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荣王妃见谢风扬满脸不高兴的模样,也没催着回府,道:“时候还早,叫风扬陪着你四处逛逛吧!”

谢风扬自不会反对,答应下来拉着林瑾初便往外走。荣王在后头摇摇头,道:“看,这就是你的宝贝儿子,有了媳妇忘了娘!”

“……”荣王妃不知怎么说自家王爷,儿子不陪着儿媳妇,难不成还陪着他们两把老骨头不成?荣王妃其实还不到四十,不过在京城住了三十多年了,对逛街看花灯还真提不起兴趣,何况丈夫这张脸也实在比不上当年秀色可餐,还不如早点回去吃汤圆睡觉,只看了荣王一眼,道:“我回府吃元宵去了,王爷你要不要叫上小喜看个灯会?”

小喜是荣王后院里年纪最小的妾室,今年才刚刚二十,荣王虽然与王妃感情好,但这年头大多数男子看来,爱重妻子与宠爱小妾并不冲突,荣王府里除了总爱挑事的两名侧妃,荣王对其他妾室都算不错。话虽如此,在荣王看来,如小喜之流也就是闲时解闷,若乖巧懂事,他自不吝惜赏些东西,但若有了非分之想,失宠也就是分分钟的事。

荣王本来是瞧着儿子儿媳感情好,怀念起当年与王妃恩爱的美好时光来,想邀荣王妃一道看看灯,怀念一下过往。谁知妻子一点都没领会到自己的用意,顿时自己就生了一回闷气,也没说让人回府喊小喜来,顺手拽了李侧妃,道:“走,陪本王看花灯去!”

李侧妃早年跟王侧妃斗得厉害,要说聪明,王侧妃是比不上李侧妃的,但李侧妃也没有一个宫里做贵妃的姐姐做后盾,两人斗起来也算旗鼓相当。李侧妃原本是有些野心的,在王妃面前她是有自知之明的,但与王侧妃相比,她也不差多少,她不敢打王妃的主意,却想做后院里的第一人,谁知折腾了好几年,第一人没做成,反倒将儿子折了进去。

李侧妃生得一子一女,女儿就是刚十三的谢烟,儿子谢风明排行第三,今年刚刚十六,却在八年前,因为一场重病,成了个傻子。若是王妃或是王侧妃造成的,李侧妃拼了命也要给儿子讨个说法,偏偏谢风明是因为她忙于争权,才至于病重都无人发觉,最后好好的孩子成了个傻子。

李侧妃也怨恨,但更多的事自责后悔,自那以后争权的心也淡了,一门心思都放在一双儿女身上,便是在王爷面前,也没有了争宠的心。如今突然被荣王抓住,李侧妃想的不是扬眉吐气,而是害怕,生怕这一来惹怒了荣王妃和王侧妃,若是在谢烟的亲事上动点手脚,那不是毁了女儿一辈子吗?

荣王妃压根没注意到荣王的不高兴,她与荣王是少年夫妻,要说感情自然是好的,不过宋家是将门之后,如今不再走从武的路子,但家中子弟都习武,性格也爽朗些,加上荣王也不是心思细腻的,两人年轻时相处就轻松坦率,谁想要什么都是直说的,她哪能想到,荣王年岁大了,会突然想要夫妻间的默契了,甚至因为夫妻俩一时不够默契,而心里不高兴。

谢风扬同林瑾初逛街去了,荣王本意邀荣王妃看花灯谁都看出来了,结果王妃没看出来,回府去了,王侧妃正等着荣王邀她呢,谁知荣王拽上李侧妃便走了,气得脸色黑沉。而吴秀兰也等着谢风闻邀她呢,谁知气恼的王侧妃憋了一股气,道:“都什么时候了,还不随我回府去!”

吴秀兰不敢当面顶撞王侧妃,求救的目光看向谢风闻,谁知谢风闻压根没看到,只道:“同窗约我赏月作诗,就不与娘一道回府了!”

谢风闻与谢风扬不同,他没有爵位,只能读书考科举做官,而这条路,同窗人脉与才学也是一样重要的,王侧妃闻言也不要求谢风闻一道回府,只道:“天还冷呢,早些回府,莫多喝了酒。”

谢风闻随口应了一声,当先往楼下走,其他人也都散了,女孩子都随王妃、王侧妃回府,男孩子则领着小厮,去街上闲逛游玩。

上元节没有宵禁,灯会会持续到后半夜,不过未出嫁的女孩子是不会在街上晃悠到这么晚的,不说说出去名声不好听,在外面呆到太晚也着实不安全。往年这个时候,林瑾初也要跟兄长们回府去了,这还是头一回在外面呆到这个时候。

虽说街市上与往年也没什么不同,但这个时候人已经少了些,走在街市上便没有那么拥挤,只是街上漂亮的花灯也不多了。夜间就算点了灯火,也不比白日里亮堂,谢风扬便借着有些昏暗的灯光,握着林瑾初的手,见林瑾初回头看他,道:“街上人多,你要是走丢了可怎么办?”

