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等到李卿卿把东西收拾的差不多了, 就到了可以做晚饭的时间。她把还没有收拾好的衣服放下,就转身进了一旁的灶房里。

沈乐香跟沈家好一起, 在收拾他们两个的小衣裳。李卿卿鼓励他们两个从小, 就要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以后等到她忙的见不着人时,他们两小只也能自己照顾自己一点。

已经四岁的沈乐香, 虽然看起来依旧是个小豆丁,可是她已经懂得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了。

她摸着自己的衣服中的一件白色小裙子,这件衣服是沈慕军去年给她买的,虽然她记不清楚具体是什么时候了,可是却是她最喜欢最心爱的衣服。

沈乐香正拿着想要偷偷往身上穿, 就被出来拿东西的李卿卿看见了,李卿卿对她道:“等娘明天下了工,给你洗洗再穿。”

李卿卿没说, 她其实是嫌弃别人碰过的衣服。要不是这个年代的衣服不好弄,她还真不媳这些被人碰过的衣服呢。

然而在这个物资极度紧缺的年代,就算有布票都不一定能买到布。更别提像沈乐香那件商场才有的小裙子,她那小裙子不仅需要专用票, 一件小小的裙子还要大十几块呢。一般人家可没有这个钱,给女娃子花十几块钱买一件裙子。

而且这个年代很多人都重男轻女, 他们觉得女儿都是给别人家养的。给她一口吃的, 一件衣服,那都是天大的恩情了。至于吃得好不好?穿的暖不暖?都不是他们关心的事情了。

李卿卿从沈乐香的那些衣服,就能看的出沈慕军跟别人不一样,他一点也没有重男轻女的毛病, 甚至可以说是个很宠爱女儿的父亲了。

沈乐香闻言乖乖的应了一声,就跟弟弟把衣服一件一件的叠好,准备等会让他们娘帮忙收起来。

李卿卿原本想留沈修杨在家里吃饭,毕竟人家帮过他们家两次忙了。虽然沈修杨并不是特意帮他们家,而是出于正义感站在了他认为对的那一边。

虽然李卿卿自认为,以她自己的能力也能把事情完美解决。但是她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两次要不是沈修杨一直在场,事情也不会如同之后那般顺利。

而且李卿卿觉得沈修杨这样的人,是一个妥妥的正人君子,都说近君子远小人,以后多多跟他接触是没有坏处的。

倒是身为女主的沈丽妍,李卿卿觉得以后需要防着一点。虽然沈丽妍在两年后,就会因为考上大学离开这里,但是李卿卿也不敢掉以轻心。

不过李卿卿也不害怕她,她虽然有强大的女主光环,可是跟李卿卿相比她毕竟还是个普通人。

李卿卿想到这里的时候,就想起了之前买的几块孔雀石,只要她赶紧努力升级她的异能,这个世界最后是谁的主彻不一定呢。

沈修杨谢绝了李卿卿的好意,并没有留下来吃晚饭。这年头谁家的粮食都不充足,而且现在他们这一家子都要靠李卿卿一个女人,他更不好意思麻烦人家再为了他操劳。

李卿卿见他不愿意留下,也没有太过热情的挽留对方。她带着沈乐香一起把沈修杨送出了家门,这才拉着孩子回家吃饭去了。

如今李卿卿手里握着一笔巨款,别提心里有多么舒坦了。她想着等钱再攒一攒,以后建一个大一点的院子住。这两间的茅草屋实在是太破了,万一遇见了特大暴雨的天气,说不定就给大雨冲塌了呢?

所以在晚上吃饭的时候,李卿卿把自己的想法跟沈慕军说了。

沈慕军听到她的话时,一直没什么情绪的眼睛微微上抬,那双漆黑的眸子定定地看着她。

不知道是不是李卿卿的错觉,她总觉得沈慕军的眼睛有点吓人,他明明没有露出一丝一毫凶神恶煞的情绪,可是李卿卿却有一种被他慢慢看透内心的错觉?

