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再见 天衣无缝

夏季的天空,天很蓝,很干净,被雨水洗礼过后看起来晶莹剔透一尘不染。

有一段时间我感觉我的记忆力在锐减,总是丢三落四,忘这忘那。有一天早上出了门后我才想起那天其实我无事可做,我减慢了匆匆的脚步,深深地吹了一口气,在人行道上缓缓向前走。走过了一条街后,一辆奔驰从我身后驶来,慢慢地在我身边停下。

陈苒摇下车窗,双手搭在方向盘上,测着身子极力地朝我这边看过。

“上车!”

“干嘛!”

“不干嘛。”

我坐上了陈苒的车。可是我们似乎都不知道要去哪儿。

陈苒开着车子在城里兜了大半圈也没有找到中意的港湾,最后她开着车驶出了城区,沿着郊外的江边公路开了一段,在一片密林遮掩下若隐若现的一个庄园前方停了下来。

“这个地方看起来不错!”陈苒看着公路边上的那个叫做湖岸人家的庄园。

“你干嘛?来这种地方。”

“你不是说不知道要去哪里吗?”

“所以你就带我来这种地方?”

“应该就是这个样子。”陈苒那越来越嫩白的脸笑起来很阳光。

陈苒对这家人一定很熟悉,或者说这家人对陈苒一定很熟悉。一个戴着白色橡胶毡帽,肤色暗红,中等身材,四十多岁光景的中年男子大老远地就从树林深处鹅卵石铺砌的可供轿车行驶的小径上迎了出来,仿佛预先知道我们的到来一般。

原来那个迎客的老伙计就是这座庄园的主人,头脑十分好用,专门讨好城里的那些有钱的人们,来这里的多半是些有钱的回头客。他的庄园身处密林深处,除了为那些有钱的老板们提供餐饮娱乐,他还做着一档小额信贷的生意,专门为那些赌场失意的人们提供上帝都会称赞的服务。

所以这是一个很隐蔽、很适合有钱人消遣的场所。

老伙计给我们安排在池塘边一个有两把休闲椅靠近东边一座总是上着门锁紧闭着窗户看不出什么用途的单层瓦房的屋檐的地方。

从远处的厨房传来厨师们的手机彩铃声和嬉笑怒骂声。老伙计走进厨房,跟厨师和助手们交流了一番就进城办事或招揽生意去了。

我和陈苒若无其事的喝着咖啡,沉默了片刻。我们之间确实没什么好谈的,往日里她除了激励我自己创业就是对我的那些破事横加指责,一点也不近乎朋友之宜。

一会儿,陈苒郑重其事地说:“该找个对像了,总是这样不好。”

可我并不觉得不妥,这一年我二十六岁,在没有仕菲相伴的时候我多半会选择去老灰的酒吧打发时间,不分白天和黑夜,直到仕菲再次回到我的身边,即便后来我再也等不到这一天,我仍然坚信我不会被孤独吓坏。

仕菲是半年前我在老灰的酒吧认识的一个女孩,一个没有稳定收入却一直追寻着音乐梦想的女孩。女孩平日里靠向有钱人家推销音乐器材并负责给他们的孩子做辅导为生,偶尔也会受邀请去酒吧里唱歌或是到外地演出,我就是在她来老灰的酒吧里唱歌时认识她的。女孩比我小三岁,阅历一点都不比我差,我能够想到的她也一定能想到,所以她和我在一起总是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拐弯抹角,这一点很让我吃惊。

我并不认为这就是情投意合,我可没有那么丰富的感情,我对于“找一个对象”这种说法总是爱莫能助,我得把多余的位置腾留下来以备是时之需。我一直不确定我和仕菲之间有没有恋人的痕迹——恰当一点应该说嫌疑,至少写小说之前没想过,她也从未承认过。我们仅仅只是同^居而已,这是我们心知肚明的约定。我们拥有绝对的自由,这一点我们一直引以为幸,这里边可没有夹杂着任何伤人的感情元素——也许。

我已不记得那天晚上为什么要去喝酒,只不过当我出现在那里的时候她就坐在我身边,而且我们很聊得来,从不知什么时候起一直聊到午夜时分,老灰下逐客令。于是我们不得不离开那里,即便仍然感到意犹未尽。

在我们该作道别的时候,仕菲说,她其实根本无家可归。我理所当然地把她带回了“家”。可是第二天一早仕菲就戳破了这个谎言,她说她今天必须回家,回真正的家。她没有说她还会不会再来,所以有那么一段日子我的视线已经把她的影子淡忘了。

大约一个星期之后,仕菲突然出现在我的公寓门口,这让我惊讶不已,她总是让我惊讶不已。她此次是来找我商量同^居的事宜,过程一点都不复杂,她来之前早就做好准备了,她只需要我回答行或不行。这是我经历过的最简单的谈判,我甚至想把它介绍给联合国秘书长,让他来推广,去解决那些繁琐的会议和没完没了的争端。

