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104.11.3

“好,都听你的!”太一一副千依百顺的样子。

姮娥干脆拉着他坐到了云端上,拖着腮思考。

天火,炉火,火焰山,红孩儿,团扇,观世音。这些关键的名词加在一起,足以使得姮娥进行逻辑推理。

太一坐在她的身旁,含笑看着她皱眉思索的样子。

不一会儿,便见她拊掌道:“莫非是为了安插奸细?”

她可以把太上老君进行安排的步骤推理清楚,对于其目的却只能进行猜测,虽然她并不觉得这个猜测有多合理

谁知太一却道,“正是如此?”

姮娥不敢置信,“太上老君莫非太傻太天真了?”

圣人沟通天地,无所不知。他安排一个奸细在观世音身边,难道准提接引能不知道?简直是在给对手白送廉价劳动力啊!

“非也非也。”太一摇头,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那是如何?”姮娥眼睛亮晶晶的看着他。

太一看到她闪闪发亮的眼神,突然就有些失声了。他最无法抵抗的便是她这一双灿若星辰的眼眸。

“太一?”姮娥轻轻推了推他手臂,奇怪他竟然也有失神的时候。

太一在她的动作之下,迅速回过神来,道:“圣人既有沟通天地之能,自然也能扰乱天机,让其他圣人看不到。”

大家同为圣人,能耐相似,自然也能彼此捣乱,否则封神演义之时通天就不会输得那么惨了。

他的语速有些快,彷佛是在遮掩些什么,可惜姮娥没有注意到,便错失了这一打趣太一的大好机会。

如今,她的全副注意力都在太一所言之事上,又或者说,正是因为太一了解她,方能以此吸引她的注意力,维持自己男神形象不动摇。

言归正传,姮娥听了太一一番话,方才恍然:“原来如此,怪不得他要问我借小扇子呢!”

为着红孩儿投胎,炉火下凡,便有一部分成了火焰山,威胁百姓生活,算是他结下的一份因果。因而他才要寻了法子灭了这火,又因红孩儿之事乃是密谋,他不意让人知道,便将这借来的团扇给了缇莎。

“然而,他终究是百密一疏。”姮娥得意的说道。她与小扇子心神相连,虽然太上老君瞒的紧,然而终究是让她知道了。

“是!你是最为聪慧的!”太一毫不违心的夸赞道。

姮娥又得意了一番,才想起了另一件事:“那我们接下来去哪里?”

太一沉吟片刻,道:“我们且先去那罗什那里查探一番,看看有什么收获。”

姮娥深以为然,“听缇莎所言,似乎有大妖投靠了罗睺?”她眼神看向太一。

太一摸了摸她的长发,不语。

姮娥也就收了口,担心的看着他。

太一摇头,“无需为我担心!”他只是又想起了过去的妖族罢了。

姮娥站起来,“既然如此,那我们便赶紧去积翠山吧!”

太一情知她是在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也不揭穿,反而很享受被爱人关怀的感觉,任由她加速云朵的速度,于是两人不一会儿就到了积翠山。

积翠山摩云洞原是万岁狐王的住所,罗什与玉面公主住在这里,有一种入赘的感觉,然而妖怪们其实是不在意这些的

姮娥与太一故计重施,悄悄进入洞府,隐在一旁。

幸而,罗什与玉面公主没有做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反而是在一旁闲聊。

说来,这位玉面公主美貌程度确实与缇莎不相上下,只是走的风格不相一致。缇莎乃是御姐风,是洪荒最为流行的英姿飒爽型女修;玉面公主则不然,她属于娇柔风,如花解语,似玉生香,娇滴滴又爱撒娇。以姮娥的眼光来看,这罗什对她也不是没有一点感情。

与她相反,太一的关注点则不在这些情情爱爱之上,他对姮娥说道:“你看那罗什,周身上下萦绕着血煞之气,可谓是食人无数!便连那狐妖也是如此!”

姮娥方才关注两人的修为,厌恶道:“怪道这两人能走到一起,真可谓是臭味相投。”

她自己也曾经身为人类,自然厌恶这些吃人的妖怪。况且,洪荒妖修修炼,并不是非吃人不可,尤其是姮娥放开太阴之气以后,妖修们吸取日月精华而逐日进步,不止根基更深,而且修为更为精纯,只是进境会相对缓慢,不过与太阴之气尚未开放之时相比,已经快速了许多。然而这样的速度仍然无法与吃人相比,人有魂魄,肉身又是女娲以息壤所造,吃人所带来的修为增长彷佛剑走偏锋,自然会更加迅速。

太一叹气,“这样的修为增长必有弊端。”

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白吃的午饭,妖修吃人以增长修为,那么人死之怨气与煞气纠缠于其身,久而久之,自然会令心灵产生缝隙,换言之,更容易为心魔所趁。只是如果这个妖修心志坚定,不惧怨气与煞气,倒也不是不能成就一番修为。

