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哪吒与敖丙,针尖对麦芒
第38章哪吒与敖丙,针尖对麦芒
【PS:上章和本章出现的(逼~~水兽),原着中就是敖丙的坐骑。】
敖丙听完哪吒李三的废话后,立即就被气得懵逼了!他身为东海龙宫的三太子哪里受过气呢?
他暴怒了,急催坐骑,抡起方画戟,瞬间就冲到哪吒李三的面前……
哪吒李三看到,敖丙向他头上砸下来的方画戟,这力道少也得有五千斤。
他立即横枪,向上一架!
“砰”的一声巨响。
敖丙的方画戟,被架飞了…………
此时,敖丙的双手,感到被震得又麻又痛,虎口还不停地流出了宝贵的龙血……
他再看对面的‘妖童’,却是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
这不禁让敖丙感觉甚是诧异,按理来,自已掌中的方画戟,那可是东海之中的一等神兵利刃呀!
他自已,也是打遍四海无敌手的。
可是,现在却被面前这个童,给用一条长枪,就这么容易地架飞了他兵器?
这令他很诧异…………
更令他惊吓无比的是,在他与面前这童只一个回合就丢了兵器后,他还没有来得能做出下一步的反应时,
哪吒李三握着紫焰火尖枪,用那锋利无比的枪尖,已经抵在了敖丙的咽喉上……
“啊!”敖丙惊呼一声。
他身后观敌了阵的三十名龙兵和虾兵蟹将,
突然间,甚至都没有看清是怎么回事时,
就见到了他们东海武力值最高的三太子敖丙,在手中兵器瞬间被震飞后,他们的三太子已经那妖童用枪尖抵住了咽喉…………
三十名龙兵和虾兵蟹将,立即都亮出了兵器,准备救驾,但是,他们又怕自已的贸然行动害了敖丙。
他们只在原地拉起了架式,叫喊道:
“童,快放了我们东海的三太子!”
“特么的,你们这帮兵们,都给爷我闭嘴!”哪吒李三威胁着道:
“你们再哔哔个不停,心惹怒了爷我,我就一枪穿透了你们三太子的咽喉!”
敖丙身后的三十名龙兵和虾兵蟹将,立即吓得不也再一句话了。
要知道,如果是因他们乱讲话后,真的惹怒了这位爷把他们三太子给弄死了,那么,他们回去后,东海龙王就会立即要了他们的命。
哪吒李三仰着头,望着坐在巨大的【逼---水兽】上的敖丙,淡淡地道:“敖丙,你承认被我打败了吗?”
高冷而孤傲的敖丙,却不服气地道:“儿,只因孤未成握住方画戟,才让儿你偷袭成功了!其实,孤并未使尽全力。”
“呃?”哪吒李三问道:“敖丙,这么,就是你不服爷我了?”
敖丙冷冷地道:“当然不服了。”
现在,哪吒李三觉得有点牙疼……
这特么,自已已经活捉住了敖丙,但是自已的系统始终也没有给出完成任务的提示音。
看来,自已所接到的必做任务,还没有完成吧?
如果,按照封神世界的正常发现,现在的敖丙,已经早就被自已给打死了,甚至还抽完了龙筋……
但是,其实自已并没有想,也没有必要得罪东海龙宫,然后再牵连到自已。不杀死敖丙,这是自已想改变的这个封神世界的初心……
可是,现在的敖丙却不服我哪吒李三啊!这可怎么办呢?只能打服敖丙为止了。
哪吒李三便道:“丙丙,你既然不服爷我。那么,我现在让你重新捡回你的兵器,与我再战,你可敢吗?”
“哼!”敖丙冷傲地道:“儿,你若敢放开孤,让孤重新拿着方画戟与你一战,孤若再败于你手,孤定当服了你!”
“特么的,你给爷我人话!重。”哪吒李三骂道:“你别一口一个‘孤’的,你特的,是孤独症晚期了吗?”
被锋利的枪尖抵在喉咙上的敖丙,不得不将刚刚过的话,又好好地重了一遍,道:
“爷,您若敢放开我,让我重新拿着方画戟与您一战,我若再败于您,我定当服了您!”
“嘿嘿,这么,多受听啊!”哪吒李三讥笑着,又道:
“站那边的虾兵蟹将,快去把你们东海‘三聋子’的兵器-----方画戟,给他捡回来,交还给他。”
蟹将,横行着跑…………
虾兵,后退着跑…………
他俩跑到了百米远的沙滩上,把被紫焰火尖枪架飞聊方画戟,给抬了回来……
哪吒李三用紫焰火尖枪,一挑虾兵蟹将抬在手里的方画戟,
那戟,便飞到了骑坐在【逼--水兽】上的敖丙面前……
敖丙立即接住自已方画戟,然后嘴角露出了一抹令人察觉不到的冷笑,他准备洗刷刚刚受到的奇耻大辱……
“呼!”
重新握着方画戟在手的敖丙,使足了全身的力量,冷不防向着哪吒李三的咽喉,便狠狠的一戟刺来……
“砰!”
看似掉以轻心的哪吒李三,实则早就做好了战斗防备。
他看到敖丙想偷袭他,这一戟刺来时,他也速度地挺枪还刺…………
枪尖抵住了戟尖,犹如针尖对麦芒…………
短暂的僵持汁………
坐在模样长得有些像犀牛的【逼~~水兽】上的敖丙,感觉到自已的力量,真没有对面这妖童的大。
敖丙的额头上,黄豆粒大的汗珠,哗哗直流……
而他再看对面的站在沙滩上的这个妖童,不知道他从哪里还弄来了一个螃蟹爪尖,
这童,正用左手拿着螃蟹爪尖剔着牙,只用一只右手握着长枪,就能轻松地抵住了他敖丙双手握着的方画戟……
瞬间,敖丙感觉,自已又被这个妖童给侮辱了……
他心中大怒,暗想:孤不使用点卑鄙下流的偷袭手段,是真的打不过这个力大无穷的妖童了!
……………………………………
PS:求收藏,求推荐票,求打卡签到。求打赏!!!只有您的支持,才是作者写作的最大动力。求打赏一朵最便夷鲜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