李卿卿抿了一下嘴唇,装作一脸坦然地与他对视着。都说人的眼睛是心灵的窗口,李卿卿却没办法从沈慕军的心灵窗口,看清楚他那双眼底都藏着些什么?

沈慕军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黑沉沉的眸子缓缓的眨动了一下,然后才张口道:“我去年申请了宅基地,那块地就在咱们家前面的那条河边。”

李卿卿闻言双眼一亮,她本来还愁着宅基地的事,想不到她还没有开口,沈慕军就一下子提到了这一点?

而且他说什么来着?那块宅基地,就在他们家门口不远处的那条大河旁?

身为一个水洗异能者,李卿卿是打心里喜欢那条大河的。如果他们的家以前建在那里,那岂不是以后有吃不完的鱼了?

说来也是他们公社管得比较松,不然就是山上的野鸡野兔,水里面的各种鱼虾,那也都是公家的东西。这要是搁在管的比较严的地区,捞鱼吃的行为被抓到了,不仅鱼要上缴公社还要进行检讨批评。

好在他们公社惯的比较松,很多人都会上山或者下河弄点加餐吃。

李卿卿看着沈慕军眼睛亮亮的,就像是眼底盛满了数不清的星辰似的,她忍不住开口问他:“你是什么时候申请的,我怎么一点也不知情啊?”

沈慕军被她亮晶晶的眼神盯着,下意识的低垂下又长又浓的眼睫毛,他觉得李卿卿的眼睛有点太亮了,亮到让他有一瞬间觉得还挺好看的。

沈慕军端起一旁的米汤喝了一口,然后又慢吞吞的说道:“原本想等批下来之后再说,后来没来得及说就出事了。”

李卿卿闻言,顿时想起来之前工程队的事情,她本以为沈慕军不愿提起这件事,却没想到他比自己想的豁达多了。

其实想想也对,如果沈慕军的心怀不够豁达,他遇见这么多倒霉的事情,稍微想不开一点早就死了。他后来也不会撑到最后,还为了保护两个孩子把原主送去劳改了。

在沈慕军出事之前,沈慕军就想要跟老家搬出来了。他们老家那座宅子虽然也不小,但是随着几房孩子越来越多,大家住在一起不仅十分拥挤,人多了也免不了磕磕绊绊的。

而且他也看得出来两个弟妹,一个个都不是什么好相处的。尤其是刚生了双胞胎儿子的宋青玫,他撞见过宋青玫指着沈乐香骂赔钱货的画面,当时沈慕军就起了必须搬出去的念头。

沈慕军跟大多数的农村人不一样,他接受过高等教育,也在外面见过世面。什么女人不如男人,什么女人是赔钱货,什么女人就该在家里生孩子等等……他不希望沈乐香受到这些思想荼毒,变成一个唯唯诺诺只会依靠男人的小女人。

沈慕军在大学和军中,见识过各种不同又优秀又厉害的女性。有的女兵甚至比男兵还强悍,所以他从来不会看不起女人。沈慕军不期待他的女儿能上战场,能顶起半边天,能做出一番大事业出来,但是绝对不能是宋青玫那样又蠢又恶毒。

沈慕军原本的打算是,把妻子和孩子迁到城里去。那样不仅能让孩子有更好的教育,同时他也能天天见到两个孩子。

至于后来为什么要弄宅基地?

就算之后他们一家都搬走了,因为老家这边还有爹娘和张大娘要照顾,沈慕军还是要经常带着一家回来住一段时间。

沈慕军知道他们一旦搬走了,老家他们的房间肯定会人被占了。他不想以后每一次回来住,都要一家子挤在别人住过的房子,或者是为了一间房间跟家里吵翻天。

那个时候的沈慕军手里有些钱,就想再建一座半大的院子出来,就算以后回来也有一个落脚的地方,于是他就跟大队长申请了宅基地。

因为沈慕军选的那块地基,一来在村子外面,位置比较偏僻。二来那边的土地,不适合种菜。所以那个地方没什么人要,故而宅基地很快就批了下来。

只可惜大队长刚告诉沈慕军没两天,沈慕军那边就为了救人出事了,这件事也就一直搁置在了一边。

李卿卿又问了沈慕军两个问题,一个是建一座带院子的房子要多少钱?二是建房子的砖瓦要去哪里买?

