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童桐高中的时候为了好玩,也和几个要好的组过乐队,不过后来家庭遇到了变故,她又为了考上最顶级的军校,曾经的爱好逐渐就成了回忆。

听到宋知起为了求婚,特意还买了乐器,把曾经的乐队成员组合到一起,童桐也忍不住“啧啧”两声。

这么有心,确实是真爱无疑了。

宋知起和田雨静以前都是乐队成员,宋知起是主唱,田雨静是创作人。说起来因为田雨静出色的创作能力,他们乐队在当时火了好一段时间,后来解散好久了都还被人津津乐道。

“擦,顶顶你这一身,和当年的你对比起来,简直就是买家秀和卖家秀的区别。”宋知起看着一身白衬衣黑裤子的杨顶一,觉得实在辣眼睛。

毕竟岁月除了充当杀猪刀之外,偶尔也友情客串猪饲料。杨顶一就是活生生被猪饲料催肥的最佳代言人。

杨顶一看着自己起码七个月大的肚子,深呼吸一口气,努力的想把肚子憋下去。

“别吸了,再怎么吸也恢复不了你当初的身材。”童桐无奈的一只手抵着眉心,妥协似得摆摆手,“小凡居然不嫌弃你,也是十分真爱了。”

杨顶一的媳妇儿金小凡正在一边好奇的看乐器,她和杨顶一两人是大学毕业之后才在一起的,虽说常常听杨顶一吹嘘自己高中时候的风云故事,但是毕竟没亲眼见过,一度很怀疑杨顶一在吹牛。

“没事,胖胖的手感比较好。”金小凡傻笑的看着杨顶一。

童桐打了个寒颤,有点受不了这情意绵绵的场景,干脆朝更衣室的方向喊了一声:“林鹿溪,你还没换好衣服啊?”

“好了。”

“咔嚓”一声,更衣室的门打开了。

林鹿溪推推眼镜,走了出来。

“哇哦——”上一秒还在说自己男朋友胖胖的手感好的金小凡,顿时抛弃了自己的原则:“这妥妥的初恋脸啊。”

宽大的白衬衣罩在林鹿溪身上,黑色的休闲裤微微挽起裤脚,配上帆布鞋,分明都是快三十的人,却一点都不显老,干净,清秀,斯文。

“啧啧啧。”童桐摇摇头,“这曾经是多少女孩儿的情窦初开啊。”

林鹿溪扭头看了童桐一眼,手握成拳头抵在唇边,有点不自在的咳嗽了一声,可是微红的耳廓还是泄露了他真实的情绪。

金小凡和杨顶一对视一眼,各自沉默叹息。

林鹿溪对童桐的感情,瞎子都看得出来,可惜这么多年,就没见过童桐有任何超过友情界限的动作,可见两人根本没戏。

偏偏越是得不到的,越是难以释怀。

“再说一遍流程哈。你们六点就去广场那边,把一应设施都摆好,我已经和静静约好六点半见面逛街了,等我见了人,就给顶顶打个电话过来,你们就开始演奏。玫瑰花都准备好了吧?戒指呢?一切都就位吧?”金小凡再次确认。

“一切ok。”宋知起有点紧张的拿着小手帕抹汗。

“放松,孩子。”童桐拍拍宋知起的肩膀,“我帮你试探过了,静静想嫁你呢,只要你求婚她就没有不答应的,更何况你特意准备了这么大的惊喜,不会有意外的。”

求婚这种事,如果是私底下当然什么都好说,但倘若是大庭广众之下,他们几人都觉得应该先试探过女主角的想法。

不然难免有想借群众的力量逼人家就范的感觉。

“那些我都知道,可我还是紧张啊。”宋知起又深呼吸一口气。

“看你那样儿。”童桐好笑摇摇头,从独凳上起身,双手插在裙子的兜里,“走吧,早点过去,不然被大妈们抢先一步占了地儿,你今天还怎么求婚?”

——

闻人如初经过广场的时候,求婚仪式都已经完了。

虽说乐队多年没有一起演出过了,但是默契还在,童桐坐在架子鼓后面,一只脚踩在凳子的横杆上,一只脚点着地,两只手灵活的跟着音乐敲着鼓点,身体微微随着节奏椅着,眼妆是典型的欧美猫眼妆,眼神看过来的时候,好似刀里裹了最甜美的蜜糖,分明知道她不好惹,却又忍不住沉迷在那柔情之下。

这是闻人如初第一次看到童桐化浓妆。

除了第一次见面因为在水中泡太久而变成素颜以及那次童桐狼狈的在酒店收拾自己以外,其余时候童桐都画着淡妆。

但是那个所谓的“淡妆”,是在把自己收拾得体的前提下,不断的把脸蛋脸谱化,往大众脸靠拢,甚至连肤色都要比童桐自身的肤色深一个色号。

但是今天明显不一样,第一眼的时候,闻人如初甚至都还在怀疑,到底那个样貌如荼蘼花的女子到底是不是童桐。

她穿着一身黑色的连衣短裙,本来是宽松休闲的款式,但是腰上戴着绑带的腰封,却越发显得她身材前凸后翘,脚下一双马丁靴将她的腿无线拉长。

她的头发应该是做了一次性的小卷,右边的分成三股编了小辫子扎在脑后,另外半边的就狂野的披着。

闻人如初发誓,这是他见过的,烫小卷卷最好看的女人!他一直以为小卷卷是中老年大妈的专属发型!

