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
在这一天,张天琪和小沉练习武术和疲惫。他们在吴医院关了一段时间,感到特别恼火。我打算出去玩。为了防止少林寺的僧人认出来,张天琪拿了一顶瓜帽,脸上贴着一块丑陋的白布膏。穿上徐女孩为他们买的缎子衣服偷偷溜出来。
小神带来了他的短棍,张天琪拿着徐女孩的剑,慢慢走在金碧山附近的小镇。这里的一些人正在卖烤红薯,盐花生,卖葡萄酒,卖一些农产品和尖叫。在商店的尽头,还有一位破旧的老领导正在卖小狗。这只狗也很瘦,很饿,在地上翩翩起舞。这让张天翼想起了白虎镇山寺里的小狗。它知道他救了他的母亲并且在自己面前很开心。嘿,这只狗仍然可怜。没有人关心它。跟着这个可怜的老人,饥肠辘辘,垂死挣扎。张天琪看着那只狗,感动了他的心。老人张开嘴,里面没有牙齿。他说,“儿子,怜悯狗,买它,它会帮助你照顾你的家人。”
“多少钱?”张天尧问。
“五个铜钱就卖。”老头见张天尧衣服整齐,像个有钱的人的样子,就多要了一个铜钱。
张天尧一摸身上,就二个铜钱。心里咯噔一下,觉得难办了,心里盘算着,到什么地方去找三个铜钱呢?那老头以为他嫌这狗不好,就开口说道,“公子,这可是条好狗。我才卖这个价的。这是我们豹头山的追山狗,给它吃的,就是在山上跑一天都不累。体力好的很吆。”这狗饿的厉害,看不出来有什么与众不同。只是他比普通的狗身材修长一点,最大的特点就是有一对半尺来长的长耳朵。
“那你为什么卖它?”张天尧见老头说狗好,就天真的问了一句。
“哎,我老了,病又多,走不动了。不能进山打猎啰。”说着这话,干枯的眼神里透着一种悲哀和无奈。
看见这老头和狗,都可怜兮兮的样子,真想把狗买下来,完成老头的心意。就想到转身回去找小神,借三个铜钱。可回头又想到了徐姐姐那番话,只要作罢。自己噜了噜嘴巴,手在口袋里掏了又掏,真希望变出几个铜钱来,那弄了半天,还是两个铜子。只好留下依依不舍的目光,就准备走回去。
那老头见张天尧走了,失望的表情像乌云一样密布在脸上,心中不停的叹气。挣扎着站起来,拖着那只瘦狗,举步维艰的走下山。张天尧心里惦记着狗,扭头一看,那老头和狗的身影,就像一张单薄的纸片。张天尧快步跑到山腰,掏出身上仅有的两个铜板,鼓足勇气对老头说,“我身上只有两个铜钱,你拿去买点东西吃。过两天再来,我另外去找五个铜钱买你的狗。”
老头黯淡的眼神立刻闪出了光彩。激动的开口说道,“好人呀,好人。好人有好报。那真是太感谢公子了。”说完转身紧紧的握着那两个铜钱,步履蹒跚的走下山。他走了几步,突然转身喊道,“公子,你等等。”
“老人家,什么事?”张天尧很吃惊。
“你过来,你过来。”老头吃力的说道。
张天尧走了过去。老头从怀里掏出一本书,书的封面又脏又破,非常的残缺。隐约看得几个字,也是残缺的,猜了半天,像是写的《蛰龙狂虎籍》。老头说道,“这本书,是我在豹头山的一个山洞里得到的。也不知道写是是什么,我看里面有几页是画的一个人在舞剑,想必和习武有关,就带在了身上。今天看到你拿一把剑,想必对这个感兴趣,我就送给你吧。”
这书拿在手里,张天尧有翻了翻,里面确实有些画。画的是打拳和舞剑。书好像在洞里,有些地方被水打湿了,看的字模糊不清。想在这儿一时也看不了,就把书揣到怀里,连声对老头道谢。
张天尧再次强调两天后,去买老头的狗。说完,就快步赶回镇里集市,小神真津津有味的在茶馆里听评书武松打虎。一看时间,快到中午了,急忙俩人赶回医馆。
下午吃完饭,想到张腾蛟要来,张天尧迫不及待的打开了老头送他的那本书。看到开篇写道,“龙跃九天,蛰伏九年。虎啸山林,气吞山河。人之精气顿开,如龙腾虎跃,一去万里。禹治水而统九州,言出九鼎。挥剑于天下,足下百万雄兵,足立华山之巅,鬼神翘首。一夫当关万夫莫摧,龙剑在手,舍我其谁。第一论,武之最高境界---”再看这武之最高境界,竟然被水打湿了,模糊的一片。这让张天尧极为失望。到底什么是武之最高境界呢?