沈慕军今天难得的说了不少话,虽然他说话的时候语速很慢,但是李卿卿一直十分耐心的听着。

像他们这样的乡下建房子,是不允许私下里收取工钱的。若是谁家里想要建房子,都是村子里的人一起过来帮忙。然后主家在建好房子之后,要么送一点粮食到那些帮忙的人家去,要么做一顿好的请大伙好好吃一顿。

一般建个差不多的房子,七八百就差不多了。想要稍微好一点的,大概要一千二三的样子。

就拿老沈家的那个大院子来说,那个院子当时花了九百左右,只用了不到十天就建好了。

李卿卿当然想要建一个好一点的房子,她在末世里时就一直有个执念,那就是自己能拥有一座精致的院子。然后她亲自上手设计整个家,在院子的角落里种满各种花草,房间里贴上她最喜欢的壁纸等等。

不过她想到自己不能当一辈子的贫下中农,那以后肯定要从这山沟沟里面走出去。无论她以后是依靠高考还是经商,她都不会在这里住太久的时间,那么房子建的再漂亮也没有什么用。

李卿卿便盘算着建个差不多就行了,等到以后偶尔回村也好有个落脚的地方。

吃晚饭之后,李卿卿就麻溜的收拾了碗筷,就先领着两小只给他们洗了澡。等到把两小只收拾妥当了,她就想要像以前一样把沈慕军“公主抱”出去,结果却被沈慕军一脸冷漠的拒绝了。

沈慕军伸手从角落摸出一对拐杖出来,这拐杖是沈修杨今天过来时拿的。这东西是沈修杨前几天,让隔壁大队的一个木匠帮忙做的。今天帮李卿卿送东西的时候,就顺手从家里面也给带了过来。

虽然这东西没有轮椅贵重,但是却能让沈慕军做很多事,同时也不用一直拖累李卿卿了。

李卿卿原本很想上手帮忙,毕竟沈慕军这还是第一次使用拐杖,她担心沈慕军不熟练会把自己摔了。

李卿卿不知道的是,在沈修杨把东西送过来时,兄弟两个在房里就练习过了。

沈修杨在训练的时候,还询问了一个家里有残疾人的民兵,问他使用拐杖时有哪些技巧。当时那个民兵还笑话沈修杨,说什么哪里有什么技巧可言,多用用不就有经验了吗?

后来这事传到了沈修杨亲哥耳朵里,他亲哥当时就知道沈修杨这样是为了谁了?沈修杨亲哥嫉妒的差点当场揍了沈修杨,觉得他真是白疼沈修杨这么多年了,这个亲弟弟怕不是别人家的孩子吧?

沈慕军在一家三口紧张的目光下,晃晃悠悠的使用双拐走出了里屋,虽然看起来身影有点不稳,但是好在全过程都没有摔倒。

沈乐香和沈家好还想要跟过去,担心他们爹会一不小心摔了,却被李卿卿一把给拦住了。

身为一个当父亲的,最不希望自己的孩子看见他脆弱的样子。就如同李卿卿的爸爸一样,她爸爸在发现自己身体不对劲时,就毅然把自己堵死在了书房里。他当时明明非常想看看女儿最后一面,可是为了不让女儿看见自己又狼狈又可怕的样子,他硬是咬牙无视了外面哭喊的李卿卿。

李卿卿把两小只按回了床上,之后就跟着沈慕军的身影出了房门。

因为现在的天气越来越热了,李卿卿就把洗澡的地方挪到院子里。此时沈慕军正拄着拐杖,想要伸手去拿一旁椅子上的毛巾。李卿卿见状让他站着别动,自己麻溜的弯腰弄湿了毛巾,就站起身来要帮他擦脸。