仕菲平日里常穿一条红色丝料齐膝的裙子和一件白色短袖衬衫,大约一米六五的个,胖瘦适中恰到好处——比起楚雨琪来可要丰盈得多。仕菲除了睡着的时候,总是表现出精神奕奕的样子,跟她在一起从来不会觉得沉闷,她有用之不尽的花样和取之不竭的灵感源泉,她对生活的热情一直很高昂,她总能给我带来积极的影响,我甚至相信即便我三十天不去上班也不会怎么样,但我也很清楚这只是精神上的慰藉——我可没有朱翊钧愚蠢。

仕菲是一个美丽、大方、做事不拘小节待人不期回报的女孩,和这样的女孩人同^居那可是不二人选。她既不会把你惯坏——懒惰除外,也不会给你造成任何损失——精神损失例外,偶尔玩笑过头,她也会跟你翻脸的。总之,她总是让人欲疏不可,欲近不能。

可是这样的女孩居然得不到陈苒的认可,她非但不喜欢而且处处针锋相对,这样一来我自然也成了不速之客,不^良之主。一时间,反倒是让我乐不可支,不用再承受恩惠之苦,我可以大大方方地走进老灰的酒吧和仕菲一起胡作非为。只不过好景不长,目睹数次之后,陈苒终于对我发飙了。

那是在段冰蓉的生日party上。在段冰蓉吹过蜡烛以后,我和仕菲旁若无人般地胡闹起来,我把一块奶油抹在仕菲的脸上,仕菲捡起另一块奶油抹在我的鼻子上,我再拎起另一份朝仕菲的脸上扔过去,可是在仕菲的一个闪电般的抽身移位之后,那块带奶油的蛋糕撞向了一旁的陈苒,而且就落在她的左肋下方。

“下流!”陈苒恼羞成怒。

“我可不是有意的,我是——”

“不用解释了,滚蛋!”

几句简单的话语就把我们残存的友谊几近推向万尺寒潭。

我也没有过多解释,我只好识趣地拉着仕菲的手离开生日party,换地方打发时间。

工作之余,待在一起的日子,我和仕菲生活上的互助简直是被安排得天衣无缝完美无瑕。胡混可不会计较天长地久,而是在意两人的个性是否对味。我们都是顽皮的孩子。

自从仕菲来了之后,我就把我的客厅改作了卧室,把沙发当成了床。我本来想去附近的家居广场买一张舒适的大床,可是无奈我的客厅和卧室都很小,里面还得堆放仕菲带来的架子鼓之类的东西,我不得不放弃了这样的念头,后来我发现睡沙发也没什么不妥,至少和仕菲胡闹起来很方便。

架子鼓就堆放在我的客厅里,在没有演出的时候,仕菲要一直跟我胡闹到邻居鬼哭狼嚎为止——以往只有我鬼哭狼嚎的份,想不到可以变被动为主动,尽管我们每次都压低了嗓门。

住在这里的租客大多是上班族,每天早上准时倾巢而出,晚上从四面八方归来鱼贯而入,生生不息,规律照常。上班、买菜、做饭、看新闻、做^爱井井有条,分外规矩。我和仕菲在这样的地方格格不入,该安静的时候我们忙得不亦乐乎,该忙碌的时候我们无所事事。

当模糊的星星出来的时候,仕菲还意犹未尽,跟我一起躺在沙发上讨论d小调的那首曲子。黑暗笼罩着城市的上空,而仕菲的思想就像一颗不速的流星划过黑暗的苍穹,撕破冰冷的大地。夜复一夜。

“够了。”我感觉到疲倦淹没了兴奋。

“再来一曲。”仕菲抱着吉他轻轻拨弄琴弦作为结尾。

“那就随你吧。”

我枕着她的温柔入眠。迷糊中,我想,如果那是一幅妙笔生辉的油画那该多好。

当太阳露出灿烂的笑容时,我不得不整装待发,不过我总是最后一个离开这儿的上班族,然后我不得不再占一次辛紫薇的便宜,日复一日,我不用怀疑我的生活会这样一直持续下去,辛紫薇总会给我遮挡不必要的麻烦。

很多时候我们的生活极其没有规律,总是各忙各的,互不干扰,甚至可以一个周都不打一次照面。她忙她的,我忙我的,就算不忙,也要装作很忙的样子,只有这样,在一起的时候才不会尴尬,才显得天衣无缝,我指的是消遣——曾几何时它已经变成了我的生活的全部,而对于她的忙碌和我的忙碌我们都没有兴趣过问,也没兴趣谈及。

