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曾经的她

风华回去的时候百合已侍立在她的面前,红袖把一包银子放在她的手里和她说:“百合,你出府吧,找个好人家嫁了,好好过日子。”出卖了李夫人后,她自然也是不能留在王府之中了,像这种为了银子会出卖主子的人,风华当然更不会留在手底下使唤的。

“谢谢大小姐。”百合行了一礼,大小姐之前已经给过她一部分银子了,这些银子加起来,她这辈子也就衣食无忧了,到时弄些好的嫁妆,还可以找一个体面些的男人嫁了,既然有这等好的事情,她又何必整天干侍候人的活瞧人脸色呢。

风华摆摆手,百合也就退了出去了。

——

百合离开后杜娟一家人也被带了进来,看见风华姿态威仪的坐在那里一家人便忙跪了下来。

“杜娟,这是你的卖身契,你拿回去。”红袖把卖身契递到杜娟面前。

“大小姐,奴婢知道错了,奴婢真的知道错了,大小姐救了奴婢的全家,奴婢就是做牛做马也不能报答大小姐的这份恩情,大小姐你再给奴婢一个机会,让奴婢侍候你报答你。”杜娟跪在风华的面前苦苦哀求,又忙磕头。

风华凤眸微敛,杜娟的爹娘也忙出声请求:“大小姐,你就原谅杜娟一次吧,这孩子原本也不是个坏孩子,一切都是为了我们啊,大小姐,刚我已教训过她了,日后就是为大小姐去死,都不能皱一下眉头的。”杜娟的娘一边说罢一边又抹眼泪。

之前风华派人救了他们一家,又给他们安排住处,好吃好喝供着,他们心里不知道有多感动,现在事情过去,一家人更想报答风华的救命之恩。

杜娟又恳求道:“大小姐,奴婢愿意终身侍候大小姐,一生不嫁,只求大小姐不要赶我离开。”跟了风华一年,她不是不知道风华的为人的,风华待她们这奴婢都是非常好的,吃的住的穿的比那些普通老百姓还要好很多,将来如果风华如果真的出嫁了,一定也是会随身携带上忠心的奴婢一起陪嫁的,跟着风华,就是不嫁人,日子也不会难过的。

不然,离开了风府,下一户人家不定还能找到像风华这样的主子了。

作为一个奴婢,特别是大户人家的奴婢,很多时候都会身不由己的陷入许多连自己都无法测度的事情里,但若选对一个主子,却是一个奴婢一生最幸运的事情了。

风华似乎在考虑,侍立的大丫环添香给她泡了一杯茶,送到她手中,风华腥了一口,慢声道:“既然你这样说了,看在二老的份上,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让你留下来。”经过这一次,风华同时收买了这一家人的心,杜娟定然也会忠忠心心的为她做事。

“谢谢大小姐,谢谢大小姐。”一家人感激不尽的一起朝她磕头,风华摆摆手。

红袖上前伸手扶起二老道:“你们起来吧,大小姐已经不怪你们了。”又对杜娟说:“既然你是大小姐的人了,大小姐也会赐你一个名字的。”

“嗯,就叫茶女吧。”风华淡淡的道句。

“这名字好,茶女。”杜娟的弟弟笑嘻嘻的说。

“大小姐起的名字就是好,大小姐,我们都是没有文化的人,也不会起名字,你瞧瞧,给我们家二狗子起个什么名字好。”杜娟的爹一听风华起的名字好,其实他也不知道好在哪里,便忙提议一个。

之所以给儿子起名字叫二狗子,是因为小时候身体弱,人说身体弱的孩子起个硬的名字就会好了,所以一直都没有取大名字,这么大了还是二狗子二狗子的叫。

二狗子乍一听说要给他起个名字时也立刻兴奋的露出炯炯有神的眼睛盯着风华,十岁大的孩子,又是穷人家的孩子,从小跟着父母生活,并没有经历过什么风雨,也没有见过什么暗斗,内心还是充满童真的。

风华瞧他一眼,心情忽然开朗些许,这样童真的年纪,她早已不在经历。

她原是现代二十一世纪的军医,每天都是拿着手术刀朝人开肠剖腹,与死人活人打交道,她医治无数人的病,却医治不了自己亲爱之人的病,拿着手术刀,眼睁睁的看着他死在手术台上。

那一刻,她想死的心都有了。

看着他死亡,她知道自己这辈子也不会再拿刀了,也不会再医治病人了。

她以为自己这一生就这样了,在回忆里生活,一个人孤独的渡过余生,哪知事事难料。

在参加完他的葬礼回家的路上,她出车祸了,连人带车都翻了过去,等她醒来的时候,是在一个十岁的孩子身上苏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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