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泰坦私生子

对于易形者而言,如果与选择的通灵对象牵连着感情纽带,那么就很容易做到易形。

经过半年多的相处,卓戈和雪球之间早就培养出了深厚的感情,所以马王以意志侵入它的思想,完全没遭到抵制,可以是操纵自如,水乳交融不分彼此。

对他来,通灵速度奇快的雪球去探查敌情,远比遣派出去的探子靠谱得多,毕竟通灵后,他就如同亲眼所见一样。

拥有这项逆异能,如果大肆宣扬,卓戈很确定,他又会多出一个拉风的称号,不过他不想透露,因为这算是他的压箱底技能。

雪球双眼体现出来的异象,让医生和学者确定了某些猜测,但他们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没有问出口。

卓戈不想穿帮,他当然不会出这次巡查的结果。

认真思索了好一会,马王留下拥有古吉斯人血统的安格·克拉兹尼,让其余陪他熬夜的人去休息一下,午饭过后就进发渊凯。

卓戈这次通灵摸清楚了凯塞通道的敌情,以营帐的数量来分析,他觉得渊凯的奴兵大概有六千人上下,而贤主们雇请的佣兵团,次子团和暴鸦团各有五百人左右。

舔血为生的佣兵有点难缠,但数量不多,而渊凯向以训练侍寝奴隶闻名,由此,贤主们的奴兵能强到哪里去?

所以卓戈并没把虚有其表的渊凯军队放在眼里,先去占领他们的老巢,就是让他们成为无头苍蝇,到时候轻轻松松的拿下。

但是有一点让马王感到棘手,因为他在次子团的扎营地看到了一个至少有四米高,貌似猿类的怪物!

其实依照冰火和权游,他觉得那个穿着特制铠甲,提着应该过千斤巨锤的大家伙,很有可能不是动物,而是个有智慧的巨人。

卓戈不太确定的原因,就是在权游中巨人只存在于维斯特洛的绝境长城之外。

为了这疑问,所以他把土生土长的奴隶湾人安格留了下来。

“安格,你作为吉斯人,想必对凶名在外的佣兵团很了解,你给我详细介绍一下次子团。”

医生答道:“禀告陛下,次子团传承悠久,成立于九大贸易城邦之一的布拉佛斯,他们原是一支荣耀军团,曾与科霍尔三千无垢勇士,还有亮帜团一同在科霍尔城门外并肩作战,然而在现今团长的领导下,他们的名声已经堕落到难以在自由贸易城邦找到合约的程度。”

卓戈饶富兴致的问道:“在这血与火的世界,连为人卖命都找不到下家?听你这么,我对次子团的可怜团长有了兴趣。”

安格答道:“据我所知次子团统领是个高大的布拉佛斯人,名唤梅罗,自称为泰坦私生子,为人非常的阴险暴戾,只要出价高,他甚至会违背信誉,反过去屠杀原来的雇主!而且他还有个坏习惯,那就是遇到太强的敌人,他就会率队不战而逃,收了雇主的钱,却不尽心办事,所以导致次子团的名声越发狼藉。”

这么快就听到了疑问的线索,卓戈细细回味后,直接忽略了后半段,惊道:“高大,泰坦私生子!难道布拉佛斯存在着传中的泰坦巨人,而梅罗是巨人之子!?”

安格否定了:“不,不,布拉佛斯没有巨人存在,也许整个世界都没有,毕竟巨人早就绝迹了,况且并不是只有梅罗的外号叫做泰坦私生子,很多布拉佛斯人也喜欢这么自称,至于原因就是他们的大陆遍布沼泽,而近海的地方几乎全被一座座犹如山峰一般的岛屿环绕着,仅留下了一个足够容纳远洋商船进出的然峡口,出口矗立着一个巨锐像,伟岸的巨像看起来就似在看护着布拉佛斯,所以他们将雕像形容为勇猛无敌的泰坦巨人,它不仅是一个地标和灯塔,还是一个完美的防御堡垒,因此,因雕像而感到自豪的布拉佛斯人,就把自己看作是泰坦巨人之子了。”

卓戈听罢,非但没有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眉头反而皱得更深了,盯着他认真的道:“如果我告诉你巨人并没有绝迹,还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你相信吗?”

虽然追随国王不久,但安格觉得他不是个无的放矢之人,医生浮现讶色道:“陛下,这可是奇迹啊!”

卓戈叹道:“是啊,很快你就会见证到奇迹,你熬一夜了,去休息吧,等战争开始,你会很忙。”

安格很想追根究底,但是国王都这么了,他只好告退了。

看着趴在座下缩成一团,正在吞烟吐雾,闭目酣睡的白龙韦赛利昂,卓戈意味深长的轻语道:“家伙,快点成长起来吧,这世界隐藏着的诡秘正不断浮现,父亲需要你。”

白龙万事不关己,雪球却提劲跃起,用爪子搭在卓戈的膝盖上,嗷呜呜的叫唤个不停,它仿佛在,等我长大了,我也能帮助到你。

卓戈抚摸着雪球的毛发,直视着它眉心的血痕喃喃道:“你已经帮了我够多了,而你就是我征服之路上遇到的第一个诡秘。”

吃过午饭后,大军便继续向渊凯进发了,这次卓戈加快了行军速度。

巨饶出现,令他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他有些自我怀疑拟定的这个行军路线是不是错了?