人确实还有不少,但已经不足以将人挤散了,林瑾初也没拆穿他,就由他拉着自己的手,道:“阿扬,我还没有灯呢!”

林瑾初寻常都喊谢风扬夫君或是世子,难得喊他名字,谢风扬有些高兴,看着街边的灯笼,有些犹豫,道:“阿初,你喜欢兔子灯还是嫦娥灯?”

“兔子灯吧!”林瑾初指着街边手绘了一群白团子兔子的灯笼,“就这个,阿扬给我赢来吧!”

林瑾初是谢风扬心仪的姑娘,亲自求来又守了三年才娶进门的媳妇,平日里温柔又文雅叫他喜欢,这时候撒撒娇耍耍小性子他也喜欢,当下拉着林瑾初走过去,指着那兔子灯,道:“就那一盏,老板,要怎样才能得?”

那兔子灯虽绘得趣味横生,但相比各色各样的灯笼还是少了些精致高雅,但请名家绘的,那灯笼价钱还着实不便宜,这就叫那兔子灯剩了下来。老板还当这盏灯得砸手里了,毕竟灯笼燃过了,没法再收起来,而今晚一过,那灯笼也不值钱了,见有人问,连忙寻了个简单的灯谜过来,道:“公子猜着了,只要五百文就能得!”

谢风扬瞧了眼谜面,都不必思索就猜了出来,也不议价,拿了钱将灯笼买下来,递给林瑾初,道:“阿初饿不饿?不如我们吃些东西再来看?”

在摘星楼时是备了点心吃食的,只是这天冷,冷冰冰的东西林瑾初没什么食欲,只喝了些热茶暖身子,今日晚膳用得早,这会儿还真有些饿了,听谢风扬这么说,便点点头,道:“有点,我们去吃元宵吧!”

谢风扬点了头,同林瑾初一道,在街边寻了个小店。上元节元宵最畅销,为了能招来客人,店家也挖空了心思准备,光是不同馅料的元宵,小店里就准备了七八种。林瑾初对着店里的小木牌上写得名字有些犹豫,道:“桂花馅儿似乎不错,但黑芝麻是出了名的好吃,嗯,花生馅儿的也不错……”

谢风扬听林瑾初碎碎念,忍不住道:“不然我们一样点一份?”

林瑾初看了谢风扬一眼,“你别打岔,我肯定能挑出一样最想吃的!”

“……”被嫌弃的谢风扬索性就近找了条凳子坐下来,等着林瑾初挑出一种最想吃的,倒是小店的老板娘颇为热情地招呼,“这桂花的、黑芝麻的、花生的,小店里是年年做的,旁的小店也都这么做,我们这里却有两种特别的,保管夫人从来没见过。”

“哦,是什么馅儿的?”老板娘这样一说,林瑾初也好奇起来。

“便是凤梨馅儿和梅子馅儿的,夫人瞧瞧喜欢哪种?”老板娘抓起最后面两个小木牌,指给林瑾初看。

凤梨馅儿还好,林瑾初虽没吃过凤梨馅儿的元宵,但吃过凤梨酥、凤梨月饼,味道都是好的,想来做成元宵也难吃不到哪里去。但梅子馅儿的,就叫林瑾初想到前世听说过老陈醋风味的元宵,反正她是尝都没敢尝过,当下指了指凤梨馅儿的小木牌,道:“一碗凤梨馅儿的,一碗花生馅儿的,麻烦煮了端来。”

“好叻,两位稍等!”没有将自己创新发明的新品推销出去,老板娘也并不气馁,吆喝着便往后厨去煮元宵。

林瑾初挨着谢风扬坐下,谢风扬倒了茶水给她暖手,取笑她道:“我还没吃过梅子馅儿的元宵呢,阿初怎么不点一份?”

林瑾初翻了个白眼,道:“你若想吃,我叫她将花生馅儿换成梅子的,想来这会儿还没下锅呢!”

“……”谢风扬想想梅子酸溜溜的味道,连忙讨饶,道:“不、不必了,我还是喜欢花生馅儿的!”

林瑾初被逗得一笑,也不再纠结那新出品的梅子味的元宵,两人捧着茶看街头的人群,等着煮好的元宵端来,不由生出些岁月静好的感慨。

等两人吃了元宵出来,已经将近亥时了,林瑾初提着灯,谢风扬挽着林瑾初的手,两人也没想走远,就顺着街往回走,打算走出灯市便乘马车回府。这个时候人已经少了,尤其女子,少有的都有男子陪在旁边,未出嫁的姑娘家是早早就回家去了,少有的同男子打情骂俏的则看上去就不是良家女子,两人就在这时,猝不及防的见到了吴三郎与一名披着斗篷的妇人来回拉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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