白天,如果我不上班,而她又在补充昨夜欠下的睡眠,我会关掉音响,无情地走进游戏世界展开血雨腥风的杀戮。午餐,我会让快餐店的接线员为我们安排;到了晚餐时间,我们就会逛遍攀枝花的大小美食城,我们似乎都具备为了消遣抗战到底的决心和勇气。这样一来,捉襟见肘便是常有的事,吃上一个礼拜的方便面也不足为奇。

我们得把更多的钱省下来去办更重要的事情。

像每个爱慕虚荣的女孩一样,仕菲少不得要大肆收罗各种奇装异服——原谅我对时尚的理解,仕菲穿得最长的也就是那条再通俗不过的裙角长短不一的石榴红轻纱短裙和那件没有任何新意的木纹淡白色短袖衬衫,除此之外,从来没有超过五天。对于仕菲而言最令她遗憾的无疑是出行,她没有车,我也没有,也不可能去借,她家里倒是有一辆,可是她离开那儿已经很久了。

在我之前仕菲就和中学时的一个女同学合租过,可是没想到才半月,那女孩就单飞了。“凭什么呀!我长得比她漂亮,居然脱不了手。”仕菲经常会这样抱怨。可她更想不到的是最后会流落到我这一惨绝人寰的世界。

“你为什么不干脆找个爆发富大干一笔?!”我装作很惊讶的样子。

“你不懂。”她一句话就把我打发了,其实是想把自己打法了,我想她可没兴趣跟我探讨那样无聊的话题。

我最喜欢的就是白天落下帷幕的时候,霓虹灯亮,酒吧和迪厅的音乐不绝于耳,各种漂亮的女孩用各种脏话对付背着老婆出来寻欢的老色狼的下流动作。

仕菲从来不会提前告诉我哪儿有饭局,等到我无精打采地跨进公寓房门的时候仕菲会突然让我准备一下,说哪儿有饭局和音乐盛宴。我跟着仕菲进她的朋友圈子里蹭吃蹭喝从来不会觉得尴尬。只要有充足的啤酒、对味的音乐、活波开朗的女孩和俗不可耐的笑话,无论她带我去哪儿我都一百个乐意。

仕菲最大的理想就是在二十八岁之前遇上一个能给她带来安逸优越的生活并且格调高尚的男孩。可是她后来发现,但凡格调高尚的一律不是男孩,但凡男孩格调一律低下。她不得不把范围缩小,把目光集中在那些离过婚的成功男士身上。后来还真让她遇到了这样的“男孩”,在众多雇用她做家庭音乐教师的客户中,她最满意一个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做会计总监离过婚并且带着一个五岁孝的雇主。

在她离开我那儿之前,我从未考虑过我与那些格调高尚的成功人士之间的差距,我甚至怀疑攀枝花这个城市是否真有这样的人存在。我一如既往地胡混,跟所有能够搭上话的女孩胡混。

可是仕菲从来没有指责过我,没有让我向那些格调高尚的男士看齐,而是一如既往地支持我甚至带着我胡混。也许在仕菲的眼中,我已是俗不可耐,侵入骨髓,不可救药。

陈苒结婚那天,我带仕菲去了。那个时候我和陈苒还没有和好,可是我不得不去看一眼我当初最钟爱的女孩幸福的样子。仕菲说她最喜欢那样的场面,即便对她来说还遥不可及。她说她最喜欢陈苒穿上婚纱的样子,像一个被囚禁在上层社会的天使,再也不会对我们横加指责。

她天真的以为,结婚能改变一切,这也许就是她选择离过婚的男人作最后归宿的原因,可是那时我并没有想到这些,当然想到也毫无用处,我处在游戏之中。

那一年,我已大学毕业三年,我二十六岁,仕菲二十三。我们这样的年龄不需要去背负太多的责任,我们这样的年龄是可以享受自在充满传奇的生活的年龄,享受那些最单调最纯粹甚至有些苦涩的生活。而仕菲却说她从陈苒的眼神中的看到了忧伤,像一潭死水。我也不确定仕菲能不能理解忧伤,所以不肯定她所说的。

我很怀念跟她同居的那些时光,无拘无束,可以疯狂到不计后果的地步。楚雨琪教会我做正确的事情,用挑剔的眼光看待问题,可仕菲教会了我释放,用世俗的眼光看待问题。只是我永远无法理解,从世俗的眼光中如何看到高尚的格调,还是说,高尚从来都是给别人的安慰。

那个时候我发觉所谓的情感其实是人想象出来的,其实什么都没有。就像迪高厅里第六杯下肚的啤酒,淡而无味。

即使是苦涩的日子,我们也能够苦中作乐。在没事的时候,她经常带我去电影院看电影,迪厅蹦迪。我们的时光就从影片的一帧帧在画面上闪过,在迪厅里从指尖伴随着每个单调的动作疾驰而过。每天早上醒来睁开眼只要能够感觉到生命的延续,就无比的知足,那是一种十分美妙的无聊感觉。

