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军事 > 家有七宝

第249章 认可

第248章认可

但是别忘了,这是玄灵国的领地,而能在这里驻足的大帮派,想必心都是向着玄灵国的。换句话说,其实这些个大帮派,就是玄灵国某种意义上养的门客。而这些门客,也是在玄灵国新皇帝——玄钰在即位的时候慢慢收罗的。而前段时间被暗夜宫除掉的修罗门,其实是玄钰匿名雇凶灭掉的。原因可想而知,还不是因为他们不乖?其实,也是为了杀鸡给猴看。

因为魅都的三大特产,所以魅都也是三国之中经济实力最发达的城市。魅都地处南方,一年四季如春,所以农业也是相当的发达,主产水稻,副产黄豆。所以,能生活在魅都的人们,通常都被称为是最幸福的人。安定而富足的生活,让这一方水土的人让成了一个热情好客的良好习惯。

月澜带着苏月婉一路上走走停停,打打闹闹的,结果在当天下午的时候才迟迟的到达魅都。

到了魅都他们就先找了间客栈住下了。

吃过晚饭,苏月婉就吵着想出去看外面夜市的表演,但是月澜怕人多会挤到她以及她肚子里三个半月大的孩子,可是耐不过苏月婉的软磨硬泡,软硬兼施,最后,毫无疑问的,月澜举着白旗跟着苏月婉一起出去疯闹。直到,从边关赶回来汇报战情的紫涵,骑着马从他们身边呼啸而过的时候,机缘巧合灯笼的光芒一晃,让他不小心看到了依偎在月澜怀里拿着手中的面人娇笑着的苏月婉。在他看到她的一刹那,他的心都要揪起来了!他的第一个念头不是夜里遇到鬼了,而是…衔煌有救了。。

玄钰的御书房内…

坐在案几后面看着奏折的玄钰,听到紫涵带回来的消息之后,兴奋的“啪”的一声丢掉了手中的奏折,绕过案几,激动的走到跪在地上的紫涵面前,询问道,“你确定你看清了?”

“是。”阴郁的声音严肃的响起,“属下虽然不敢他就是苏丞相的千金,但是属下可以肯定,她,与苏丞相的千金长得一模一样。当时的她依偎在一个男子的怀里,而那个男子,好像就是慕容流云的挚友——上官月澜。”

“上官月澜?”玄钰的不禁皱眉,“去把那个女子带来,不管他是不是婉儿都要把她带来。先不要伤害她知道吗?”

“是!属下遵命。”

“嗯,”玄钰转身,又走回了他的龙椅后面坐下之后才冷冷的开口问道,“与楚轩国的战事进行得如何了?”

“回皇上的话,我军…我军已经退到宁城了。”

“什么?”玄钰不悦的凝眉,“朕用三个月攻下的五个城池,他们竟然仅仅用了半月就被他们夺回了两个?!才短短半月的时间…缪喧他怎么带的兵?!”

“皇上…其实是…半月前,半月前淄宇国派兵支援了楚轩国…”紫涵的冷汗顺着他的额头滴滴答答的开始往下淌…

“淄宇国?”玄钰脸色渐渐转为凝重,“淄宇国一向都是中立态度,为什么换了新皇帝之后他会帮着楚轩国?”放在案几上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轻敲打,思考片刻之后他抬眸望向了跪在案几前面的紫涵,冷冷的吩咐道,“你派人去把玧王爷给朕揪回来。现在三国之间局势动荡,不许他再在外面瞎混了。”

“是。”

“楚傲宸这是在逼我出王牌_!传朕口谕,命长胜将军——杨誉挂帅亲征。明日朕亲传帅印予他。”

“是。”

“嗯。你带三十燕卫,去把婉儿给朕带来。”

“属下领命!”

“记住,切勿伤害她!无论她是与否…”

“属下遵命。”

“嗯,下去吧。”

“是,属下告退。”

紫涵出去后,玄钰绕过案几走向窗边,穿过镂空的窗棱望向茫茫夜色,嘴角微微翘起,“婉儿,我们就要相见了…这次,朕绝不会再放开你…”

通亮的宫灯驱走了夜的黑漆,一阵丝竹之音幽幽的从乾阳宫传出,乾阳宫里,一个身着黑色衣服的男子坐在桌子的一边,手中拿着酒杯,缓缓的喝着杯中的酒,他胸前绣着的那只黑色的蛟龙活灵活现,在明亮宫灯的辉映之下愈发的栩栩如生。

坐在他对面,一身浅紫色锦袍的男子,面带七分儒雅三分笑意的听着宫女演奏的轻音乐…两人相处的氛围宛若多年未见的好友一般,随意而自然…

片刻之后,被紫衣男子拿在手中的酒杯,缓缓抬起,对着黑衣男子说,“此次多谢皇上及时出兵助楚轩国夺回失城。”

“呵呵,”黑衣男子放下酒杯,嘴角微扬,却难掩眼中的忧伤,“慕容兄不必谢我,我阴错阳差的做了淄宇国的皇帝,既然故友有难,我又岂会置之不管…”更何况,他还是小婉最爱的人…

“让皇上费心了。”流云从腰间取下了青鸾,拿过身侧的龙晟宝剑,轻轻的放在了桌上,强忍着心里的苦涩与无奈,尽量把语气放淡…“皇上,这是婉儿的贴身之物,想必这都是皇上赠与婉儿的吧?如今,半年的时间就要过去了,婉儿还未被寻到…今日我把它们交还给皇上保管,待到婉儿寻到之日,就麻烦皇上,亲自交到婉儿手里吧。”

一身黑色龙袍加身的诺放下了手中的酒杯,微颤的右手抚上了苏月婉专门为龙晟宝剑订做的剑鞘,忍着眼中氤氲的水汽缓缓开口,“我可以…可以把慕容兄的意思,当作是你们…你们认可我与小婉…”

“皇上,”流云给了诺一个安心的笑容,“认可你的人,不是我,也不是他们,是婉儿。婉儿,不属于我们任何一人,而她,却是我们生命中最不能缺少的一部分…”裘颖山悬崖上面那块苏月婉为他而立的墓碑,上面用鲜血写的“夫”,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