沈慕军却伸手接了过来,他语气十分平静道:“我要早点习惯才行。”

因为李卿卿明天就要上工了,他必须早点做到自己能照顾自己,才能不成为这个家里的拖累。

李卿卿闻言便不动了,默默地站在一边看着他,在他快要摔倒的时候再伸手。

李卿卿看着沈慕军的双腿,她已经不止一次的看过了,可是每一次看见还是会觉得难受。听说他当时被巨石砸在了下面,两腿都是粉碎性的骨折。要不是陈大赫等人冒险过来救人,他当时很有可能会因为流血过多死亡。

李卿卿觉得以后他们家有钱了,一定要好好感谢陈大赫这个人。虽然这一世他没机会救沈乐香了,但是他确实是沈慕军和沈乐香的恩人。

至于被沈慕军救下的最后那个人,听说是一个冒冒失失的女土记者。那人为了获取这次事故的第一手消息,不顾大队长等人的阻拦非要跟着进去。沈慕军正是为了救她,才在那场事故之中遇险的。

当时有不少在场的人说,原本沈慕军都要把她救给出来了,是她为了捡相机与沈慕军发生了争执,之后沈慕军就被山上滚落的石头砸到了。

沈慕军当时之所以敢去救人,不仅仅是因为他以前是一名人民解放军,还有就是他对那里的地形十分熟悉,加上他常年锻炼的一副好身手,沈慕军十分自信能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顺便从那场事故之中救下更多的人。

李卿卿觉得自己有机会,一定要去县里会一会她,不仅仅是为了帮沈慕军报仇,主要是当初她看小说的时候,是真的被这个小配角给恶心到了。

这个人就像很多恐怖片里,那个明知前面有危险还要拖着别人跟她一起死的渣渣。而且这样的人,在真的遇见危险的时候,还特别的喜欢把别人推出去当挡箭牌。

李卿卿甚至恶毒的揣测,当时说不定是她把沈慕军给推出去的?

沈慕军想要给自己擦洗了一通,擦着擦着,就看见李卿卿一脸欲言又止的看着他,他手上的动作忍不住微微一顿,张了张有点薄的嘴唇问道:“你想问什么?”

李卿卿见他这么直接,于是更加直接的问:“当初是不是那个女记者害得你?”

沈慕军在听到这句话时,一双黑得慎人的眸子顿时冷若冰霜,随即眼神如同刀锋一样看向李卿卿。

这还是李卿卿第一次看见他这么大的反应,她登时就明白自己的猜想很可能是对的。

李卿卿:“看来是我猜对了,我就说你在枪林弹雨中都能活下来,又怎么可能这么轻易的就受伤……”

沈慕军闻言,眼神缓缓的收敛了锋芒,他轻声道:“这件事你不要管,我会亲手解决。”

李卿卿听到他这话,忍不住十分不客气的扫了一眼他的双腿。她微微眯起自己的眼睛,一脸揶揄但是没有恶意说:“就凭你这一双腿吗?还没好找到那个记者,你恐怕都要把自己给累死了。”

说着李卿卿就要转身进屋,而就在她转身的一瞬间,就听到沈慕军轻飘飘的说道:“我不会一直这副样子,很快……”

最后几个字李卿卿没有听清楚,她便转身想要问他这话是什么意思?然后她就看见沈慕军的一根拐杖突然脱手了,李卿卿顿时也顾多问他刚刚什么意思了,忙快步上前一把抱住了沈慕军的腰。

李卿卿在确定人没有摔了之后,就发现沈慕军这腰真是细的没话说,她下意识的在他腰上摸一圈儿,想要跟自己的小蛮腰比比谁的更纤细时,就听到头顶的沈慕军语气凉凉道:“好摸吗?”

李卿卿还在惦记谁的腰更细,闻言下意识的说:“好摸。”

作者有话要说:  李卿卿摸了摸自己腰,悲愤的掀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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