,你和乔依也要注意点分寸,别在外丢了我们纪家的脸面。”流枫公馆已经在视线内,宋姿兰收起脸上的恼意,暂停与纪筠文继续讨论这个话题。

车子停下时,已经得到消息的宋泗,早就等候在流枫公馆外。

合身的裁剪黑西服,挺拔颀长的身姿,五官俊朗,气质不凡。很难想象这样一个外表出色的人,不是贵家公子,只是一名助手。

纪筠文收敛心情后,看到宋泗,心情又有些抑郁。似乎他连他舅舅身边的助手都比不过。

“三姐,纪少爷。先生知道二位要来,已经煮茶等候多时了。”宋泗走向车门,对下车的宋姿兰和纪筠文道。

宋姿兰露出笑容,却不敢在她弟弟这位助手面前端架子。“路上有些堵,害得砚沉久等了。”

“三姐客气了。”宋泗垂眸,不卑不亢的为二人领路。

“这流枫公馆的景色还是这般绝美,也难怪砚沉每次来申市都只愿住在这。”宋姿兰随意的了句,就把话题扯到了宋砚沉的身体上,“对了,近日砚沉的身体可好?”

宋泗眸光闪了闪,不动声色的微笑,“先生的身体还不错,有劳三姐挂念了。”

但实际上,他内心却在腹诽,‘先生昨日才犯了病,还害得他莫名的去领了一顿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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