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连干坏事都干的这么有素质
陆勍川有洁癖,他一走近,就看清了那些黄呼呼的液体,是蛋液,那些黏糊糊的液体,让他想吐。
莫南荀刚才是气呼呼的往外走,但是走到门口,她就觉得不对劲。
他怎么会可怜呢?他人生得意,好不好!是她可怜才对,可笑又可怜。
莫南荀又转身,小跑进了厨房,她经常来这家饭店吃饭,差不多算是VIP,和老板服务员大厨都熟悉。
她从厨房拿了一兜子鸡蛋,然后掏出一张毛爷爷留在案板上,“这几天没有去超市,家里鸡蛋没了。”
莫南荀笑嘻嘻的说着,说完,又快速溜出去。
此刻的莫南荀,人逢喜事精神爽,笑眯眯的看着陆勍川,然后抬起未被钳制的右手,做出了一个打枪的动作,“你都看到了,还问我?”
陆勍川被气的大笑,他以为她被气走了,或者说,气完他,就走了。
她什么时候又弄了这么一大堆鸡蛋。
陆勍川低头看了一眼地上,三个餐盒,一个塑料袋,餐盒里的蛋液都倒到他车上了,蛋壳,整整齐齐放在塑料袋里。
陆勍川又笑,“干坏事还干的这么有素质,可真是难得。”
莫南荀觉得自己刚才有点太得意了,她应该,浇完就跑。
莫南荀往外挣了挣胳膊,依旧是挣不开,“松开,你想干嘛?”
陆勍川故意拿起手机吓唬她,“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Ok,你报,就你学过法律吗?那跟踪呢?侵犯个人隐私,该判几年?”莫南荀也笑了笑,想吓唬她,没门。
她想说,她也学过。
当年,他原本是要考研的,整日在图书馆复习,她知道他一直在一边学习,一边打工,每日休息不了几个小时。她心疼他,就每天早早跑到图书馆排队,给他占座。
他来了,她就趴在他旁边的桌子上睡觉,睡醒了,没意思,就捞过来他的书看。
她看书很快,囫囵吞枣,所以做陪读的那半年多,她多多少少也算是看过什么刑法、民法的人。虽然法律条款没记住几条,但是偶尔拿出来忽悠忽悠人,还是没问题的。
莫南荀仰着脸看她。
他也低头看她,她的脸,在昏暗的灯光里,显得尤其的白,眸子闪烁,像一只惊恐又气恼的小兽。
当年,她也像一只小兽,香软的乖巧的。
她每次委屈吧唧的看他,他面上都是清冷的。
可是没人知道,他面上有多冷,内心就有多狂热。
她怕他,所以大部分时候不敢离他太近。
其实只要再近一点,就可以听到他的心,在胸腔里狂跳不已。
陆勍川攥着她的胳膊,就觉得心跳又开始不可自抑变得激烈起来。
这五年间,他也问过自己,她变了,他还会爱她吗?
他等她,或许只是想要一个答案。
可是现在,他终于知道,他爱她,似乎比以前更炙热。
不管她变成谁,她都是唯一那个,可以让他感觉到自己剧烈心跳的人。
这十年来,不曾改变,她一直是他心脏的起搏器。
莫南荀抬头看着陆勍川,就清晰看到他的眸色越来越深沉,就像从黄昏到天黑,再到无尽的深夜。
她不自觉又想起她21岁生日那一晚,他也是这么看着她的,眼神暗沉的可怕,就像是被恶魔附了体。
然后,她就被他推进了深渊,冰冷的深渊。
呵呵,他又想故技重施吗?
莫南荀和陆勍川对视了一会儿,然后忽然大笑起来。
然后陆勍川就感觉自己的脚面上好似有一颗钉子,在一寸寸往脚掌里挤。
陆勍川低头看了一眼,她竟然在用她筷子一样细的高跟鞋,在踩他。
莫南荀看到陆勍川龇牙咧嘴的样子,尤为得意,然后拿出手机自拍了一张。
陆勍川咬着牙,强忍痛疼,“就这么想和我合影。”
莫南荀点了点头,“嗯,这是你挟持我的证据,所以,我就算把你脚踩废了,也算是正当防卫,我这样解释,对吗?”
