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他来过,我的书会

“不必了。”

苏鲸落皱了皱眉,拒绝了他的这一个建议。

她是一个很清高的人。

清高的人,向来,最不喜欢因为别人的看法,改变自己的行为。

*

第二天。

苏鲸落很早地起来,坐在偌大fǎ式的白金方框镜子前面化妆。

今天她穿了一身黑色旗袍式开叉的针织面料连衣裙,头发高贵典雅地盘起,耳朵上戴了复古的珍珠耳环。

天没亮,很早的就出门了。

签售会是在一个五星级酒店的宴会厅里,一大早酒店就进行紧锣密鼓地准备,各家媒体也在这里蹲守了很久。

80后最才华横溢的美男文学家——凌云力捧的当代“林徽因”,加之港市首富之妻——厉太太。这两个头衔,都足够让这场签售会成为今年文学界最轰动的大事件。

偌大奢华的签售会场地。

一个三米高,五米长的巨大荧屏。

屏幕上是一个穿着黑色礼服,盘着头发冷艳高贵的女人,她的手里抱着一只神态几乎和她一模一样的黑猫。海报的底图上面,用巨大烫金的瘦金体放映着五个字——

《最后的晚安》

这是一本小说。

小说是从一个黑猫的视角写的,通过一个黑猫的一生,映射出一个人的一生。

从出生,到被抛弃,再到被寻回,依赖,失望,背离……等等。

整本书的风格辛辣诡谲,忧郁缠绵。曾有文学评论家评论——字里行间,都充满着当代现代人的孤独。

一经连载,就在网上圈了上百万的粉丝。

签售会还没开始,宴会厅门口等着签售的书迷就已经全部排满了。

“戈莱!戈莱!!”

戈莱,是苏鲸落的笔名。

她的书迷们,都热情地称呼她,“戈莱”。

隔着遥远的人群,穿着黑色裙子面无表情的女人坐在那里。脸上没有笑,只是按照指示,一本一本地签名。

显然,这样嘈杂人多的环境,让她窒息。

苏鲸落的太阳穴从人潮涌进的时候就开始突突突地疼,胸闷气短,仿佛随时都要晕倒。

但是,她没有办法。

为了让这一切沉默的真相面世,她必须忍。

就在这时。

一只熟悉的布满青筋的手,拿着一本书,放在她身前的桌上。

那只手,血脉贲张。肤色黝黑,指节修长。

手腕上戴着一个不算顶级,但是同样名贵,低调有品位的手表。

苏鲸落一眼就认出了这块手表。

这是她高二那年,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边烨。

人多嘈杂,还有上万个人在等候排队。两个人之间并不能有过多的交流,基本上都是粉丝把书推过来,她签字,然后结束。过程最多不会超过十秒,但是这一次,她没有签名。

“你没有看过我的书,抱歉,我不能给你签名。”

“鲸落……”

边烨念了一遍她的名字,眼睛里,却闪过一抹痛色。

怎么可能?

她一定知道,从高一相爱开始,那一天他通宵未睡,只为在她的个人主页,从她小学写的文字,一页一页,一直看到她长到亭亭玉立十六岁。

他恨不得用这种方式,弥补他错过她没有一起走过的她的童年。

他一直她最忠实的读者。

怎么可能没读过这本书。

“下一位。”

边烨身后,等待很久的粉丝立即挤了上来。

“戈莱女神,我今年要高考了,请您签名给我加油吧,谢谢谢谢!”

苏鲸落一脸平静,手里白色的钢笔书写,留下娟秀清瘦的笔记。

边烨被挤了出去。

他在很远很远的地方看着女人那张褪去年少时青涩和圆融的脸。

时过境迁,她更加凌厉,也更加美艳了。

只是……

再也不属于他了。

鲸落啊……

如今,你竟是连最后一个签名,都不愿留给我了么。

边烨懊丧地想着,情不自禁,抚摸过左腕上的手表……

“阿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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