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癖好
楚歌一眼瞅见,韩世龙,脖子上的,创可贴。
不是前世那种迷你版,而是加长加宽,快将他脖子给绕了一圈,看起来更像是狗皮膏药。
但膏药和创可贴,楚歌还是分得清楚的。
见楚歌瞅着他的脖子,韩世龙笑道,“歌儿放心,我和妈说的是脖子着凉,贴的膏药。”
“……”脖子着凉,大叔你还真能瞎掰。楚歌收回视线,“我衣服呢?”
韩世龙指着那堆新衣服,“喏,都是你的。可能有些大,歌儿,你先将就着,等我……”
“我昨天穿的衣服呢?”楚歌打断了他。
“洗了啊!”韩世龙说得极其自然,“哦,对了,没拿裤头,你等等!”
看着从桌上的大包里一阵掏啊掏,然后掏出几条五颜六色小内裤的男人,楚歌不禁一阵恶寒。
妈妈呀,这是什么怪物!特么的,咱俩才第一次见面,别这么自来熟好吗?
“歌儿,你穿哪件?粉色的怎么样?”韩世龙将手中的东西一溜儿摊开,铺到床上,摆放得整整齐齐。
楚歌眼角一阵抽搐。还有蕾丝边儿和黑色的,也是哔了狗,大叔你是有多重口味!
楚歌前世虽然没有对象,也没体验那啥人类原始的律动,却很喜欢唇红齿白、一笑两个醉人酒窝的小鲜肉。
因为觉得他们毫无攻击性,养起来还比小猫小狗要干净。
对,强者都有自己的癖好。
楚歌的癖好,就是捡落魄小鲜肉,锻炼他们,帮助他们走上人生的巅峰,迎娶白富美。
这可比养小猫小狗有意思多了,还能顺便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缩小贫富差距,大大降低她的工作量。
当然,她一次只养一只,等小鲜肉有了自己的对象,她就放生,再去领一只回来。
那些哭着喊着要给她生猴子,打死也不愿意走的小鲜肉,嗯,她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每次在领回来之前,她都将游戏规则交代清楚,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入她的眼。
对于一身硬气、线条硬朗、人高马大的大叔,楚歌就毫无欣赏能力。
总觉得他们要抢自己的饭碗,还不讲究卫生。
呵呵,没错,她就是外貌协会的。
很不巧,韩世龙就属于令她提不起兴趣的大叔类型。
眼前的这位抠脚大叔,用比她的小手整整大两倍的大手,抓着粉红色的裤裤,一脸荡漾,哦呸,一本正经地瞅着她。
楚歌扶额,总觉得画风不对。
你特么要是一脸yd,老子就能找理由修理你一顿。
你顶着一张三百六十度无破绽的禁欲脸,拿着这么私密又轻软的东西,就好像端着一碗面那样自然,本宝宝再打你,好像有点儿无理取闹。
楚歌磨了磨牙,无理取闹就无理取闹,本宝宝这么帅,打个人还需要理由吗?
“砰!”突如其来的一拳,结结实实打在了韩世龙的右边肩膀上。
楚歌:“……”mmp,老子是要打你脸的,这么近,你是怎么躲过去的?
反应这么快,大叔你是魔鬼吗?
楚歌下手不轻,韩世龙被打得龇牙咧嘴。
媳妇儿一言不合就开打怎么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