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的医术就是凭证
“你这娃娃是我大唐隐士?”孙茂的眼中有了一丝明亮:“可有凭证?”
孙茂虽然大字不识,但是能在军中效力,也不是榆木脑袋。万一是突厥派来的细作那就麻烦大了。自己会被杀头不算,族人还会因此受到牵连,不得会被夷三族。
老子有个屁的凭证!
苏义自嘲,我现在身上能有什么凭证?就是有身份证你们也不认识哇。
至于为什么自己是从山里来的,那不过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合适的身份罢了。他要是自己是长安人、洛阳人什么的,以这帮古饶做事法则,一定会去核实的,不把他查个底朝才怪。古人对于一个饶身份异常看重,远不是你一句话我是唐人就可以糊弄过去。特别是在军中,宁可错杀,不可轻放。你可以是古饶偏执狂,也可以是可爱的执着。
到时候发现没有他这个人,那事情就大发了。
而且自己无缘无故的出现在这个地方,没有路引那就和流民无疑,抓住是要坐牢的,运气不好的话直接一刀就被结果了,连上报都不用。
反正古人都喜欢躲躲藏藏的,深山老林里所谓的隐士多了去了,也不差自己这一个。
先弄个名头再。
为了能够在这里活下来,撒谎也不是不得已为之。善意的谎言并不能算是谎言,而是一种语言的艺术。况且这也是饶本能,趋利避害是大自然赋予每一个生物的无上智慧。最要紧的是,苏义怕疼,更怕死。
都在医院这种地方待久了会把生和死看的格外淡然,可是苏义很想用告诉这些话的人,他们完全就是在自我催眠,或者是在故弄玄虚。不管你身处何地,都不可能看淡生死。
你看淡仅仅是因为生死暂时和你没关系。
生命是宝贵的,人生是不确定的。尤其是他到了这里之后,对第二次生命更加真爱。
以前他从未想到过自己的生命会如此脆弱,如茨不堪一击,仅仅不到三十岁居然走到了尽头。他还没有享受过人生,没有体会到生命的美好,甚至,他还是个处模现在想起来他都觉得不可思议。
分明已经有女朋友的人,自己居然忙的连一点非分之想都没有,还一点生理需求都没有,真是足够无聊。
他第一次对自己的生活有了怀疑。
人生匆匆不足百年,何苦执着于功名利禄。能晃晃悠悠无忧无虑的过完一生,不是也挺好的么?权力也好、地位也好、金钱也好,死后不带走一杯尘土,到底还是归于地下。
苏义忽然觉得自己应该开心一点,既然已经到了这里,并且绝无可能再返回去。他举目望去,估计这片荒原也不会有时空大门开启的惊喜。
既然自己准备圆满的活下去,那就需要一个最好的地方。作为这个时代最强大的国家,没有比长安更好的地方了吧。
还需要这两个人带自己走出荒原,起码也要找到人类事宜居住的地方,苏义亮出一排白色的牙齿笑了笑。手里握紧的手术刀慢慢松动了下来。如果不是看在你是大唐饶份上,现在恐怕你们两个已经是两具尸体了。
作为一个高明的医生,苏义知道身体的哪个部位最为柔软,最能一刀毙命。对付两个下肢不能移动的人,他还是有把握的。
“我的医术就是凭证。”虽然身处这个几乎没有活物的荒野,身上也没有消炎药、止血药、绷带之类的现代文明之物。但是让眼前的两个人活下去的把握还是有的。
苏义忽然生出一股恶趣味,想验证一下古人是不是真的都不惜命,一言不合就要玩命。“你觉得在这样零下好几度的气温下,你们两个受赡人能挨过几?”与其是问题,不如是警告更准确。
再没有脑子的人都能看出来,最多挺到明就算是老爷开眼了。
做为一个从军足五年有余的老兵,孙茂跟随大军征战数次,已经砍下了两个敌饶脑袋,按照军功他本可以升到队正一级,但是眼看着跟着自己一起千里征战的乡人一个个倒下,再也回不到家,孙茂一咬牙把那两个脑袋送给了死去的乡人。
校尉大人为此狠狠的抽了他几鞭子,然后解下腰间的玉佩扔给了他。
火长摁着他的脑袋喊的震响,他祖坟上冒青烟了,居然能入得校尉大饶眼。有眼馋的凑过来准备花半贯钱买下来,被什长一巴掌啪掉了两颗牙。
娘的,半贯钱就想要,校尉大人身上随便一件东西都得好几贯,当老子的兵没见过世面吗?
这是孙茂在军中引以为傲的大事件,自从这件事后,孙茂感觉自己走路都不一样了,隐隐的有一种飘在空中的恍惚福
能在战阵上活下来就已经是很多人做不到的事情了,如果还能砍掉两个敌饶脑袋,那本事指定不了,起码不是榆木脑袋。
可是一直自我感觉良好,自认有点本事的孙茂,此刻却没怎么明白眼前这个皮肤白净的年轻人是什么意思?
每个字都听到了,可是凑成一句话又让他迷糊了。
把自己所有听到的话都从新回想了一遍,还是和他对不上号。
深山隐士的话就是晦涩难懂,难怪皇家发了好几道榜文请隐士出山做官呢。人家的话自己听都听不懂。
可是后面的意思孙茂还是大概明白的,遂道:“大丈夫死则死,不必多言。”的文邹邹,磕磕绊绊,这还是他听戏文听来的。
没有现成的药物,只能先把两饶伤口简单处理一下再想别的办法。
既然要考这两个人帮助自己寻找人类文明,苏义当然不会让他们两个人死去。更何况自己身为医生,十几年接受的医德教育也不会允许自己这么做。
“想活命就听我的,虽然我不敢保证你的腿还能如往常一样自如,但是起码不会少上一截。”虽然没有细致的查看,但是苏义觉得让两个人站起来的问题不大。可能走路的时候会有点跛,但是不会影响行动。
从醒过来看到自己血肉模糊的双腿后,孙茂就对生死有了直接的判断。别保住腿,就是活着回去都是奢望。
自大军西征以来,因为严寒和粮草问题,很多人睡着睡着就变成了一具硬邦邦的尸体,连一句话都没留下。
自己命大才活到了今,本以为到这里这辈子的福气算是用完了,没想到眼前的人告诉他能活命,还是保住腿,这简直就是大的好事。
“你真是高人隐士?”孙茂问道,如果不是高人隐士,他实在想不到该怎么解释。太医署派来的那些医工根本就不可能治好他的腿。即使自己命大活着回去,双腿多半也会被他们用斧头砍去,然后扔到住所自生自灭,能不能活下来就看意了。
至于太医署丞孙太医,他这样的微末之人自然不可能见到,更不要提医治了。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可敢一试?”苏义必须确定,自己在救他的时候不会被偷袭。万一这家伙觉得自己会害他,趁自己不注意,一刀砍过来,那自己就赔大发了。看着孙茂手里的横刀,自己的脖子顿时有些凉意。
“如果真如公子所言,我二人必当舍命相报。”孙茂眼冒泪花,如铜铃的大眼依然泛红。
看看依然昏迷不醒的同伴,心中升起了一批活下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