门一下打开了,张天尧听到了熟悉的脚步声。是师傅来了。他马上把书放好,拿着一根木棍,把正在呼呼大睡的小神叫醒。
小神一听说,是张腾蛟来了,立刻揉揉自己的眼睛,穿好布鞋,提着棍子走了出来。
按照常规,张腾蛟先安排他们练了拉伸的基本功。然后练了几套拳,再练了一套剑,小神则练了他的定唐鞭。张腾蛟教张天尧这套剑法,叫如意剑法,是简单的剑法,就是把三原门最基本的剑法柔和在一起。让张天尧先感觉一下,三原门剑法的特点。练完这些,就安排休息一会儿。
就在休息的时候,张天尧想到了那本书,书说道,武之最高境界的时候,就模糊一片了,那么师傅是怎么看待武之最高境界呢?
张腾蛟听了张天尧的这个问题,非常高兴,说道,“这说明你在动脑筋呀。我们应该知道武之最高境界是什么,这样才有目标。”
“嘿嘿,那师傅,你说说,什么是武之最高境界?”张天尧好奇,小神也好奇。
张腾蛟喝了一口张天尧泡的茶,说道,“武的产生是古代人狩猎的技巧。后来的逐步快速发展,是军队的建立。因为军队是要打仗的,打仗的话,就涉及到了人与人的搏杀。为了提高搏杀技巧,就有了武术。武术,武术,就是动武的技术,或者说动武的技巧。在孙子兵法里有一句,叫‘不战而屈人之兵’。其实就是武术非常高的一个境界。因为你的实力强,不需要动一点力气,就可以达到你的目的。不过这样的前提是你的功夫足够的好,别人才怕你。所以打斗的最高境界就是用最小的力,打倒你的对手。比如在对手扑的猛的时候,我只需要轻轻一让,他就可能摔倒。如果面对所有的对手,你都可以做到这样,有人就会认为你是神人。达到貌似神仙的迅速,飘逸,就是中国人常说的天人合一,那就是我们武术的最高境界了。天人合一的结果,就是我们的动武技术,可以达到通神的水准。没有人可以分的清你是人,还是神。”
“听起来挺玄的”张天尧说道。
张腾蛟微微一笑,说道,“人的一生都是在修炼。当你到达了一个境界,你就一览众山小。当你更上一层楼的时候,你又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别急,一步一步来吧。”
张天尧点了点头。
张腾蛟准备告辞了,说道,“后面重庆会发生一些大事,估计我最近不会来了。你要在此勤学苦练。我看,有早一日,你会大放异彩的。”说完,拿起自己的东西,快步走出了武医馆。
“我感觉到,死亡的脚步越来越近了,那是诅咒带来的世间最恐怖的死亡方式。诅咒?来自法老王的诅咒?我一定要成为死亡链条上的最后一个,终结诅咒,终结诅咒……”
纵横凌乱的字迹足以表明书写者的情绪极不稳定,并且除了以上这段语意晦涩的中文以外,纸张的空白处画满了各种各样的埃及象形文字,层层叠叠地交错遮盖着。我能认出“诅咒、蛇、黄金”等等词汇,但却无法将它们系统的连缀起来。
埃及文字,如同神秘莫测的大沙漠一样带着某种诡谲的魔力,比之更令人着迷的则是永远流传于非洲大陆的法老宝藏传说,代代相传了数千年之久却历久弥新,牢牢地吸引着全世界的探险家们。
冷汉南和冷馨父女无疑是华人探险家之中的佼佼者,他们在这一行里一直相当有名气,被称为“东方的印第安纳琼斯”。不过这一次,他们也失手了。在探险界,“失手”就是“死亡”的代名词,我得到的全部消息只包括两句话——“冷馨失踪,其余人员死亡”。
夕阳已然从西天落下,深秋的黄昏带着令人瑟缩的寒意不大一会儿便笼罩了这片金黄色的沙漠。远远的,不知什么地方传来“丁零丁零”的悠扬驼铃声,伴着淡淡的雾气卷地而来。
“那是幻听,沙漠里的魔鬼们弄出来的动静。迷路的人跟着追过去,最终就成了魔鬼的晚餐……”
驾车的警官自言自语着,油门一踩到底,越野吉普车引擎轰鸣着,在我们身后抛下一路扬沙。
