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风卷残云修罗场
“现在想走,晚了,敢对无双军出手就要做好死的觉悟,你就是火狼一族的首领吧!
记住本将军的名字,无双军麾下骁果军主将宇文成都,到了地狱帮我给袍泽们带个话,
火狼一族本将军迟早有一天会杀干净的,今天战场上的火狼一族必须死,你们谁也跑不了!”
直到这一刻火狼王才真正的意识到这次火狼一族怕是惹上大麻烦了,这群人的实力没的说,
潜力也足够高,只要这群人不半路夭折的话火狼一族还真的有可能被他们火狼一族给消灭掉。
“人族,你可知道你这是在挑衅妖族,我们火狼一族的祖先可是妖族的贵族,你的行为会让你的国家付出惨不忍睹的代价!”
宇文成都懒得听火狼王废话手中凤翅鎏金镗横扫千军,直奔火狼王袭来,
同阶秒杀是针对天赋和实力不出众的武者,身为火狼一族的王火狼王不是普通妖兽,
实力绝对是同阶顶尖的存在,以宇文成都的实力想要秒杀火狼王并不容易,
火狼一族的战技火焰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越过宇文成都的凤翅鎏金镗,直取宇文成都命门!
“雕虫小技,也敢与我为敌你好大的狗胆!”
轻蔑,愤怒,仇恨,宇文成都乃是传说中的雷神转世,虽然只是传说,但是依然可以从中感到宇文成都的勇武,绝对是锐不可当!
宇文成都双手变换猛然间凤翅鎏金镗挡在身前,火狼王与天宝大将军宇文成都第一次正面交锋,
宇文成都面不改色,火狼王爪上的烈焰明显暗淡了许多,由此可见火狼王根本就不可能是宇文成都的对手。
刚刚这一次的交锋还是宇文成都被有心算无心的火狼王算计情况下的较量,
要是真正的和宇文成都正面交锋硬碰硬,这一招火狼王不死也要扒行皮,狼性狡猾,凶狠,
可是一匹狼不管怎样也斗不过猛虎,群狼倒是可以,不过现在可没有火狼能够帮助他们的王。
无双军的主将确实强,不过不代表他们麾下的将领就弱,骁果军副将司马德戡虽然比不上骁勇善战的宇文成都,
但是那一身真武一重天巅峰的修为可是实打实的,帮助宇文成都拖尊狼王身边的强者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再说了现在火狼一族的高手明显不够用了,司马德戡只不过是闲着没事找事做罢了,
十八名无双军主将不说各个能以一敌百,轻松对付十来个同阶火狼还是可以的,
再加上那群开了挂的十一天禁和供奉堂的高手,在这种情况下火狼一族的顶尖高手想要走,
不管司马德戡怎么看都觉得希望渺茫,这群火狼怎么偏偏就把白战给打伤了那,狼不作就不会死!
就在司马德戡有些同情的看着和自己作战的火狼时,突然听到一声无比惨烈的狼嚎,
抽身退走的司马德戡笑了,因为火狼一族的王被宇文成都给活活打死了,确切的说是打爆了!
“司马德戡,别浪费时间剩下的交给你了,带着骁果军出战,不允许放跑一匹火狼,否则你就等着陪本将军一起脑袋搬家吧!”
望着宇文成都离开的背影,司马德戡明白要是完不成任务,不光是自己和宇文成都,整个骁果军都不会有好下场。
“狗杂种,陪你司马爷爷大战三百回合,爷爷我今天要灭了你们火狼一族,好叫你们知道得罪骁果军的下场!”
话音刚落,周围的火狼全部变成了飞灰,一道被剑气弥漫的身影出现在司马德戡面前!
“别光动口,给点力,你们骁果军不会只能动嘴,忘了怎么动手了吧!”
司马德戡看清楚来人后,直接跪倒在地说道:
“王爷,属下知错了!”
“起来吧!男子汉大丈夫说道就要做的,别跟个娘们似的,痛快点去战斗,磨嘴皮子可不是武将该做的事情!”
“是,王爷!”
“骁果军,跟本将杀火狼!”
“杀,杀,杀!”
都是热血男儿,岂是贪生怕死之辈,随影随行的影密卫首领章邯手中短剑袭杀,长剑格杀,火狼一族根本无力阻挡!
昔日的西门吹雪以剑法超绝而立足江湖,生性冷僻,其人不苟言笑,嗜剑如命,取人性命在电光火石之间,视杀人为艺术。
长身直立、白衣如雪,腰旁的
剑却是黑的,漆黑,狭长,古老,乃天下利器,剑锋三尺七寸,净重七斤十三两。
落花吹雪,剑术超绝,剑路锋锐犀利,剑神一笑,可令仙佛鬼神动容。
有一种人,已接近神的境界,因为他已无情。
有一种剑法,是没有人能够看得到的,因为曾经有幸目睹的人都已入土。
有一种寂寞,是无法描述的,因为它源自灵魂深处,白衣胜雪手持一柄漆黑利剑,微微一笑寂寞如雪!
