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大侠卓秋歌
“好香的酒,一闻就知道是18年女儿红!”一个略带慵懒又有些戏谑的声音传过来。我回头,窗台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斜坐了一个人。一副剑客的打扮,一身青衣,左手拿着宝剑,轻抚在膝盖上。双眼微闭,鼻翼轻扇,一副很陶醉的样子。
艾玛,武林人士啊!这肯定得认识认识。
“公子小心?”轩辕水青一个箭步,闪身挡在我前面。
“这位公子过慎了,在下途经此地,闻得酒香,特来讨要一杯,别无他意。”那人依旧是一副柔软慵懒的声音。
“既然是来喝酒的,岂有不待之理?”我轻轻的说,“水青,还不快请客人上坐。”
轩辕水青迟疑了一下,安排他坐在郑锦文旁边,并叫小二准备碗筷,郑锦文配合的往旁边挪一挪,那人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来,宝剑往桌上一放,一伸手抓起一条鸡腿猛啃。
这吃相,艾玛,跟我有的一比哇!吃货,绝对是个吃货,而且似乎跟我一样,偏爱吃鸡,这完全就是同道中人的赶脚嘛,嘿嘿,得跟这个人交朋友,以后吃东西就有伴了。
“敢问大侠如何称呼?师承哪派?”好像古装片都是这么问的吧?
“好说。在下卓秋歌,无门无派,平日里只喜饮酒作乐,享用美食,其他并无嗜好。”卓秋歌大大咧咧的说。
果然是同道中人,嘿嘿,这朋友交定了。以后想吃啥不用轩辕水青陪了,跟那家伙一起吃东西太无趣,除了各种礼节约束之外,还常常刚吃两口就说饱,搞的我都跟着没胃口。
“卓大侠请。”我斟了一杯酒,诚意满满的奉上。
卓秋歌也不推辞,接过去一饮而尽。旁边郑锦文赶紧殷勤的再倒满,卓秋歌则微微一笑,略微点头颔首,并不多言。
来这里这么久头一次遇上这么随性的人,感觉非常舒服,古人真的是有好多礼节,特别是有点阶层的,比如轩辕水青,这家伙在我面前啥时候都是一副恭恭敬敬的样子,说话做事都是各种小心翼翼,搞的我都有点神经兮兮了,老担心说错话,做错事。
“公子请。”卓秋歌举起酒杯朝我拱拱手,尔后一饮而尽。
我端起酒杯,有点头大,好多年没喝过白酒了,不知道会不会一杯就倒,应该不会吧,毕竟轩辕逸这身体素质杠杠滴。硬着头皮喝下去,不太辣,有点儿甜,还挺好喝的,就跟黄酒似的,应该没什么度数,感情古代人喝的都是这破酒啊!我鄙视的看着这酒,还好酒呢,跟可乐有啥区别啊?!
“今日这水云城中怪事不少,先是听说花魁大典上,一歌姬唱出一曲世人从未听过的曲子,震惊四座,尔后又听说一间青楼为给一位青官人庆功,包了整间醉仙楼,看来,正是公子所为啊!”卓秋歌一脸笑意盈盈,却又似笑非笑。还有意无意的瞟我一眼,再瞟清涟一眼。清涟一征,当即羞红了脸,马上转过头,给小莲夹菜,借以化解尴尬。
“呃,那啥,我们怡红院的姑娘个顶个的漂亮,可谓是鲜花朵朵,既是鲜花自然要给人看,所以就借出门之势,给路人看看我们怡红院的美女。”我想了半天,憋出这段话。
“哦?”卓秋歌显然没想到我会这样回答,诧异的挑挑眉,转而一笑,“还不知公子如何称呼。”
“呃,在下复姓轩辕,单名一个逸字。”我尽量用一种平稳语调说话。
“久闻这水云城中有一轩辕世家,家中世代经商,富可敌国,只可惜人丁单薄,到这一代只得一位男丁。据说这男子长相不凡,气宇轩昂,可惜自幼双目失明,不可视物,可是公子?”
“正是我家公子。”不等我说话,轩辕水青抢先回答,并端起酒杯,“卓大侠,请。”
卓秋歌轻轻一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卓大侠,试试这道佛跳墙,这可是醉仙楼的必点菜,吃起来软嫩柔润,浓郁荤香,油而不腻。不光能强身健体,还可延年益寿。对练功之人来说可谓益处多多。”轩辕水青一边讲解,一边殷勤的放了一碗在卓秋歌面前。
看来轩辕水青是怕我说错话,因此故意转移卓秋歌的注意力。
卓秋歌扬扬眉,笑而不语,一副我已了解,你不必再掩饰的模样。
话说,这家伙的洞查力好强大啊!我都是半天才反应过来的,而卓秋歌的表现似乎是轩辕水青一开口就发现了,这家伙太可怕了。不行,这么可怕的人我一定要跟他做朋友,要是一不小心成了敌人那就玩儿完了。
卓秋歌端起碗来,凑近鼻翼,双眼微闭,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一副很陶醉的样子。
“佛跳墙制作起来工序十分繁琐,原料有十几种之多,且要先将这十几种食材分别独立制作成十几道菜,以此才能充分体现出每一种食材的口味和特点,尔后再汇聚一起,施以高汤及绍兴酒,文火煨制七八个时辰以上方成。据闻醉仙楼在此基础上加以改进,使得味道更上一层楼,真正达到味美醇厚的特点。”卓秋歌顿了顿,“只是要吃这道菜往往要提前几日预订方可,怎得今日如此凑巧,公子一来就刚好有煨制好的佛跳墙?莫非公子几日前就知道今日要在这里宴请宾客?”