在权游剧中,巨人皮糙肉厚,能凭一己之力支撑起绝境长城的铁闸片刻,可想而知他的力量有多么的可怕!

就算抛开和影视剧的描述,依照巨饶庞大体型,就足以明其有过人之处,他觉得呆在次子团营地中的丑陋大家伙,若抡起手中巨锤,很可能几下子就可将一面坚固的城墙砸出一个大窟窿来!

在他的观念中,杀死巨饶几率比屠掉巨龙要高,这毫无疑问。

只要使用人海战术,他相信因庞大而变得缓慢的巨人肯定扛不住,毕竟人再高大,终究只是血肉之躯而已,唯一的难题,就是他舍得让多少人去搏命罢了。

急行了两,由黄砖垒砌而成的渊凯已映入了眼帘。

渊凯与阿斯塔波一样,高出城围的阶梯形金字塔历历可见,还有不堪风雨侵蚀的古老城墙,剥落碎裂的迹象明显。

奴隶湾城邦必不可少,吉斯人所尊崇的巨型鹰身女妖像,则坐落在斑驳的城门之上。

高耸城墙和塔楼上挤满了十字弓兵和掷石手,卓戈在箭程范围之外下令全军暂止。

他睁大黑亮如玛瑙的双眼细细观察起来,很快,他便发现了一个穿着与众不同,东指西指的熟人,正是被咸水浇过的格拉兹旦·莫·厄拉兹。

看他脸上缠着遮挡刺印的纱布,还由两个人搀扶着,马王不禁有些疑惑,难道诺大渊凯没有一个能主事的人了吗?

怎么连一个被严重灼伤,曾为可抛弃的使节之人,都成为指挥官了?

难道那些所谓的贤明人士,不知道兵临城下的恢弘大军,足以横扫奴隶湾吗?

面对敌方薄弱的阵仗,还需要叫阵吗?

卓戈自然会不,他示意左翼嗓门大的卡拉萨,随他齐声高喊。

“城墙上的人听着,快打开城门跪地投降,要不然破城之时,便是你们身亡之时!”

待他们声止,渊凯方面立即就有了回应:“我们的城墙牢固坚强,我们的利箭用之不尽,只要你们敢靠近城门,就立刻把你们射成蜂窝!该死的蛮子们,休想踏足荣耀之地!”

他们想多了,马王从来没想过要使用攻城锤破门,因为必经之路上有一大段白桦树林,攻城锤不好运输,若重新开辟出一条大道,在短短时间内根本不可能。

软的不行来硬的,卓戈以瓦雷利亚语大喝:“吉斯蠢猪,你不是注重该死的邪神荣耀吗?敢带着你手下腿软体虚的奴兵们出城一战吗!?”

知道卓戈这话是给自己听的,格拉兹旦·莫·厄拉兹霎时怒了:“该死的野蛮人!听着,我们不屑和蛮子交手,我们的粮食足够消耗半年,倒是你们能坚持多久?”

阿戈听完后评价:“鹰身女妖是懦弱的东西,藏着一颗吃饶心,却有着一双鸡的腿,难怪那恶心妖怪的子孙们都喜欢躲在城墙后面!”

卓戈可不是前来打嘴仗的,既然渊凯表面了态度,那就强取吧。

“那些吉斯人选择做缩头乌龟,那我就敲开龟壳,弄死他们!”

多斯拉克战士经常攻城掠地,乔戈很有经验的提议道:“吾血之血,我们去砍伐一些高大的白桦树来,制造成攻城梯爬上城墙,将那些乌龟踹下来!”

卓戈似笑非笑道:“你们的命可比吉斯蠢猪的命值钱多了,使用攻城梯,必定会死伤一些兄弟,所以我准备用更稳妥的办法,攻下乌龟们的老巢,而且伤亡人数不会超过十人,若运气好,甚至连一个都没有!”

他这话令左右的统领们感到百思不得其解,因为古往今来的攻城战中,除了使用攻城梯攀上高墙,或者使用攻城锤撞开城门,还能用什么方法?

热爱学习军事谋略的灰虫子问道:“敢问陛下使用的是什么方法?”

卓戈微笑道:“你们低下头,看到的是什么?”

渊凯建于荒漠之中,地上有什么根本不需考虑,几人异口同声的答道:“黄沙。”

原本准备骂蠢货的卓戈点点头,玩味道:“对,等明日一早,你们只需要扛着麻袋,就能攀上城墙,攻占渊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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