“且由他去吧!”姮娥冷笑道。如果这罗什果真足够坚决,那她无话可说。毕竟大道三千、条条可证道不是说着玩的。即使是令姮娥厌恶如食人这样行为,也不是没有证道的可能。从天地的角度而言,人类动物,并无区别。它足够平静,也足够残酷。

或许是因为姮娥的话,或许是太一本身就很清楚,两人虽然紧紧靠在一起,然而却不再言语,只是安静的观看前方的“表演”。姮娥甚至变出一把座椅坐着观看,动作幅度颇大却完全不惧被发现。

开什么玩笑,缇莎之所以能够发现,完全是因为她体内的太阴之气,这罗什体中又不含太阴之气,她有什么可担心的?

不知道正有两双眼睛在盯着他的罗什,如同平日一般,与玉面公主闲聊,玉面公主虽是依附罗什,但是看起来消息也十分灵通,这不,她们如今便在谈论红孩儿一事。

玉面公主有些拈酸吃醋,“你那孩儿可是被西方那个绑了去做童子了,还是你的好兄弟的手笔呢!”她边说边撇嘴。

罗什揽住她的肩膀,“红孩儿如何你还不清楚吗?只是孙悟空居然不顾往昔情谊,我必是要他论上一论的。”虽然红孩儿不是他亲子,但是多年承欢膝下,总有感情。

玉面公主嗤笑,“那孙悟空背后可是西方圣人,你可敢得罪他?”

罗什瞪大眼睛,“莫要忘了我们的背后也有魔祖,又何惧西方二圣?”他一瞪大眼睛,便显得那个牛头更加狰狞,玉面公主竟然完全不惧,反而小鸟依人般靠在他的肩膀上,姮娥简直理解无能。

她忍不住对着太一吐槽:“缇莎明明说遇到这罗什的时候,他是一个翩翩少年郎,但是现在怎么看怎么不像

。”

罗什的形象与她当年在电视剧中所见几乎一致,人身牛头,半人不人、半牛不牛,看起来极是怪异。

太一摇头,“本欲过重,已然无法维持道体!”所谓道体便是人形。

为何所有妖修都需得遭遇雷劫化作人形?便是因为人形乃是道体,是最贴近于道的存在。又或者说,女娲造人便是根据道体而造,故而人类得天独厚。

太一此话让姮娥若有所思,“魔道魔道,修的便是纵使本欲吧?”虽然是疑问句,但是却带着一股肯定。

想想罗睺,想想如来,想想老子,这三个洪荒现存三道中的典型代表人物,姮娥突然有些了悟。

弗洛伊德将人格分为本我、自我与超我。其中,本我代表着本欲,超我则是至善,自我位于二者之间,监督本我,给予适当满足。如果按照弗洛伊德的人格分层,那么魔门追求的便是本我,纵使本欲;道门追求的便是自我,随心与规范并存;佛门追求的则是超我,讲究割肉喂鹰的自我牺牲。

姮娥想着想着便有些出神,她沉思的模样引起了太一的注意,他便问题:“怎么了?”

姮娥回过神来,“只是有些想法罢了!”她坦然的说道。

太一挑眉,“愿洗耳恭听!”

姮娥便把刚才所思所想进行整理后告知于他。

太一欣慰道,“振聋发聩!”

姮娥有些脸红,“不过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感谢现代大学教育,感谢网络时代的信息爆炸,否则怎么会有她今日的感悟?只不过终究不是自己的东西,太一的赞扬她实在是承受不住啊!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太一琢磨着她这句话,赞赏的说道:“不错!”

他们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如果没有盘古身化大地,便没有他们的诞生;如果没有鸿钧守护洪荒,洪荒早已为混沌的罡风侵袭,所以他们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姮娥受不了了,伸出手把太一的脑掉拨到一旁,正色道:“快看罗什与那玉面公主说些什么吧!”再说下去,她脸皮都要撑爆了。

太一失笑。即使中间相隔数年时光,但是姮娥于他,便是心口的一颗痣,日日抚摸之间连其位置都记得一清二楚,所以他如何能不清楚?只是虽然有所借助,但是毕竟是自己的感悟,这才是值得赞扬的地方。不过既然姮娥害羞了,那他便顺从了她的意思又何妨?

被害羞的姮娥:……

她直视前方、目不斜视,表示自己现在正在非常认真的偷听,闲人勿扰。

闲人太一:都听你的。

姮娥耳朵红红,这个人,怎么能一本正经的温柔呢?

太一嘴角微扬。

另一边,罗什与玉面公主之间的氛围就不怎么和谐了,因为玉面提到了一个人——铁扇公主,也就是缇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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