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集 土豪娶回越南女
第20集
土豪娶回越南女。
第20集
听说这个中国的房地产很赚钱,那年3月,异国芒街,18岁的异国少女阮阿永,读过12年书后,不甘在家乡受穷,就从芒街搭一条商船,偷偷到了中国。
她发誓:要找个房地产大老板。
她一上岸,就遇到一个花言巧舌的人贩子。人贩子说:“你们是异国姐妹吧?新来咋到的,人生地不熟,我来给你们当向导。”
阿永姑娘正求之不得呢。
她欣然答应,并一同随人贩子去了广东。
在广东海丰县,人贩子想方设法要把她卖脱手,但均因价格太低而没有卖成。
这时候,正巧遇到香港过来的眉国,想在大陆开酒店,见阿永长得水灵,便花了元钱,把她买下来,做了三奶子。
在蓝园总统套间里,这位小巧玲珑的异国少女,瞪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上下将眉国打量个不停。
眉国一见这位异国姑娘,眼睛都直了。
她,可以说比他过去找的那几位妹子还要靓一些!你瞧,她大大的眼睛,浓浓的月牙眉,端庄的鼻子,小巧的红唇。没想到,异国也出美人。
人们都说异国姑娘丑,看来也不尽然。阿永却长得很小巧、漂亮。
她开始不满于眉国的大耳朵,想逃走。
眉国把她关在蓝园里。
令眉国惊喜无比的是,这外国女还是一个处女,头一晚就见了红。因此,他不顾异国妹的反对,夜夜作爱。
到高潮时,他必定会全身奇痒无比,总要令阿永大叫一番。
渐渐地,阿永见他长得身材高大,身体结实健壮,眉目也端正,又特别有钱,便有几分动情。她来到异国,举目无亲。
眼前这位男儿,既高大,又年轻,看上去也蛮善良,就嫁给他算了。她不再犹豫,点头应允。
她万万没有想到,她被人贩子卖了元钱,做了房地产商人眉国的三奶子!
几天之后,他们两人草草成亲。虽然两人各处异国,但在新婚之夜的程序上几乎是惊人的一致。至于要不要打结婚证,和外国女人结婚还要办些什么手续,早被他忘到爪洼国去了。眉国如饥如渴,如狼似虎。是夜,他和阿永颠鸾倒凤,曲尽其终……
一炮打中。阿永怀孕了。
至当年腊月,这位小巧玲珑的异国姑娘,生下一个男婴。这可喜坏了眉国!
于是,阿永极其受宠起来。
1993年8月。眉国老家S县米市村。外逃香港15年的眉国突然带回一个外国女人。这条消息像长了翅膀的鸟,霎时飞遍了偏远贫困的小山村。村民们议论纷纷,感到新鲜,一个个结队而来,“参观”外国女。更令村民们羡慕不已的是:这个外国女人还为眉国生养了一个大胖小子。
村民们说,这个外国女人其实跟中国人也差不多少。就是脸蛋微黑一些,一双眼睛还蛮会盯人哩9是香港好。试想,眉国这样的家境,要是在村里,不打单身才怪哩!
原来,20年前,眉国14岁那年在家乡犯了事,被父亲逐出家门。便外出打工,要房没房,要瓦没瓦,吃四方走四方。后来逃到香港,做投机倒把生意,炒房地产,渐渐发了大财。
当时,他已和异国女同居了半个月。一日早晨,他对懂中文的异国女说:“阿妹,我们还是回老家去吧。”
异国女听人说,他的家乡很穷,便不愿意回去:“我不么,我不么!”
他就哄骗她说:“那么,我们就去北京。”
“北京?”
“北京。”
异国女当然知道,北京是中国的首都。她正想去走一走。于是就同意启程了。
谁知进入S县,眉国就下了火车。
他带着她搭公共汽车去了米市。
见有些不对头,异国女连声问:“这是去哪里呀?这是去哪里?”