艾玛!这可难住我了,我哪里知道怎么会一来就有的吃啊!
不过话说,一道菜居然还有这么多讲究,真是出乎我的意料。这佛跳墙以前我就听说过,据说味道鲜美,连佛闻到后都忍不住弃禅跳墙出来吃,因此得名佛跳墙。可惜我从来没吃过,今天一定要吃它几大碗,嘿嘿!
“卓大侠有所不知,佛跳墙乃本店名菜,平日里常有客人临时点菜,所以本店日日都备有制作好的佛跳墙,故而随时可以享用。”原来如此,掌柜老李很客气的跟卓秋歌解释一番。
这边轩辕水青已经贴心的摆了一碗在我面前,一眼看见鲍鱼,我眼都发直了,我是很馋鲍鱼刺身的,但这种方式的鲍鱼还真是头一次吃,虽然个头不是特别大,但看着怎么也得是八头的吧?!味道应该不错。
“卓大侠,请!”我朝卓秋歌抬手点头,“敝人双目不便,卓大侠请自便。水青,替我招呼好卓大侠。”
“轩辕公子请!”卓秋歌冲我抬抬手,便开始大嚼起来,那我也不客气了,开吃。
一阵风卷残云,玛德真香,怪不得叫佛跳墙呢!可谓荤香可口,不油不腻,浓厚的汤汁包裹着舌尖的味蕾,鲍鱼弹牙,鱼翅清脆,连很难入味的海参都是q弹可口的,甚至连香菇冬笋都吃出了惊艳的味道。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吃,终于知道了为嘛连佛都弃禅跳墙了,真是太特么好吃了。
“这道可是清汤燕窝?”正当我沉浸在佛跳墙的美味中时,卓秋歌突然发问。
“卓大侠好眼力,此燕窝乃是选用上等血燕所制,口感绵软,细腻爽滑,也是本店名菜。”掌柜老李又是介绍一番。
“据闻醉仙楼泡发燕窝之水,都是以清晨玫瑰花间的露珠所制,不知是否有此一说?”
瓦特?玫瑰花上的露珠?那这燕窝吃起来岂不是有一股玫瑰的花香味?!玫瑰哦p吼,我喜欢,ke!
“呵呵,卓大侠果然对醉仙楼颇为了解,泡发燕窝之水,确实乃玫瑰露珠所制,这还要感谢我家公子。”掌柜老李说着朝我拱手一揖。
啥?感谢我?跟我啥关系?呃,是轩辕逸,艾玛,发生什么事了,这我哪里知道,算了,假装没听到,吃燕窝先吧。
“哦?不妨说来听听。”卓秋歌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
“当日,我家公子尚且年幼,一日老爷带公子来店里吃饭,公子素来饮食清淡,且对燕窝并不喜爱,但却对后厨兴趣颇大,因公子眼疾之故,故嗅觉非常灵敏,对各种味道也颇有见地,当日便提醒厨子尝试用花瓣露珠泡发燕窝,厨子一试之下,顿感味美无比,之后便一直延用至今。”掌柜老李边讲边一脸崇拜的看着我,搞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只好用拼命吃东西来掩饰尴尬。
“公子今日似乎胃口不错,小人虽与公子见面不多,但记得公子饮食清淡,不喜肉食,但今日公子似乎对肉食颇为喜爱,小人深感欣慰。”掌柜老李一脸开心的看着我。
无语了,轩辕逸不爱吃肉,而我又是正宗的肉食动物,怪不得刚才这个掌柜老李一脸奇怪的看着我。突然间我想起刚穿越时,让轩辕水青拿点肉给我吃,轩辕水青一脸疑惑的样子,原来这尼玛才是真正的原因啊!
“呃,那啥,最近太瘦,想长点肉。”我随意咕哝一句。
噗哧——,卓秋歌当场乐了,差点喷出嘴里的食物。
“轩辕公子真真是一好玩之人,在下可要与轩辕公子交个朋友了,以后要多多亲近。
“嘿,我也是这个想法。”嘿嘿,想到一块儿去了,不好,这话说的太现代了。“呃,在下也正有此意,以后卓大侠便是我轩辕逸的朋友,有空我们可以一起喝酒吃肉,呃,把酒言欢。”
“哈哈哈哈……,”卓秋歌一阵大笑,“今日就此别过,他日自当再与兄弟一起喝酒吃肉。”
说话间人就不见了,最后几个字是从窗外远远的传进来的。艾玛,果然是武林人士,这功夫真是不得了,说话间人就不见了,啥受走的都不知道。
“不管他了,来来来,我们继续吃。”我招呼正在发愣的大家。
“圣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