我不想理他,头沉甸甸的,脑子里不断闪出冷馨的脸。她的长睫毛忽扇着,黑葡萄一样的大眼睛仿佛随时都要荡漾出迷人的笑意来,耳边仿佛有她银铃般的笑声一直响着——“鹰,到埃及来吧,我带你去找‘黄金之海’。想想吧,用黄金堆砌成的大海,金光万道,令人不敢逼视,那是多么壮观的景色?”
“黄金之海”是所有埃及宝藏传说中最迷人的一页,从古至今,吸引了全球数以万计的探险家们趋之若鹜,只不过那个用金子堆成的海却迟迟没有在人间出现,反而使那些怀揣梦想而来的寻宝者葬身沙漠,与风沙同朽。
冷馨不是那种贪婪成性的女孩子,她和父亲冷汉南是应港岛某位大亨的恳请,来沙漠里寻找一位失踪者的。以冷汉南的身家,对于物质方面的需求已经无所谓多寡,目前进行的任何探险工作,都只是为了“爱好”二字。
他们父女,仿佛是永远停息不下来的朝圣者,终身为“探险”而生。
“喂,陈先生,要不要来根烟?”警官嘿嘿笑着,一手抓着方向盘,一手从口袋里摸出一包骆驼香烟。
我摇摇头:“不用,谢谢。”
“不要发愁了,反正劫案已经发生,再多想也没什么用。之前,我在开罗见过冷小姐,那可是个标准的东方美人,让所有的男人看了都会神魂颠倒,连我们局长都——”叼着烟,仍然堵不住他的嘴,看来开罗的警察都非常健谈,即使是在陌生人面前。
我冷冷地“哼”了一声,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前面,已经出现了在暮色里拔地而起的大金字塔影子,随着光线的逐渐黯淡,那座举世闻名的建筑物越发显得孤傲诡秘,以一种无畏之姿直刺苍穹。
他斜睨了一眼我手里皱皱巴巴的这张纸,不屑地一笑:“陈先生,那只是张来自垃圾筒里废纸罢了,每一个来到埃及的外国人或多或少都会发生幻视、幻听或者是幻想、梦游之类心理上的怪病,经常有人打报警电话说听到了上天的神秘诅咒……呵呵,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足可以编纂一百本新的《天方夜谭》了,不过,做为一名优秀的埃及警官,我只相信自己亲眼看到的东西,只相信一切确凿的证据。”
这张揉皱了的纸的确来自冷馨房间的垃圾筒,当我如获至宝地找到它时,在场的几位埃及警察都在偷偷地掩着嘴笑,看来他们根本是把考察小组的遭遇当成了一件情节简单的普通劫案。
“唔,就在前面,劫案就发生在狮身人面像旁边,要不要我再详细介绍——”米兹的喋喋不休正在变本加厉。
我的耳朵不胜其烦,伸手在驾驶台上敲了敲:“米兹警官,如果你能从现在开始直到返回开罗城保持沉默的话,我可以送你十条骆驼香烟,外加十条万宝路。”
按照我一直以来的行事习惯,最恨自己思考时有人在旁边絮絮叨叨地嘟囔,从港岛一路坐飞机过来,思想一直很混乱,本来要在去劫案现场前努力清理一番思路的,却给这个叫做“米兹”的家伙搅得一团糟。
“真的?”米兹喜出望外,方向盘一松,险些冲下沙漠公路的狭窄边沟里去。
我及时替他把住方向盘:“当然,中国人向来都是君子一言——”
他居然能用滑稽的国语接上来:“驷马……难追,哈,陈先生,说定了说定了,我马上闭嘴,马上闭嘴。”
接下来,他果真闭嘴,用狠命吸烟的动作来抑制自己说话的冲动。
公路上空无一人,现在是埃及的旅游淡季,所有的旅游团会在上午进沙漠,下午三点前就返回。此刻,茫茫瀚海里,只有我们这一辆警用吉普车在呼啸奔驰着。
埃及警方传真给我的案情报告上只是不足千字的简述:华裔考古学家冷汉南率领的五人科考小组在沙漠遭遇劫案,冷汉南及三名助手被枪杀,其女冷馨失踪。望陈鹰先生速飞开罗,处理善后事宜。
