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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郑子轩坐在房中,小树端了热水过来给他洗脚,主仆两个人随意的说着闲话,就在这个时候,房门被人轻轻的叩响,跟着青龙的声音响起:“蓄爷,常姑娘要见您。”

郑子轩一愕,急忙把脚从盆里拿出来,也来不及着鞋袜,就要下地,小树急忙向着外面叫道:“先请常姑娘到厅中落坐。”然后拉着郑子轩道:“蓄爷,您这衣冠不整,也不好去见人啊。”郑子轩这才把站住,先穿了鞋袜,重着了外衣,然后才从屋里出来。

客厅之中,常之华和丹娘两个有些焦躁的站在那里,连坐都没有坐,郑子轩才到厅口就看出她们有事,不由得神色变得凝重起来,就走过来,向着常之华道:“常姑娘,不知道你们这么晩了要见我有什么事情啊?”

常之华先施了一礼,这会道:“世子,我和丹娘接到师门急命,有一件大事等着我们去做,必须马上离开,而且还要有些日子才能回来。”

郑子轩脸色一变,他万想不到竟然是这种事,犹豫一下道:“不知道我能不能问问,究竟是什么事吗?”

常之华苦笑一声,道:“传信的同门并没有说清楚。”她心里却道:“我虽然知道,却没有办法和你说。”本来她和丹娘都要入睡了,但是消息突然传来,让他们立刻空间,准备去精灵森林,而且还是时间任务,就是说她们在空间里多长时间,那么外面也会是多长时间,突然离开,要是没有个说法,肯定不行,所以常之华才来找郑子轩的。

郑子轩当年跟着静慧神尼学艺的时候,在天穹派也接过门派任务,知道一般越是紧急,那就越是危险,他看着常之华,千言万语都在嘴边,喉头蠕动了几下,只说出一句:“不……不去行吗?”

常之华摇头道:“自然不行。世子,我们离开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回来,希望您能入京之后,能帮我看护丁丁,我已经让田霜留下,伴着他了,只是田霜是做杀手出身的,性子冷淡,保护丁豆行,要说平时生活她是怎么都照顾不全的……。”

“不必说了。”郑子轩道:“一切有我就是了,我让小树先跟着丁丁两天,等到进了京之后,我再买两个丫鬟陪着他就是了,至于公事上面,你就更不用担心了,一切有我。”

常之华感激的道:“那就都倚仗蓄爷!若是我们回来的时候,您还没走,那我们就到京中相见,若是您要回去的时候,我们还没有回来,那就只能是回辽东再见了。”

郑子轩目光复杂的看了一眼常之华,称他为蓄爷,是大家随意的一种叫法,他官称就是皇上封的侯府世子,常之华自从知道他的官称之后,就一直叫他世子,这会激动,脱口而出,让他感觉好像又回到了当日在小卷之中的日子。

郑子轩看着常之华的目光炯炯,常之华也感觉到了不对,有些羞怯怯的低下头去,丹娘看在眼里,急忙道:“姑娘,我们快走吧!”说完抄了常之华的胳膊肘就向外去,常之华哪里挣得过她,只来得及说了一句:“蓄爷保重。”然后就走得没影了。

从驿馆出来,丹娘才松开常之华,常之华有些不满的道:“你那么急做什么啊,我们总要和蓄爷道别吧。”

丹娘一笑道:“我这不是急着想见见于芬吗。”他们这次任务是自由任务,队员可以自行选择参不参加,本来只有章杰、单云岚、常之华三个人,丹娘提出来想见见于芬,所以常之华就通知了于芬,正好五个人,不过丹娘却不是因为这个才扯了常之华出来,而是她看出来郑子轩没准要情不自禁的说出些什么来,所以才扯了常之华离开,她暗中暗道:“队长,我这可是帮了你了,你可要下手快点,不然人就不是你的了。”

两个人寻了一个背人的地方,然后进入了空间,就见章杰、单云岚两个人都在,还有一个身高有一米九十多,又高又壮的大汉,却没有于芬,丹娘不由得有些担心的道:“队长,我……妹妹还没有来吗?”

