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阻止

童凌只笑了笑,见于姗姗的杯子已经见底,便伸手去拿,想给她加水。

“别忙了,坐下说会话吧。”于姗姗阻止道。

童凌也没坚持,她们之间,没那些客套的虚礼。

只是,才坐下,于姗姗就拽着她的手腕,惊讶地问道:“你的胳膊怎么了,这么一大块淤青?”

童凌看着小臂内侧那块鸽子蛋大小的青痕,稍稍一愣,立刻想到了成因。她脸上一热,口中忙道:“不小心碰的,没什么。”

“是吗?那脖子上的那块,也是自己碰的?”

童凌尴尬地拽着衣领,说不出话来。她特地穿了长袖的、小立领的衬衣,还是遮掩不住某人的‘罪证’。

于姗姗握住她的手,急切地问道:“凌,告诉我,他……是不是对你家暴了?”

“没有!”童凌本能地否认,情绪有些激动,“于,你别瞎猜!”

“我怎么瞎猜了?事实摆在眼前!”于姗姗也激动起来,“凌,他是不是拿自己的家世威逼你?你不用怕……”

“我说了没有!”童凌打断她,“姗姗,我知道你关心我,可是,我真的很好!你也知道,他不是那种人!”

于姗姗一脸怒其不争地愤慨:“那你告诉我,这些淤青是怎么来的?”

“于姗姗!……”

即便是闺蜜,也有不希望对方知道的隐私。童凌又羞又恼地起身,“我和他是合法夫妻,有亲密行为也属正常!你有过男友,应该很清楚:男人在那种时候都是没轻没重的!”

别看于姗姗现在事业有成、感情上玩世不恭,其实读研的时候有过谈婚论嫁的男友,两人还同居了一年多。

只是,后来不知为何,突然分手了……

提到前男友,于姗姗的脸刷的惨白,也‘呼’地站了起来。两人的举动惊动了正在厨房忙碌的钟点工阿姨,探头看了过来。

“哦,没事、没事,你忙吧!”

童凌忙朝厨房那边说道,回过头,见于姗姗正往门口走,她忙追了去:“于,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不管怎么说,自己揭了人家的伤疤,心里总归过意不去。更何况,于姗姗之所以和男友分手,或多或少跟她有点关系。

虽然,她完全是无辜的……

“我没别的意思,只是希望,我自己的婚姻,能自己做决定……”

她继续解释,只是,话没说完,于姗姗已经消失在门口。

童凌没再追,只落落地回到屋里。她倒不担心好友与自己的关系――于姗姗的脾气,总是来的快也去的快――只无奈,怎么她最好的朋友和她的丈夫像上辈子有仇似的?

转念又疑惑:不管怎样,景正皓在外人眼里是有家教、有风度的男人,于姗姗怎么突然认定他有家暴行为?她似乎……早就料到了景正皓的反常行为?

再联想到那天在避风塘的种种,童凌的心‘突’地乱了一下……

搬到百盛苑之后的第一个周末,景正皓请乔枫来家里吃饭,说是补请某人期待已久的喜酒。

在此之前,乔枫请景正皓一家吃过饭,那次,是乔枫第一次见小乐乐,把他羡慕的,连连说他也要结婚,也要当爸爸!

景母也来了。当然,她不是来喝喜酒的,而是考察这里的条件是否委屈了她的宝贝孙子。

经过一个多月的磨合,景母已经意识到,自己的精力已经不能每天应付精力旺盛的孙子,所以,不再要求童凌母子搬回景家。

一家人达成协议:童凌母子平时在百盛苑住,节假日回家;景正皓则每天中午回家吃饭(他公司离家不太远),晚上睡在百盛苑。

童凌虽对最近的‘一家三口睡’有那么点敢怒不敢言,却也知道,这已经是目前最好的安排了。

窗外,初夏晚风习习;屋内,一家四口,外加乔枫,和和乐乐地围着一大桌子的菜,还有各种供选择的酒水饮料。

“诶,说是补请喜酒,你这个新郎官都不陪喝,有什么意思?”

见景正皓居然不喝酒,乔枫不干了。

景正皓恰到好处地妥协了一步:“要不,我来杯红酒?你也知道,我明早的飞机。”

乔枫虽不十分满意,也只能依他了,口中不悦地嘀咕:“你丫的,大大地狡猾!故意选在出差的前一天请吃饭,生怕我灌你酒!”

童凌听了两人的话,当下一愣:他明早出差?怎么没告诉她?

短暂的失落之后,她又想:也好,她终于可以踏踏实实地睡觉了!每晚被夹心饼干似的挤在一大一小两个男人中间,那滋味并不好受。

童凌只顾默默寻思,却不知,她嘴角不经意泛起的舒心笑意,一点不落地映在了某人眼底。

总的来说,整个晚饭的气氛很不错。有小乐乐、和素有‘中老年妇女之友’之称的乔枫,哄得景母别提有多开心了。

送走景母和乔枫,童凌犹豫了一会,还是问道:“明天几点的飞机,要不要我给你收拾东西?”

