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开战(4)
第六章开战(4)
要知道李散率领的飞狼军虽然名号很威风,事实上只是一支普通的轻步兵,虽然飞狼军的人数是所有军队中最多的,足足有三万,但其实他们的战斗力却是九大军团中最差的一个——当然,这不是说飞狼军的战斗力就弱了,只是相比于其他几支军队不如办了,论速度不如千骑、论战斗力不如都定阳军和近卫军,论渗透暗杀不如陷阵营,论冲击力不如冲锋营,论技巧又不如神机营,又不像是山营和怒涛营那样拥有自己的特点,以至于飞狼军已经成立了两年,却连一次大战的主角都没有捞到过,只能做一点运输物资、开山修路的辅助性活计。
因此轻步兵在九大军团中,一直都处于被欺负的地位。连带着李三都没少郁闷,以至于李散虽然本身本领不下于其余几人,但在军中地位却不高,这让他非常恼火,但他也知道自己家人的战斗力,他也没有办法,因此此次的了牛前大的命令,李散还是很高兴的。
当然,所有人都清楚,轻步兵才是一支军队的主体,张楚这里轻步兵的配比已经有些低了,按照他五千骑兵和一万重步兵的规模,轻步兵的数量至少得在十万以上。但是很可惜,张楚只有金阳这么一点地盘,根本就招不到那么多的军队,因此轻步兵暂时只有一个军的规模——也就是三个师,九个旅二十七个步兵团以及配属的骑兵工兵等各兵种,加起来正好是三万人(张楚的军队是按照军师旅团营的规模整编的,近卫军定阳军这些只是他们军队的名号,和数量没什么关系)。
可是一旦张楚打赢这场战争,那么肯定会给轻步兵补充完整,数量至少是以十万起步的,到时候轻步兵才是战场决胜的关键,李散的地位也将水涨船高,那时候才是他意气风发的时候。
至于重步兵?呵,你重步兵的战斗力再强,人数在那里限制着你,根本就发展不起来,何况你的确厉害,但你能打攻城战吗?你能打运动战吗?说到底攻城拔寨,还不得靠我们轻步兵的力量。
何况重步兵装备起来太费钱了,都顶的上两个骑兵的消耗了,一万人已经是张楚目前所能承受的极限了,接下来就算兵员数量足够,他也武装不起更多的重步兵了,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他没钱了。
别看张楚有豆瓣这个财神爷在,每年都会赚到大量的银子,可是张楚虽然赚的多,可他的开销也大啊,要知道张楚现在就开始着眼全国了,因此全国各地都有他安插的人手,这个开销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再加上张楚喂养军队的开销,足以将豆瓣赚来的钱消耗一空……事实上从前年开始,张楚就已经进入了财政赤字状态,去年甚至为此还向各地的加盟商们借了一笔银子渡过了难关。
而豆瓣早就想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舰队了,但正是因为张楚这边需要的钱太多,导致这个想法一直都没有实现,否则有一支舰队在手的话,何必现在这样受制于人?到时候还不是想去哪就去哪?想去倭国就去倭国,想去南洋就去南洋,如果有准确的海图,就算是去波斯湾里浪一圈也不是问题,谁也不会说你什么的。
同样的,如果有足够的船队,那么以张楚的产品质量,完全可以卖到全世界,从而换取大量的银子,然后再用银子发展自己的势力,形成一个良性循环,这才是最好的发展之道。
只可惜张楚偏偏弄反了,因为没有组建舰队,所以每年出口商品数量不多,赚到的钱也不多,然后张楚又拿这些钱发展自己的势力,导致没有余钱组建舰队,没有余钱组建舰队,他就没办法赚取更多的钱……这是一个死循环,除非张楚主动停下某一个环节,或者有新的环节介入进来,否则这个循环将会永远的持续下去。
好在张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且他已经停下其中一个环节了——那就是全国各地的布局,因为经过三年的烧钱行动,现在全国都被他布满了暗桩,这些暗桩平时和没事儿人一样,可一旦到了启用的时候,立马就会变成杀手锏,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而没有了全国布局的影响,张楚手中将积攒下大量的银钱,这些钱足够让豆瓣挥霍了,也算是圆了他拥有一支舰队的梦想。
对此,张楚虽然也还有很多的计划要实施,比如扩编定阳军以及扩编定阳军和扩编定阳军等等等,都需要大量的钱,可他也很清楚,只要豆瓣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舰队,那么未来张楚将拥有数之不尽的金钱,何况一万定阳军也足够他短时间内使用的了,反正他也没有现在立刻就真正和北方豪强们过招的打算。
额……严重跑题了,现在在说正事儿呢。
言归正传,李散得了命令之后,立刻引了一千人(一个团)前往高保真的大寨前叫阵,只是事情出乎所有人的预料,据李散所知,这高保真的年龄应该和高从诲差不多,都是三十来岁,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只要自己稍微一撩拨,他还不急急火火的带着人出来和自己拼命啊?
可是谁知道,面对外面李散的叫阵,高保真就仿佛成了缩头乌龟,根本就没有一点出来的意思,只是死守营寨,不准任何人出去迎敌。
以至于李散在外面喊了三个时辰,连喉咙都喊哑了,可最终还是灰溜溜的撤回来了。
“大帅,主公,我是没有办法了,我愿意领罚。这高保真我看他是打算将缩头大*法使用到底了,就算咱们将他的十八辈祖宗都骂了,也不会有一点作用的。”李散郁闷的跑回来请罪了,他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他甚至都将一件女人衣服给高保真了,可是高保真根本就不接招,连营寨上的士兵都对他没有一点反应,实在是太气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