冷汉南是我最尊敬的父辈,冷馨是我的女友,他们父女的社交生活非常简单,只有我是可以信赖的。所以,连国际考古联合会的人都有这种默契——“找不到两位冷教授,找陈鹰也是一样”。
我并非专业的考古人士,而仅仅是一名自由职业者,有时间的时候会做一些低调的商业投资,大多数时间是把自己关在港岛西的山顶别墅里看书写字,修身养性。在此之前,我曾有过在军队服役的一段历史,不过已经很少向别人提起了,毕竟那些都已成为过去。
金字塔和狮身人面像是埃及人的骄傲,也是本国赖以生存的旅游资源中最不可或缺的部分。米兹是地道的埃及人,当他看到狮身人面像出现在远方时,忍不住拍打着方向盘,含混不清地哼起了一支埃及民谣。
那么高大的雕像,比起它背后的金字塔来,仍旧渺小如一只小猫,乖乖地俯卧在尖塔脚下。这种强烈的对比,也说明了法老在埃及人心中的高贵地位,世间万物根本无法与之相比,因为每一代法老都在自己的坟墓上清晰刻下“我见证了昨天、我洞悉明天”这句话。一代又一代长眠在金字塔里的他们,是这片广袤沙漠上真正的统治者,无论生死,无论古今,被埃及人永远虔诚地供奉着。
吉普车一直行驶到狮身人面像前面的一百米处,米兹指着右前方的两辆烧得只剩车架的车子:“陈先生,教授他的助手是在逃逸过程中被枪杀的,离开车子约二十米。凶手使用的武器是黑市上最常见的美国货,没有什么明显线索可查,之后他们拿走了车上所有的东西,放火烧毁了车子。我们没能发现冷馨小姐的行踪,大致可以判断,她被劫匪带走了。所以,目前警方悬赏十万美金,并且在黑道上撒下大把线人,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他是警察,所做的只能是例行公事一样的警务通报,而真正心急火燎的只有我自己。
烧毁的车子是无法提供任何线索的,死者的尸体也已经运回警方的冷库,我之所以固执地要到现场来看,是想看看劫匪们可能行经的撤退路线。
警方的勘察记录表面,劫匪是分乘三辆悍马吉普车退走的。那些改装过的美式吉普更是无法查找,很多都是在中东战争中废弃的,被黑车贩子整修翻新后从非法渠道运入埃及的。
我跳下吉普车,大步走向车子的残骸。
在与警方的沟通过程中,我始终有所保留——冷馨具有相当高深的中国功夫基础,就算单独面对三五个彪形大汉也绝对抱有胜算。所以,她眼看父亲和同事被杀,绝不会毫不反抗地被带走,至少现翅留下激烈打斗的痕迹。再有一点,在天南海北的探险生涯里,她的身边随时都会带着一柄手枪,并且拥有一手漂亮的枪法。
基于以上两点,冷馨的失踪成了这次劫案里最大的疑点。
现在,我已经站在残骸边,看着先头那辆车胎熔化掉一半的车子。按照冷馨的习惯,任何时候,她都是坐在头车的副驾驶座上,手里也永远都会握着一架来自德国的精致望远镜,而另一只手上,有时是地图册,有时则是金属探测仪。
我试着想像劫案发生时的过程应该是这样:“考古小组的车子行经此地,被突然闪出来的劫匪团团围住,然后教授和助手逃走,劫匪开枪。整个过程中,冷馨在做什么?她的武功和手枪呢?难道还没施展就被对方制住?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以我对她的估计,从劫匪出现到对方开枪,她至少有机会打倒或者击毙对方五人以上。”
冷馨的性格中继承了乃父彪悍、果敢、冷漠、沉静的特质,越是遇到大事,越能迅速地应变,极其恰当地处理突发事件。
“她去了哪里呢?”我仰面看着那只巨大的石狮,它是如此深沉而肃穆,仿佛俯瞰沙漠苍生的时候,眼里永远都是充满了讥讽的,令我又一次记起法老们的名言:我见证了昨天、我洞悉明天。
“法老知道一切,这狮子呢?为什么一定要在兽体上雕琢出一张人脸,是在向人类世界挑战吗?”