眉国说:“先回老家去,等儿子大一点了,我一定带你去北京。”
于是,不管她同意不同意,就在儿子满5个月的时候,他把她带回到了米市村。
村里的父老乡亲是厚道的。
他们知道见眉国有的是钱,没有房子住,便七手八脚的,把他的新房盖了起来。
一栋新洋房盖成。
眉国给乡亲们一一打点工钱,多的给了上万元。他给异国女取了一个中国的美丽名字,叫“小仙女”。并给她请了一个女佣。
一切安排安排好了之后,他则借口做生意,溜回了省城蓝园。眉国走后,那女佣照顾她的生活。女佣每天都会说:
“小仙女,起来吃早茶了!”
“小仙女,这是洗脸水!”
“小仙女,把你的那件内衣洗一洗吧!”
“小仙女,我已舀好了洗澡水!”
“小仙女……”
这个“小仙女”,在土豪眉国老家,过着一种“皇太后”一般的生活,里外大小事,一概由佣人打点,
她只是一心一意带儿子。生活费由眉国寄,每月3500元。小仙女看不起这穷山窝。说句实话,她当初只身闯中国,也就是因为家乡太穷。她穷怕了。
但在不够发达的这种地方,眉国给的钱足够用。
她嫌山里太脏,嫌饭菜不合口味,嫌农村做事太累。她每餐都要吃一个鸡蛋,还要吃一点瘦肉。佣人大事小事总是找她。
眉国呢,再也不见了人音儿。
渐渐地,她恨起眉国来。
米县公安局。江南(谢灵运)采访了外事股股长。他参加了便衣缉拿组。
办案干警向江南介绍说,派出所造外境人员登记表时,发现了米市的外国女郎,当即向上级公安部门汇了报。
他说:“这个叫阿永的异国妹,读过12年书,当过村办教师。字写得不错,她现在能讲一些中国话,还学会了本地方言的一部分对话,比如‘呷饭’(吃饭)、‘毛毛’(孝)。60%的当地话她能听懂。她显得机灵聪明。”
干警们去了三次米市村。都是便衣着装去的。
先征求乡政府的意见,以民政局干部下乡调查的身份,排除阻力,把她带出来,怕她在屋里吵吵闹闹,就说是来这里开会,解决她的生活费。填了个表,登记一下。他们要乡政府干部做好工作。
这异国女开始校门不迈,大门不出,住在屋里带毛毛。
后来,左右邻右舍喊吃茶(农村风俗),都来看她,喊她去“喝茶”。她出来了。
拿了糖果,自己不吃。留给孩子吃。
她很心疼那个孩子。
干警问她:“想不想回老家?”
她回答说:“想是蛮想,现在不回。等毛毛长大几岁之后再回去,那边冒得饭呷(没饭吃)。”
干警们要带她回异国,她拖住他们的车子不放,并跳脚骂人。把她带到局里,干警给她一个苹果,她好感动,不肯吃。最后,她装在口袋里,说给毛毛吃。
其实,那次就要送她出境了,她见不到毛毛了。路上,女干警又问她,想不想去异国,她说不想去,那边太穷。要回去,我就回广西去。
她说她现在恨死了眉国。他把她抛弃了。
女干警介绍了护送途中的情况。
当时,异国女眼睛鼓起较好大,一路上没有睡觉,车到南宁,一下车,她警觉地说:“‘南宁?南宁?’”她好像认得中国字。
女干警说:“在路上,我要她睡觉,她说睡不着。我问她在想什么?她说她在想毛毛。一提毛毛,她就哭。她说她要杀了眉国,这个骗子!
“一到南宁公安厅招待所,她就问‘搞吗革崽?’(干什么呀?)闹着要回家。她哭,赖着,不肯走。不料,一到车站,一不留神,她就逃跑了……”
“小仙女”走了。
这个异国女是必须要走的。她犯了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并与眉国非法同居的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1985年1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七章《处罚》之第十四条规定:“对非法进入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或处三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也可以并处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她走了。但她是逃走的。她会不会杀个回马枪?眉国是不是她杀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