莫南荀一脸挑衅,看了一眼陆勍川,“我记得《刑法》第二条是这么说的。”
“第二十条。”她依旧迷糊的可爱。
陆勍川试图把脚抽出来,无果,他没想到她用了这么大的狠力。
陆勍川担心自己的脚被她这样碾压下去,真的会废掉,不废,估计也要当好几天的瘸子。
想着,便一弯腰,打横把她抱起来,然后快速把脚抽出来。
莫南荀出于本能反应,拿起自己肩上的小手包就朝陆勍川的脸上掼去。
她的小手包是精品羊皮的,很柔软,但是包扣和边沿却是用青铜色铁皮包裹起来的,铁皮有镂空的花纹,配上森绿色的皮子,可真是漂亮,她没有想过,这个小手包,打人的时候也漂亮。
她的小手包刚收回来,他白皙的脸上就开始流血,估计是被包扣或是铁皮的边缘刮到了。
陆勍川把她放下来,抬手摸了一下脸,有血,又低头看了一下自己僵住的脚。
她怎么会是一只惊恐的小兽呢?她这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虎豹啊。
他把她抱起来,才是正当防卫好不好,可不曾想,反手就被她甩过来一只大爪子。
“纸?”陆勍川把手伸过去。
莫南荀往后退了几步,从小手包里拿出一小包湿纸巾递过去,然后转头就跑。
她的车还停在旁边,不开了,她明天早上过来再取。
敌人受伤了,此时不跑更待何时,她才不会傻到让敌人养完精蓄完锐,然后过来抓她。
其实陆勍川并没有想追。
他知道他又犯病了,呼吸开始急促起来,眼前又是一片血色。
陆勍川赶紧把手里擦拭血迹的湿纸巾扔掉,然后转身,往粥馆走去。
莫南荀穿着高跟鞋,一颠一颠,跑的跟个小脚女人似的。
刚进了小区的角门,莫南荀就不可抑制大笑起来,一边走一边笑,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她的脑子中忽然蹦出来好多诗词句子,全都是什么春风得意马蹄疾,人生得意须径之类的。
甚至还有多年前,火遍大江南北的一首口水歌:咱们老百姓啊,今儿个真高兴,高兴高兴……
莫南荀忽然有一种农奴翻身得解放的畅快,她之前怎么就那么傻呢,总是任凭他欺负。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欺负别人真的是挺有快感的。
所以,她暗戳戳立誓,以后,她要横行霸道起来。
哼,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就必犯人。
莫南荀一边走,一边思忖,她明天下班应该去体育用品商店,买一副棒球棍放在车里。
如果,下次,他还敢跟踪她,就不是朝他车上扔鸡蛋了,是直接砸他车玻璃。
快走到楼门口,莫南荀又转身去了物业值班室,她软磨硬泡,让工作人员给她调了最近一个月内,她家附近的录像。
果然,录像里可以清清楚楚看到他的车子,来过,还不止一次。
莫南荀把U盘藏好,然后禁不走起小曲来,就你懂法律吗?哼哼。
莫南荀刚才去调数据,其实就想给自己砸玻璃找个合理的法律依据。
她就算想打人,也不胡来,吃一堑长一智,她觉得她终于学聪明了。
戚薇开门进来,被她姐吓了一跳。
她觉得她姐,高兴的有点癫狂,一张脸已经不是粉红,是涨红。
“姐,什么事,这么高兴?”
莫南荀没答,反正她觉得高兴,十年的委屈,终于得到释放。
“不会吧,就因为洛奇的事?”
戚薇围着莫南荀打转,“不过,姐,你这一招也确实挺厉害的,你不知道,你走之后,那些记者,就是前段时间围攻咱们的记者,一个个都和哈巴狗似的,围着万总转。”
“甚至有的人怀疑,洛奇事件,从头到尾,都是咱们Liz一手策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