快乐的时候,每个人都很容易相信生活的假象,相信它会持续很久。我们来不及多想,来不及回味,来不及判断对错是非。我以为我们永远都会那样,我不需刻意去讨好谁,刻意去做任何改变。

我们有各自忙碌的时候,仕菲也不是每天都回到我的那个凌乱的世界,最长的时候有一个周未归。那是她为自己的事业奋斗的时候。她偶尔也会受朋友的邀请去外地演出。

终于有一次她回来的时候说她再也不去了,她疲惫了,有人能让她过上格调高雅的生活。

我一直不明白我们到底算什么,剥去那个同居的外壳,也许我们生活在一个虚幻的世界里,那里的生活很容易,我们不需要考虑别人的感受;也许是这个世界突然改变了游戏规则,一切变得很顺利,我们先体会到了。我和仕菲还没来得及思考好一切就一脚踏了进去,沉溺在其中,至于定义我们的关系——我相信永远也不会乞及,我们随遇而安,不论过去,也不管将来,不出意外,这将是永恒,谁也不会去触及。

可我错了,她走后我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规则总是公平的,有得必有失,这一点永恒不变,在我孤独的时候让她出现,那么注定要在我满足的时候把她带走。一切都很突然,突然得连她都不敢相信。

这次分离换回了我对年龄的思考:我二十六岁,我一事无成,我一无所有,我没有任何包袱,也没有任何抱负,我还是孤身一人,我只剩下无聊的青春。

我们的告别并不伤感。我们也没有伤感的理由。只是她,变得严肃了许多。在她要走的时候,她指着路边一块干瘪瘪的东西说:“我不知道在那里看过这个故事,而今天我亲眼看见了,的确有这样的东西。”仕菲指的是一只被车轮压扁了的青蛙尸体,看样子已经被风干了。

“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它曾经活蹦乱跳,无忧无虑,它能看见远方急速飞来的蚊子,可却看不见近处过往的汽子。”

我一直相信她比我有智慧,可我也坚信我不会被什么压扁。

没想到我遗漏了岁月——离我最近的东西,正在慢慢地把我压扁。

关于仕菲,我知之甚少,只记得在酒吧认识她的时候,她快喝醉了,她说她比我小三岁,大学毕业后找过几份工作,搬过两次家,没跟父母要过一分钱,音乐是她的灵魂。

她走以后,我还是一如既往地虚度我的光阴,和同学胡混,和公司的同事胡混,和能搭上的一切胡混。

我坐在陈苒的面前,整理着凌乱的思绪。我不知道该怎样应付她。我的确跟她没什么好说的。喝过两杯咖啡后,我们依然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陈苒已经是有夫之妇,她是企业的老板,她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总是高高在上,曾几何时我已经讨厌跟她出现在同一个地方。但是这种愿望往往差强人意。

我要胡混就离不开老灰的那个地方,她和老灰也是同学,要命的是她性格高傲,她除了老灰和我以外基本上没有什么像样的朋友,所以我又不得不见到她。而且我把朋友(包括仕菲)带到那儿的时候,她多半会出现。她善于用她丈夫说事——因为他丈夫是成功人士,没人敢怀疑,直到让我觉得羞愧难当、无地自容,她才善罢甘休。

我搞不懂她那样做的目的。

要具备生存的能力就要学会各种可怕的东西,有些人对此心存恐惧,有些人却乐此不疲。陈苒就是对此乐此不疲的人,她善于学习,她得心应手,她意志坚定。

没准她从中学的时候就明白了这些道理。

正是她的努力,她在学校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能独当一面,她能号令群魔。像大鼻子之类的从不在她的话下。

也许,我也只是那群魔鬼中的一个。

陈苒开着车又把我送回城里。

我依旧百无聊赖。

仕菲走后的那些个夜晚,我也会心乱如麻,我也会失眠,然而我已经习惯了第二天总是如期而至阳光,金色的阳光胜过一切刻意雕琢的艺术品,当我幸福地睁开眼睛那一刻,我精神百倍,我有很多灵感,直到夜幕降临的时候,依然觉得意犹未尽;我坐在公交车上,透过薄薄的玻璃,感受着霓虹光的温暖。

那时我还是很自信,虽然看见老灰、陈苒他们都成双成对的时候、半夜里被风吹醒感觉有点冻的时候也会感到孤独和寂寞,甚至那种感觉很强烈的时候,还是相信一切都会好的。我的生活越来越平静,平静得像没有风的湖面。有的时候我甚至对那种平静产生了依恋,眷恋。早晨我有时间看清楚我没有喝醉的样子,我有时间把金色的阳光放在绿茶里就着奶油面包喝下去,我看见了超市里为了小事而争执的恋人,而周围的人都没有注意我的T恤衫穿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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