音乐逐渐到达**,童桐的脑袋随着节奏轻点,手中的鼓棒向上扔起,在空中转了几圈又落到她手中,最终在吊镲上敲击了一下,音乐戛然而止。

周围瞬间响起热烈的掌声。

“别,童姐你别过来……”这是他们最后一曲,时候不早,也该收摊去吃东西庆祝一对恋人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了,童桐刚打算起身帮忙一起收拾,就看到金小凡和田雨静两个女孩子抱在一起,脸蛋通红的看着她。

童桐:???黑人问号脸。

“我,我现在有点心跳加速,我怕你过来了,我会忍不住把戒指取下来向你求婚。”田雨静捂着手指上还没戴热乎的戒指,咽了口口水。

想当年高中的时候她就是童桐的脑残迷妹,还一度怀疑过自己的性取向来着。

“行了,小娘子你就死心吧,这辈子你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死人,快点来夫君的怀里,夫君帮你清醒一下。”宋知起朝田雨静张开怀抱。

田雨静吐吐舌头,正要跑过去,脑袋一偏,突然看到了闻人如初,顿时眼睛就的瞪大了:“卧槽——”

她脸上的表情太浮夸,引来另外几人的注意力,童桐脸上的笑容还来不及收起,就看到闻人如初一只手勾着外套,站在不远处,正看着自己。

童桐挑眉,却没有吭声。

在场的几人,除了金小凡之外都认识闻人如初。见几人脸色有异,金小凡忍不住小声问自己男朋友:“顶顶,你们认识他啊?”

“嗯。”杨顶一表情复杂。

“谁啊?”

“童姐的……前男友。”

“什么?”金小凡这一声控制不住的尖叫声顿时叫回了众人的理智,原本脸上一直挂着好脾气的笑容的林鹿溪此刻脸阴沉得像马上要下雨云朵,握紧了拳头大踏步就朝闻人如初走过去。

“鹿溪。”童桐一把拉住林鹿溪的手臂,稍微用了一点力道。

“童桐你——”林鹿溪皱眉扭头。

“他不是你们认识的那个人。”童桐的语气很淡,“行了,你们先把东西收一收,尤其是那一地的玫瑰花,别给人家清洁工增大工作量,清理干净点。”

“我没看错吧?是闻人如初对吧?”见童桐朝闻人如初走过去了,几人顿时围了起来,一边说,一边暗自用隐晦的视线打量闻人如初,“虽然和高中的样子是有一点差,但是整体模样没变啊。”

“童桐说他不是我们认识的那个人。”林鹿溪皱眉。

“也就是说,不是闻人如初?”

“我记得闻人如初好像是要白一点,当初鹿溪你还被称为童姐身边的小白脸呢,后来闻人如初一转学过来,那称呼顿时就落在了他头上。”

“能别提这种事吗?”林鹿溪咬牙切齿。

他一点都不想被拿来和闻人如初做对比好么!尤其是闻人如初抢了他最心爱的女人最后还不辞而别做了负心汉。

他心心念念求而不得的人居然被闻人如初就这么抛弃了,甚至连一句告别的话都没有,林鹿溪这辈子没什么太讨厌的人,闻人如初当仁不让做了他黑名单的第一人。

“不是,你们怎么从来没说过童姐居然有男朋友?”金小凡的重点和所有人都不一样,“得是什么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咱们童姐啊?!”

“童姐当初眼瞎,看走了眼。”田雨静叹息一声,又扭头看了闻人如初一眼,又忍不住说道,“不过说实话,闻人如初那张脸,确实也值得让人忽视他身上别的所有缺点了。”

“可是我觉得,如果这个人真的是童姐的前男友的话,那他们真的很配啊。”金小凡对闻人如初的黑历史并不了解,所以她能站在一个绝对中立的角度来看待事情。

她一直觉得,童桐气势太强,虽然性格很好,但是和她站在一起,鲜少有男人能比得过她的气场。

可是现在,她看到了童桐和闻人如初站在一起的画面。

就好像两个特别出色耀眼的人终于找到了贴合的另一半,气场不仅没有被彼此压下去,反而越发相得益彰,好似他们天生就该是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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