我凝视那张脸,朦胧之中,它似乎正在缓缓地站起来,踢开脚下的石台,然后大踏步地向前走来。它是狮子,浑身充满了勇猛不羁的野性,但却拥有人的超级智慧,这样的奇妙组合体生物踏足在地球上,将是其它族类的噩梦,当然也包括人类。
雕像前小广场上的射灯突然亮了,雪白的光柱刹那间把它的正面照得通亮,同时把我的重重荒诞不稽的幻觉一切驱散。
我知道,旅人在大沙漠里是最容易出现幻觉的,如果是在极度缺水、缺氧的状态下,这种幻觉会强烈到无以复加的程度,直到令人陷入癫狂状态。
米兹无聊地按了两声喇叭,发出干涩的“嘟、嘟”声,似乎有些不耐烦了。在他看来,开罗警方勘察现场的资料已经细致完备,再来这里根本就是多此一举。
我叹了口气,正想转身往回走,一阵驼铃声又随风送了过来,那种似有意、似无意的“丁零”声仿佛带着某种说不出的魔力,吸引着我的每一根神经。驼铃声来自雕像侧后方,那边是浩渺无垠的瀚海,一条简易公路向大沙漠里无限延伸着,直到吞没在无边无际的暮色中。
“陈先生,我们返回吧?”米兹忍不住叫起来。
就在此刻,口袋里的电话响了,发出悠扬的电子音乐声。
我向米兹挥了挥手,示意他稍等,然后取出电话,目光仍然在向驼铃来处逡巡着。
“陈先生?”是一个女孩子低沉悠扬的声音。
我皱了皱眉,脑子里并没有关于这个声音的记忆,非常陌生,只能简短地回应:“是我,请问是哪位?”
对方的声音变得轻快了些,仿佛在电话彼端微笑着:“我是希薇,开罗微生物研究协会的一级研究员,想必冷教授向您提过我的名字?”
我立即回答:“是,希薇小姐,他以前的确提过,有什么指教?”
在冷汉南的很多往来函件封面和电话记录上,经常有“希薇”这个名字,冷馨也向我提到过,希薇隶属于国际生物研究协会,目前为驻埃及开罗分会的领导人。按照我的想像,她可能像冷汉南、冷馨一样,是只对科学研究工作痴迷的工作狂,永远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高人。
希薇的声音重新低沉下来:“我对考古小组的意外遭遇深表遗憾,记得教授以前说过,任何时候有任何问题的话,可以与您联络,您大致可以算是他的全权代表,对吗?”