“不用。这次是去c市,那边什么都有。”

“哦……”

景正皓的回答,完全在童凌的意料之中。

她也知道,景氏集团在c市有分公司。因为经常去分公司出差,景正皓在那购置了一间小公寓,一应日用品俱全。只是,想到结婚以来、他从不让她做这类事,不免有些失落。

或许,他只是生活比较自理,甚至,也可能是体贴她,可童凌总觉得:他们夫妻之间,少了点什么……

若是以前,景正皓不会注意妻子眸中那一闪而逝的失落,可现在似乎不一样了。

心情突然大好,他不自觉地抬手,在童凌的头发上揉了揉,然后温雅一笑:“行李今天下班前就打包好了――你知道,我办公楼的公寓里什么都有――连同出差要带的文件,都在郭秘书那。他明早7:30来这接我。”

童凌先是因他的亲昵动作僵在那,随即,‘公寓’二字让她条件反射地想起那次酒后乱性……

耳根发热,她根本没听清景正皓后面的话,直到他两次出声提醒她:“带乐乐去洗澡吧,他好像困了。”

“哦……”

回过神来,童凌抱起儿子,逃似地去了浴室。

身后,景正皓看着她的背影,嘴角绽开一抹宠溺的微笑。好一会,他似乎想起了什么,抬脚往书房走去。

“妈咪,你还没给我擦香香!”

“……哦……对不起,宝宝,妈咪居然忘了……”

直到洗完澡、回到卧室,童凌还有些神不守舍,都忘了给儿子抹润肤乳和痱子粉。她忙收回心神,专心伺候起儿子来。

哄儿子睡下之后,童凌很想去书房,看看景正皓在那忙什么。奈何,一来怕吵醒怀里刚睡着的儿子,二来,有点儿……不好意思,只得作罢。

一番胡思乱想,困意上来了。童凌的意识正要打烊,被颈间突如其来的酥痒惊醒。

“正皓?”

呜呜,刚才她应该主动上车的,也不至于被某人塞在这、受他那来自西伯利亚的、强大气场的折磨。

思来想去,童凌决定主动开口。马上到幼儿园了,可不能‘冻’着儿子。

“……那个,他是我师弟,跟倪莎一个班,小我六七岁的。”

言下之意:差了两个代沟啊,所以,绝对不是某人想的那样!

只是,想到叶霄扳着她肩膀时的眼神,童凌有点心虚,随即又发愁:这傻小子,怎么存了那种念头啊?

“嗯,然后呢?”景正皓开口了,双手扶方向盘,目不斜视。

然后?童凌诧异地看着某人:“没了。我和他没什么的,他小我那么多,我拿他当弟弟看待的。至于他……”

略顿了一下,她拧起眉头,“他还年轻,一时……冲动而已,过几天就忘了。”

“我不是说这个!”

景正皓也皱了皱眉。刚才他的确有些吃味,可还不至于把那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放在眼里。

“啊?”

童凌睁大了眼睛。难道他刚才不是吃醋?那他气什么?

景正皓迅速转头,瞪了某个睁着大眼睛、撅着小嘴、一脸迷茫的女人一眼。

她不是高材生吗,怎么跟她交流这么费劲!他都气了这么半天了,她还一副欠揍的白痴相!

气归气,看着某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样子,他只得挑明了:“他说的‘再婚’什么意思?难道,他以为你离婚了?”

额,这个……

童凌被问住了,心下自思:不只叶霄,全系师生都以为她离婚了,以为她是单亲妈妈。

“……我还没来得及跟他解释,刚才是回国之后头一次碰到他。”半响,她嚅嚅地解释。

景正皓没答话,直到下车的时候,才状似不经意地问了一句:“你们系的人,是不是都以为你离婚了?”

见童凌如他意料中的发窘,他没再说什么,径自下了车,抱起迎上来的儿子。

童凌原以为,这事就算过去了,直到第二天快下班的时候。

“……xx,看到楼下捧花等人的帅哥了吗?好有型啊!”

“怎么没看到?听说,他在等老婆,他老婆是我们系的老师呢。”

“不会吧?谁啊?”

“不知道。看他的样子,应该不到三十吧,他老婆应该更年轻。”

“长得很有钱的样子,他的车貌似不错。”

“我就说你们女人头发长、见识短。什么貌似不错,人家那是宾利慕尚,好几百万的车!”

“……”

童凌去楼道倒垃圾的时候,听见隔壁实验室的几个研究生讨论的热火朝天。她原本没在意,直到听见‘宾利慕尚’几个字。

回到办公室,童凌直奔到窗户边,然后震惊地看到:系楼前的广场上,醒目地停着她熟悉的那辆宾利慕尚。

车里的人,她更熟悉,唯独不熟的,是他手里那一大捧蓝色妖姬。

手捧鲜花,这样的景正皓,别说童凌没见过,就连他自己也陌生的很。此刻,他坐在驾驶座,看上去酷酷的,其实如坐针毡,心里正抱怨某个给他出馊主意的死党。 天降萌宝:爹地,妈咪送到请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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