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心跳

处理完剩下来的事后, 差不多已经是凌晨五点钟了。

周慎习惯通宵做事,都觉得困得厉害,不过他拿的佣金很高,自然负责到底,又点开一封邮件,抬头望向明野:“有几家报纸的采访, 要接受吗?”

明野看起来不太困, 他的情绪似乎并没有过大的起伏, 连签下合同的那一刻都没有,除了打那个电话的时候。

他偏头看向窗外,太阳还未升起, 又沉默了片刻:“接受一家,只能文字采访。另外名字就用hector。”

周慎点了下头,很快抉择出该选哪一个报社, 写起了回复邮件。

明野站起身,去浴室冲了个澡,换了衣服, 出来后对周慎说:“周围有什么珠宝店吗?”

他的话顿了顿,又说:“不用陪, 我自己去。回去的机票订今天中午的, 至于采访等回国后再说。”

周慎没料到他到了这个时候还要给小女朋友买东西, 开玩笑似的说:“明先生,昨天的古董翡翠已经够漂亮了,没有哪个女孩子会不喜欢的。”

明野不置可否。

没有别的原因, 而是那对翡翠耳坠太漂亮了,一看就价值不菲,在没说出真话前不能送出去。

周慎只是提提意见,不可能左右雇主的行为,十分有敬业精神地敲了几个相熟的人,将珠宝店的详细信息发给了明野。

明野十二点钟上了飞机,飞机起飞后就闭眼入睡了,但他睡得很浅,不太安稳。

明野通常是没有梦的,但在云端之上的时候,他久违地做了个梦,梦里是十多年后的事了。

他和程简站在容见的坟前,程简愤愤不平地说:“凭什么,别的也就算了,她做了那种恶心事,怎么配安稳地待在坟墓里?”

那天久阴有雨,他们各自撑着伞,细雨落在伞面,很久才能聚成水珠滑下。

明野隔着稀疏的雨雾,望向墓碑上容见的照片,那是一张漂亮而陌生的脸。

他很清楚地记得那时候自己说:“我已经讨回来了。”

程简激动地问:“您怎么讨回来的?她很快就死了。”

是的,那件事后不久,容见很快就死了。

明野想,算了。

于是,他对程简说:“随你。”

然后转身离开了这里。

梦到这里为止,明野醒了,隐约觉得头疼,再也睡不着了。

明野落地是在浮城的中午十二点钟,他打了辆车,回到容家时敲是下午一点半。

他回去洗了个澡,没有睡觉,发信息对容见说要他来拿礼物。

本来不应该在这个时候的。明野几乎是连续通宵了好几天,精神不太好,应该休息一下。可他就像每个才谈恋爱的年轻人一样,迫不及待地想将礼物送给心上人。

他们约在小屋前的花园里见面。

明野有点困,便点了根烟,抽到一半的时候,容见从小路的另一端走过来。似乎是来得太着急了,连头发都没梳,松松散散地披在肩上,朝明野笑了笑。

虽然容见穿着裙子,头发很长,长得过分漂亮,可明野没把容见当女孩子。

而是当喜欢的人。

明野按灭了烟头,站起身,走到容见面前。

他的礼物是另一副耳钉。那是一款纯黑色的耳钉,主体是很小的一颗石头,上面雕刻着繁复的花纹。

那副耳钉要在光下才会闪,设计的寓意很好,是将光比作恋人,有你才能闪光,可在这样灰暗的冬日里显得很黯淡,不够漂亮。

容见却很喜欢,他将耳钉举到眼前,对着从云里透出来的些微光亮,轻声问明野:“好漂亮,从哪里来的?”

明野哄他说:“在路上遇到的卖手工艺品的小店里买的。”

当然在普通的手工店里是买不到这样的首饰的,但因为这枚耳钉表面上黯淡无光,这句话反而很有说服力。

容见对珠宝不太了解,以为明野说的是真话,看得更仔细了。

明野接着说:“你的皮肤白,才能戴这样的颜色。”

容见忍不住笑了起来,又忽然惊醒,明野对自己太好了。

这种好已经超过了以前的那种辅导老师对学生的照顾,因为戴再漂亮的耳钉也不会让成绩变好。

可仅仅是猜想都足够让容见的心在那一秒钟疯狂跳动。

他不想要明野对自己这样好。

明野走近了两步,接过了容见手里的耳钉,对他说:“要不要试戴?”

容见怔了怔,他好像忽然很累,没什么力气,连眼里的光都消失了。

明野又问了一遍。

容见低下头,不再看明野,很小声地说:“不戴了吧,我好累,想回去休息了。”

他不想要这样的。那是明野很用心地带给自己的礼物,他很喜欢,却不能表现出来。

明野并没有难过,他不知道容见为什么情绪转变得这么快,却能确定不是讨厌自己、讨厌礼物的缘故。

那就没什么关系了。

他能哄得好的。

明野的目光肆无忌惮地落在了容见的身上。

他的耳垂很白,且软,又过分敏感,前几次戴耳钉的时候轻轻一碰便会发抖,又可怜又可爱。

明野忙了这么多天,实在太累了,需要碰一碰这样的耳朵恢复精神。

他压低嗓音,语调里似乎带着一丝恳求,说:“我想看你戴好不好看,可以吗?”

容见很为难。但他对明野的狠心只有一小点,刚刚的拒绝已经用光了,还没来得及再生产出来,他只好说:“可以。”

他戴那枚耳钉果然很好看,可明野只戴了一个,就要帮容见摘下来了。

容见疑惑地看着他。

明野说:“不是说累了吗?早点回去休息,明天还要上学。”

容见点了下头,实际上当天却几乎一夜没睡。

他看着头顶的天花板,明明默念过很多遍,其实他们俩之间除了友谊什么都没有,还是会不自觉地想起那枚黑色耳钉,又想到明野温热的手。

大脑会骗人骗己,心却太诚实了,只能依靠本能,反而不会撒谎。

遇到喜欢的人,听到想听的话,想起令自己快乐的事,它会不自觉地跳快很多。

容见已经不知道多少次为明野而心跳加速,大脑却总是视而不见。

可今天不行了。

心跳得太快,虚假的理性被淹没了。

不应该是这样的。

容见躺在床上,侧过身,强迫自己闭上眼。

他心里很明白,无论在人生的何时何刻,哪怕是活着的最后一天,真心喜欢上一个人都是很好的事。

可如果那个人也喜欢自己,就是最坏的情况。

离死期不到六个月的容见不敢让人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至于翡翠耳坠就让见见和明哥第一次doi的时候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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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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