章杰摇摇头道:“她来不了,你父亲手术之后出现了排异,她从我这里支取了一笔钱,现在正在照顾你父亲,就向我提出来暂时不能参加任务,我想这是自由任务,她还能躲过去,要是强制任务她躲不过去,你父亲那时候还要要照顾就麻烦了,所以就让她不要过来了。”

丹娘不由得露出几分失落的神色,单云岚知道这次大家完全是为了她女儿才出手的,所以特别的和气,这会就抓着了丹娘的手,道:“你也别这么难过,有你妹妹看着,队长又给了一点咱们这里的药,你爸肯定没事,下一回你也就能和你妹妹见着了。”

丹娘强自一笑,向着单云岚点点头,表示自己没事,单云岚拍了拍她,又向着常之华道:“你那里的人来不了,我们又不能调动你其他的手下,就和刚才回来的丁颖借了她和许秋香的新人——她指了指那个大汉——他叫胡大勇,出身是个农民工,干过保安、搬砖什么的,许秋香给他兑换了一对大力戒指,力大无穷。”

胡大勇站起来憨笑道:“你们好,我……我叫胡大勇。”

常之华看看他,不由得微微皱眉,就向着章杰看去,大力戒指就是加力用的,许秋香完全就是为了找一个苦力给她扛机枪,像胡大勇这样没有什么别的技能,就只有力量,那进去就太吃亏了。

章杰不以为意的道:“没事,他是许秋香的人。”常之华听出来他完全没有把胡大勇放在心上,生活不以为意,不由得心中有些不太舒服,但是也不能说什么,只好向着胡大勇道:“你跟着点我。”

胡大勇憨憨笑笑,道:“行,俺知道了。”

这个时候,主神的声音响起:“精灵之森行动开始了,请你们记住,这里是非法通过,你们没有我的帮助,一切都要依靠你们自己了。”随着话音,五道白光飞洒,就把五个人都给罩住……。

白光散去之后,常之华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身处在一座大森林的边缘了,回头向外看,可以看到出去的道路,而向前看,则是黑沉沉的森林了,而章杰他们,却都不知道落到哪里去了。

常之华手腕上的定位仪,发出嘀嘀的响声,五道红点出现,离着她都不算太远,可以看出,就是森林把视线给挡住了,这才看不到。

主神的声音响起:“进入森林,队友汇合之后,向森林中心进发,队长手里的回归仪是你们惟一的退路,不要离开队长的范围,不然的话你们就会永远留在这里了,另外;队长如果死去,那你们一样无法回归,这是我在这次任务中最后一次和你们说话,亲爱的孩子们,祝你们好运。”

主神的声音散去,常之华深吸一口气,向着离着自己最近的一个红点走去,绕过两棵大树之后,就见单云岚抓着手枪紧张的四下看着,这次任务,由于是偷着进行的,所以不进行武器方面的禁用,主神甚至为了他们能顺利完成任务,还每个人都给配备了一把魔法银弹手枪,按照章杰的话,主神这是明显要在精灵主神这里挣面子了。

常之华闪身出来,单云岚不由得长出一口气,道:“总算是找到一个自己人,我近身格斗不行,要是再看不到人,我都要吓死了。”

常之华晃了晃手掌,道:“我在前面开路,你在后面跟着。”单云岚就把手枪收起来,把狙击枪拿出来晃了晃,说道:“看看,巴雷特,我把新人卖了之后买的。”

常之华听章杰说了,单云岚在一个《热血高校》的世界里,带出来两个新人,然后就拿他们换了这个无限子弹,射束+1的巴雷大狙,据说不用打到人制命的地方,只要打上,就能炸掉半个身子了,只不过常之货款对单云岚卖掉新人的做法并不认可,所以只是点点头说道:“看着不错。”然后就不说什么了。

单云岚撇了撇嘴,然后道:“咱们两个保执四米距离,背靠背的走。”

常之华也不多说,就把MP3取出来,小心翼翼的走着,她知道自己经验不足,刚才过来的时候,连武器都没有拿,所以一切都听单云岚的安排,单云岚把大狙背在后背上,仍然端着她的大蟒蛇左轮手枪,在森林里,狙击枪太不方便,而主神配备的魔法手枪则放在左手边,那个枪是单发的,火枪样式,射速太慢,只能用来对付特定的目标。

两个人小心翼翼的向前走着,突然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响起,跟着两只形若孔雀一般的大鸟疾飞出来,就摔在了常之华的面前,身上尽是污血,痛苦的尖声啼叫着,丹娘跟着走了出来,手里提着一把凝出来的冰匕,就过来轻轻一划,把两只鸟的脑袋给斩了下来,说道:“这是枭雀,极为凶狠,最爱吃人了,不过它们的肉非常的鲜,你们两个要不要尝尝?”

