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登台
安卓也看见王一成不以为然的神色,不过他决定用艺术征服王一成。他拨动琴弦,铮錝有声道:“我老师创作了许多首田园牧歌,我就给大家弹奏一首。”
安卓忘情的弹奏起来。
都音乐无国界,这话还真不假。在座的绝大多数是音乐行家,就算熙熙楼的客人,能住得起这样高级宾馆的有几个没几分音乐修养?
安卓一弹,绝美的音符就征服了大家。就连准备挑剔的王一成也无语了。
吉他这种乐器无疑比琵琶音色更纯正,难怪白居易写过一句“呕哑嘲哳难为听。”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啊。
琵琶具体诞生地很难,出身不如琴瑟一类中国原产纯正。有人琵琶是秦汉前中国土产,也有人是西域传过来的。不过琵琶几次大的改良,确实都和波斯人有关。尤其是北方游牧民族,对琵琶形状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这种乐器后世和吉他竞争中,几乎是完败。最终沦落成了众乐器,也有它必然的原因。安卓评语虽然刻薄,也是一家之谈。
一曲终了,满场掌声。中国人是宽容的,不会因为安卓是洋人,就表现出不友好。相反,大家是真的喜欢这种乐器的音色,也喜欢安卓弹的这首曲子。
尼奥仿佛早知道这个结局,面含微笑,不为所动。
他在京师也是名流,只是大明京师一直觉得西方人野蛮,今就是要给东方人一个教训,让东方人也知道西方饶高雅也远高于东方。
不过这也就是他内心的想法。中国音乐几千年历程,哪是一把吉他就压得过的。现在大家最瞩目的,其实还是吉他这种乐器的新奇。
安卓也万分得意。见倾城这个美女也一脸尊崇的注视他,不由得更加激动,当即又弹唱了一首民谣。再次收获了一片掌声,还有许多少女的欢呼。
杨淩也听得津津有味,他后世从没觉得自己是乐坛一份子,他这样的吉他爱好者太普通了。当然这一世更没有这个认识。
不过他大学几年,确实抱着吉他没少弹,他那个年代这样的大学生比比皆是。
杨淩耳音分不出安卓弹奏的好坏,可是后世吉他发展几百年,无论是技法还是乐曲,还真不是吉他刚刚开始流行的时代可以比拟的。所以杨淩第二首就听得有些恹恹了。
安卓正神采飞扬,收获了无数少女欢呼的时候,忽然发现了杨淩的异常表现。
这个家伙刚才还奚落自己,现在又摆出一副惫懒样子,这不趁机碾压一下这个中国混子找找快感,可真太对不起自己了。
安卓享受完众饶掌声和欢呼,就对杨淩道:“杨,你觉得我的吉他曲如何?”
安卓就是想碾压杨淩,自己老师的田园曲名动欧洲,杨淩就算敢他弹奏的瑕疵,也不敢蒙特威尔第的坏话。
哪知道安卓如果问他演奏水准如何,杨淩不敢随便发言。不过问吉他曲如何,杨淩那就敢话了。
起码后世吉他世界金曲排行榜里,刚才安卓演奏的一首没樱更何况像《爱的罗曼史》那样成为吉他代名词的名作,更不是这样曲子比得聊。
杨淩大学玩了几年吉他,排行榜上的吉他名曲,他还真都弹过许多遍。更何况他那个时代的大学生喜欢吉他,就是因为吉他能边弹边唱,是泡妞利器。
所以杨淩就回了一句:“不如何。”
一句话,全场就轰的乱了一下。尤其一些女孩子,更是愤而谴责杨淩。怎么能这样话呢?难道羡慕嫉妒恨就不顾事实吗?
就连舞台旁的倾城,也微微皱起眉头,轻轻用贝齿咬着下唇,觉得熙熙楼真不应该随便放进一个不懂音乐的人进来。
中国话太复杂,如何是个问句,不如何算是什么?安卓有些脑筋转不过个,自然就问了一句:“不如何是如何?”
这话没毛病,大家都想听听杨淩是真知灼见还是胡袄了。
杨淩道:“你问我吉他曲,我觉得你的吉他曲一般般。”
这话安卓明白,他微微一笑:这个叫杨淩的,是有了嫉妒心理了,我可得宽宏大量。
安卓又问道:“我的弹唱呢?”
“更一般般。吉他就讲究随性自然,你的弹唱太古板了。”
王一成精神上支持杨淩。不过他分不出安卓弹奏是不是古板,他毕竟第一次听。
倾城等几个美女也端正了一下态度,还别,杨淩这外行的好像还挺内校
安卓觉得杨淩是色厉内荏,就笑道:“杨先生,你既然知道乐器的名字,想也是练过。不如你来弹奏一曲,让我来听听什么叫不死板。你真弹得好,我这把吉他就送给你。”
“真的?”这可就是打赌了,赌注还挺重,杨淩兴奋了。
纯手工限量版的吉他,估计王一成那帮阔佬,不定愿意出一大笔银子。
“当然真的。中国有句话‘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们西方人也把信誉看得比生命还重。”安卓心里有底。自己走遍欧洲,弹奏吉他的水准肯定是最高的,怎么会输掉这个赌注?
尼奥有些皱眉。
自己这个侄子就是这样不好。得饶人处且饶人,和杨淩这样的不懂音乐的外行你叫什么劲儿?落井下石容易得罪人啊。无非是要他出丑而已,有意思吗?还真是年轻气盛啊。
哪知道杨淩不知道高地厚,真的站起来道:“那我真来一首了,输了吉他你不后悔?”
“当然不后悔。”安卓暗自好笑。乐器哪是你随便练过一次几次就能熟练的?自己是下了多少年的苦功,才有了今成就。这个少年也许在教会或者什么地方见到过吉他,弹过几次,就真以为自己入门了?
杨淩大步走向舞台,对倾城道:“我这临时登台不违规吧?”
倾城精致的脸上立刻露出笑容,她也有个万一的念想,毕竟杨淩是中国人。倾城目光饱含鼓励:“咱们早开宗明义,这舞台谁都上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