她的声音虽然动听,但却被一次又一次靠近的驼铃声搅乱,让我有些心神不安。
“对。”我回应着她,右手悄然下垂,插入裤袋里,握到了一柄*的高强度注塑刀柄。只有感觉到危险临近时,我才有这样的反应。
“那好,教授在一周前送了三件古生物化石的样品过来要我化验,现在已经有了初步结果,希望陈先生——”
希薇的话只说到这里,我的注意力一下子全部转移到了一匹陡然出现的骆驼身上。它高昂着头,大步穿过射灯的光柱,一直走向小广场的中央。此刻,它浑身黄褐色的驼毛都被光线渲染成白色,看起来更是怪异。“丁零、丁零、丁零”,骆驼脖子下悬挂着两只硕大的银铃一边熠熠闪光,一边发出悦耳的铃声。
驼背上端坐着一个身材矮小瘦削的人,浑身上下被一袭灰袍遮住,灰色的头巾和面巾将他的脸部也遮住了大半,只露出一双闪亮的眼睛和高挑鼻梁的一半。
幸好是在灯光通亮的情况下看到他,否则真的教人怀疑他和骆驼都是突然从地下冒出来的怪物。他的手轻轻按在高耸的驼峰上,带着一种不可一世的高傲,向我这边望着。
“陈先生,您还在听吗?”希薇重复了一句。
我歉意地回答:“是是,我在听。”
“那么,请在明天下午到开罗新城的阳光大道来,研究协会的地址非常好找,我把那些报告拿给您?”
我答应着,但目光一直望定了从沙漠里突然出现的一人一驼。
希薇道了“明天见”后便挂了电话,自始至终表现得彬彬有礼。
那人轻踢着骆驼的肚子,一直走向我,等到我们相隔二十步时,才在驼峰上啪的一拍。骆驼立刻停下,然后乖乖地趴下身子。
他从骆驼上缓缓下来,目光盯在车子残骸上,双手合掌默祷了几秒钟,然后走向我。
我的手一直握着刀柄,毕竟此地刚刚发生过杀人劫案,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
“先生,不要难过了。人死在这里,灵魂必将得到上天的眷顾,这样的死是升华,而不是沉沦,对不对?”这竟然是个声音清脆婉转的女孩子,说的是英语,但却带着无法抹去的埃及土语口音。
“他和他们的睿智目光,能够一直照拂在死者身上,直到亡灵升入天国。当然,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带领你,再看到他们。”她拖长了声音,幽深黑亮的眸子直视着我。
“你是谁?”我冷静地问,目光在她的灰袍上一扫,确定她身上并没有隐藏着大威力的枪械,手指便慢慢离开刀柄,身体跟着放松下来。
“我,一个法老的仆从,也就是埃及典籍里不厌其烦描述过的亡灵守护者。先生,我可以提示你,他们正是触动了法老的禁忌,才会遭到噩运的诅咒。你应该知道,在这片沙漠里,从东到西、从南到北、从天到地、从飞鸟到蛇虫鼠蚁,都在法老的俯瞰之下。谁打扰了沉睡者的安宁,噩运就会化做死神之翼降临在他的头顶……”
她没说完,米兹已经踩下油门,吉普车吼叫着冲过来,在我身边“嘎吱”一声刹住,卷起一阵飞沙。
“明月,你又在胡说什么?”米兹气急败坏地大叫着,来不及下车,已然掏出手枪,指向这女孩子。
一看米兹如临大敌的架势,她忽然仰起脸来,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冷笑:“我胡说?米兹警官,做为一个埃及人,你难道不相信法老的诅咒吗?或者,你做为埃及政府的工作人员,一直都在误导外国游客和探险者,把他们口袋里的美金收入自己囊中,然后打开沙漠入口,让一个一个好人变为累累白骨尸骸……”
“喀啦”一声,米兹的手枪子弹上膛,空着的那只手暴怒地拍打着方向盘,喇叭发出一连串“嘟嘟嘟嘟”声:“明月,如果不是看在开罗黑道十二长老的联名书上,警局方面早就抓你入狱了。你最好放明白点,以你的劣迹,早就够就地枪决的了,三年来你从金字塔里至少偷走了一百四十件文物,每一件都记录在案。现在,限你十秒钟内从我眼前消失,否则我一枪打爆你……你的骆驼脑袋!”