常之华和单云岚同时做出一幅恶心的样子,丹娘微微一笑,一脚把两个枭雀给踢开,说道:“只要不是口味重,或者不知情的,就没有人吃它们的肉,而这个家伙没有脑珠,所以碰上它们就是白费力,一点好处也捞不到。”

单云岚懊恼的道:“你能不能不老提吃它?再说我都没法吃饭了。”

丹娘耸了耸肩,不再说话,常之华突然道:“队长过来了。”几个人回头看去,就见章杰缓慢的走了过来,和丹娘那样雷轰电闪的样子不同,他就像是普通散一般的过来,但是又和常之华刚才全无防备不一样,他虽然那么平常的走着,但是整个人都处在一上警戒的状态,不管危险从那个方向出现,他都能第一时间,做出最合理的回应。

“胡大勇为什么还没有过来?”章杰沉声道:“他出现在位置是最安全的地方。”他一边说一边向前走,突然一伸手抓住了常之华的肩膀,把她扯到了身侧,跟着手指一动,从常之华的肩上捏住了一只黑色的小甲虫下来。

“噬骨虫!”丹娘惊呼一声,章杰把虫子丢到地上,冷声道:“你们太不小心了!”丹娘不由得脸上露出几分愧意,刚才她只顾了说那枭雀了,完全没有注意到常之华。

常之华也吓了一跳,但是看着那汹虫子只有指甲盖大小,不由得奇怪的说道:“这是什么虫子?它那么点,有什么用啊?”

章杰看着在他手上拼命挣扎的小虫子,说道:“这个是噬骨虫,它本身没有什么害处,但是它会从人类的自然孔道进入人的身体,然后用它的尾钩在人的身的某一处产卵,而它产出来的卵会直接附着到人类的头骨头上,一点点的吃掉人的骨头,然后从人身体里出去。

常之华不由得吓了一跳,只觉得身上一阵麻痒,就想要看看还有没有那虫子了,单云岚却是尖声叫道:“快,你们看给我看看我身上有没有,这吓死人了!”

丹娘翻了个白眼说道:“放心吧,那东西地域太强,十五公里之内,不能出现两只,不然就要相互拼命了。”

单云岚不相信的说道:“那它们怎么下崽啊?”常之华听了不由得脸上一红,白了丹娘一眼。

章杰道:“这东西是雌雄同体,自行生产,由于它们一生要产卵三十回,一回可能要和上万只卵,地域太小根本就养不活它们的下一代,所以才会有那么强的地域念头。”说完这里,丹娘接口道:“你们两个嫌枭雀恶心,其时这东西才是最恶心的,成虫之后所有的虫子都会飞回来,把母虫给分而食之,只有吃得到母虫的才能活下来,吃不到的,立刻就会死去,然后吃到母虫的进行二次撕杀,一直杀到只剩下一只的时候,继承了母虫的领地,这才算完,每一次撕杀的时候,如果有逃走的,才会开僻第二个领地。”

常之华看着那虫子,不由得连连摇头道:“这东西就不应该存活。”

章杰道:“最美的和最丑的,只有一步之隔——他捏碎了还在挣扎的虫子——精灵被称为世上最优雅美丽的种族,可是这东西就是他们养的,由于噬骨虫吞噬人类的骨头,把人类的魔法能量吸收,而精灵只能修练自然魔法,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会吞食这种虫子,把人类的魔法能量吸收,好获得修练其它魔法的能力,甚至精灵还会为了获的能力,去抓人来给它们吃。”

章杰说完把手里的虫子残骸丢掉,而常之华他们也对精灵这种优雅的生物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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