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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回忆杀

“虽然狼和哈士奇的基因相似度达到99%,但几乎没人会把哈士奇当作狼来看。”杜君安抱着肩膀,遥遥看着正在休息的狼,“你见过不躺着睡觉的哈士奇?只有狼才会谨慎到睡觉也竖着耳朵。”

说着,他偏过头来,用“你也很谨慎”的目光看着夏亦璇。

夏亦璇懒得跟他解释,别过脑袋的同时还不忘扯片大叶子挡挡太阳。

她真的是因为怕被晒黑而躲在石头后面的。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杜君安迅速转移话题,“狼可不比狗。”

“我也没指望你能去对付狼。”夏亦璇单手托着下颚,“我终于承认我现在很希望成为凯特尼斯。”

“《饥饿游戏》的女主角吗?为什么?”

“有能用弓箭射下飞机的技能,我们还怕什么狼。”

她这么轻描淡写地说着,刻意隐瞒了更深层次的原因。

倾歌一直希望有个像凯特尼斯那样的姐姐。

以前夏倾歌跟夏亦璇提起时,夏亦璇表面上不作声,心里却是不以为然、甚至嗤之以鼻的。

虽然她心里也承认凯特尼斯的确是位好姐姐。

但是,骄傲如她,何必要成为别人?

只是她不忍心直截了当地拒绝倾歌,于是便敷衍地答:“等你的头发长到可以梳成凯特尼斯的妹妹波丽姆那种麻花辫的时候。”

夏亦璇知道倾歌是个短发爱好者,只要头发稍稍有点长就要剪掉的类型,让她扎麻花辫只怕比等自己长发及腰还难。

也不知道夏倾歌是从来哪里生出来的这种奇怪审美,就在他们一家都觉得长发好的时候,唯有陆岚看着夏倾歌的发型目光温柔,连声说适合她。

要不是陆岚眼神诚挚,夏亦璇都要当他是反讽了。

但是夏亦璇漏算了倾歌对凯特尼斯的喜爱。自夏亦璇说过要等她扎麻花辫后,倾歌就再也没提过要剪短头发,甚至天天拿着发带一遍一遍地练着绑麻花辫。

只可惜她到最后都没能扎起波丽姆那样的麻花辫。

夏亦璇转过头,抹了把脸。

她先前很少回忆往事,总觉得这样的事回忆一件便少一件,就像封存在地面以下千年的文物,出土之后便会黯然失色。因此她都将这些好好地封存着,以期望永永远远地保留下去。

只是近来回忆得越来越频繁了。

是不是意味着到了该放下的时候了呢……

她有些烦躁,突然地站起身,倒是把杜君安给吓了一跳:“你要做什么?”

“去看看……”夏亦璇本想说“有没有别的路”,话到嘴边时突然想到了个大胆而又疯狂的念头,“去看狼。”

说着,她还补充了一句:“长这么大没近距离见过活的狼,我想去看看。”

最初听到她的话时,杜君安是愕然的。但看着她决心已定的坚定目光,他反倒很快放松下来,声音轻松地回答:“既然这样,那就一起吧。”

末了,他也补充了一句:“我长这么大,也没近距离见过活的狼,我也……想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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