他虽然有枪在手,人也比对方高大健壮,但气势上却差了好多,鼓了鼓劲,也只敢说打死骆驼,而不是直接杀人。
“你敢?”她昂起头,冷笑声一下子抬高。
“我为什么不敢——”米兹只回答了半句,明月霍的一闪,一阵淡淡的香风卷入我鼻子里,那是一种极其名贵的古埃及香料,名字应该叫做“蔷薇魔鬼”。
随着米兹一声尖叫,手枪已经到了明月手里,随后稀里哗啦地变成一堆零件,跌在吉普车前。
“法老亡灵栖息之地,任何人不得大声喧哗,难道你就不害怕‘死神之翼’的力量?”明月的声音低沉而威严,右手小指在米兹额头上缓慢地划过。
令我感到惊讶的是,她刚刚出手夺枪时,竟然同时使用了三种高明的东方功夫,分别是“瞬息千里”的轻功、“小金丝缠腕手”的擒拿术和“禅宗金刚吼”的摄魂术。在我记忆中,这三种功夫都属于中国南少林遗踪的“莆田顾家”这一门派,门下弟子非常稀少,在亚洲各国都很少见,更不要说是在非洲了。
米兹额头上出现了一个血红色的小小十字,他的脸色已然变得蜡黄,嘴角不停地哆嗦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你,米兹,灵魂、肉体、过去、未来都已经被法老的深邃目光笼罩着,从今往后,哪怕心灵深处有一丝对他的不敬,都会死于‘亡灵十字’,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明月的声音仿佛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沙哑而晦涩。
这是在浩瀚空旷的沙漠黄昏,我不想得罪别人,特别是从未谋面的明月。
从米兹叫出她名字的那一刻,我脑子里便浮现出了关于她的一切资料。她的身份相当奇怪,既是令埃及政府深恶痛绝的盗墓者,又是世世代代被法老钦点为“亡灵守护者”的戈兰家族的这一代掌权人。简单来说,她就是一个绝妙的监守自盗者。
刚刚米兹提到过的“十二长老”则是埃及黑道上各负盛名的顶尖人物,有他们联名作保,只怕埃及总统也不敢碰明月一根头发。
金字塔、法老王、宝藏等等词汇通常是与“诅咒”紧密相连的,我一直在想:“明月提及的‘诅咒’会不会与冷馨写下的那段话有关?”
身为一个考古学家,冷汉南父女都是绝对的唯物主义者,所以才有胆量突破任何神秘地带的符箓禁止,揭示一切谜题的真相。这一次,难道冷馨也对自己的“无神论”产生了怀疑,才会写下那些话?
明月收回手指,米兹软软地瘫倒在驾驶座上,应该是已经昏迷过去。
“好了,没有别人打搅,我们可以谈谈正事了?”她走向我,伸出右手。那只手上,戴着纤薄的灰色手套,手背上用红色的丝线绣着一个诡异的蜘蛛图案。
其实我可以拒绝握手以求明哲保身,但在她淡淡的嘲弄目光之下,我毫不犹豫地伸出手去,稳稳地握住她的纤手。“小金丝缠腕手”虽然精妙,她的武功却没练到最高明的地步,我完全没必要担心。
“我是明月。”她凝视着我,眼底有两朵小小的火苗跳跃着。此刻,她的背景是那只被射灯照亮的雕像,整个人给我的感觉是诡谲而异样的。
“久仰大名,如雷贯耳,我是香港来的陈鹰。”我淡淡地微笑着。
因为她身上具备东方武功,我猜想她本人一定与中国的江湖人物有关,所以才用了江湖上常用的客套话。
“陈先生,我很想邀请你去一个地方,是否可以赏光?”她的手指灵活有力,我感觉自己仿佛握着的是五条灵动的小蛇,随时都会挣脱游走。
“去哪里?”我冷静地应答。
“去一个很有趣的地方,也能解开你心底里的谜团,怎么样?”她狡黠地笑着。
我摇摇头:“谢谢好意,我并不认为,你能解开谜团。况且,我对大漠里的盗墓、钻探工作并不感兴趣,请另外择取人选吧。”
“哈哈,陈先生,你以为自己还有其它选择吗?”她陡然后跃,纵声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