一剑光寒十四州,西门吹雪剑斩群妖,剑神一笑的绝世风采,血染白衣宛如杀神降世一般,冷酷无情唯剑唯笑!
同样也是一身白衣的小李飞刀李寻欢,出身一个书香世家,李家三父子俱擅长於文墨,
均在科举中高中为探花,在家乡以老李探花、大李探花,、小李探花李寻欢闻名,
李家的门上亦写有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字样,李寻欢是人中之龙、惊才绝艳,将友情看得重于生命;
他出口成章、满腹经纶,文可安邦、是御笔钦点的探花;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武可定国、是江湖的中流砥柱。
看似风流不羁,是情场上无情无义的浪子;实则为情所困、呕心沥血,是难得一见的痴心爱人!
多少个薄雾中的黄昏,默默地立于冷香小筑的梅林,遥望那近在咫尺却恍若隔世的爱恋;
多少个寒风中的子夜,静静地坐在一灯如豆的窗前,独酌穿肠烧喉的苦酒来消耗自己的韶华……
孑然一身,是情非得已的选择,就算形单影只也无怨无悔,寂寞困顿,是心甘情愿的付出,哪怕心碎神伤也处之泰然!
虽饱受命运的折磨也不会选择愤世嫉俗,打击与创痛反而让他更加坚强,即使身陷囫囵也以微笑面对,因为始终相信人性的光辉!
李寻欢的飞刀固然可怕,是勾魂夺命的利器,但出手却只为救人于水火,并非想杀人于无形;
他的人才更加“可怕”,智慧超群、可不动而驱人之兵,以德报怨、自有红颜知己相随。
试问天下那么多悲情的侠士、宿命的英雄,又有谁能有如此多情的生命、丰富的人生?
李寻欢是一个很孤独很寂寞的人,他嗜酒如命,不过是借酒消愁愁更愁,
或许每个练武的人,武功练到了颠峰时,都会觉得很寂寞,因为到了那时,他就很难再找到一个真正的对手。
一个真正的高手活在世上,必定是寂寞的,因为别人只能看到他们辉煌的一面,
却看不到他们牺牲的代价,所以根本没有人能了解他!
以李寻欢为中心的朱雀战场上忽然之间变得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穹苍作烘炉,熔万物为白银,手中小小的飞刀惊艳众生的璀璨,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不管是修为多高的火狼一族强者,面对这样的一刀唯有引颈受戮,根本就避无可避!
浊世佳公子,红尘一过客!
他的刀,朴实无华,他的人风度翩翩!
傅红雪身自终日拔刀数万次,于艰辛困苦中习得绝世刀法,回忆当初,误以为其父乃白天羽,梅花庵中鲜血染红了白雪,
惨案如历历在目,却终不过是人生棋局中一枚仇恨的棋子,万马堂中人心惶惶,丁家庄里却留下唏嘘,从最后一次拔刀向天中而脱胎换骨。
曾经人在天涯,心亦如天涯般辽阔、如明月般高洁、如刀般寂寞,以血海深仇入世,
于极度痛苦中出世,却又在天涯处再入世,傅的刀是被视为魔刀的存在,漆黑的鞘,漆黑的柄,象征了死亡。
而傅红雪本人,在江湖人的心目中,也只是个杀手,天煌煌,地煌煌,眼流血,月无光,一入万马堂,刀断刃,人断肠;
一入万马堂,休想回故乡。现在的傅红雪踏入战场,行在意先的绝世刀法誓要屠尽这战场上所有的妖兽!
西门吹雪的剑影,傅红雪的刀光,李寻欢的飞刀,狄云的血刀以火狼之血染红朱雀战场,以绝世风采制霸全场!
踏月留香,杀人不见血,屠妖不手软,盗帅楚留香今生大开杀戒只为人族而战。
六指琴魔黄雪梅,手中天魔琴弦波动,天魔八音可问天下妖兽何为群战无敌,什么叫魔音灌耳七窍流血!
石破天惊第一人,没有任何华丽的动作,一招一式看似有板有眼实则是返璞归真,浑然天成行云流水不在拘泥于招式如何变通!
心地善良的石破天,对人族充满了善意,可不代表对妖兽下不了手,这是人族的立场,
没有原则没有商量,生而为人诛妖兽是责任更是义务,武侠人杰确实战力不俗,要论无敌还是无界主问天敌强悍!
七千万火狼起码有六千万是死在无界主问天敌的手中,没办法问天敌就是周礼麾下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