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纨绔入坑
第二天一早,袁轶按照约定去了李维四的住处。
李维四的住处位于‘太玄宗’外门的正中偏西一些的位置,离袁轶的住处有着不近的距离。单门独户粉砖黛瓦的一个三进小院。相比于袁轶那个三间茅草屋的篱笆小院强上了不止百倍。
袁轶的身后跟着一个二十六七岁年纪的青年人。和袁轶一样一袭青衫,模样上也和袁轶有着几分相似之处,只是更显得英气一些。此人叫袁辅,是袁轶这一世二伯家的儿子,也就是袁轶的堂哥。同样也是被家族安排到‘太玄宗’来修炼的子弟。唯一不同的是,袁辅三年前就已经是‘太玄宗’的内门弟子。实力和资质在内门数百位弟子中也算得是中上。
被一个家奴领着进了院子,让袁轶没想到的是在‘太玄宗’内修行,竟然还可以带家奴。袁辅看到自己这个堂弟的惊讶脸色,轻声解释道
“带家奴来修行,是针对一些曾经对宗门有过特殊贡献的修仙家族的一种奖励。其实你我也是可以带家奴的。不过袁家祖上有过规定,袁家子弟进宗门修习一律不准带家奴,凡事都必须依靠自己。毕竟修仙本身就是抢夺资源力争上游的一个过程。若没有了那份争胜的心,还不如在家族内做个花花少爷混吃等死。”
听了袁辅的解释,袁轶心里暗道;其实做花花大少也很好,每日没事带着一帮狗腿子提笼架鸟的出去晃悠,有机会了还可以干干欺男霸女的事。多快活!
心里这样想,可袁轶脸上没有表现出来。怎么说前世也是活了快四十的人。这点城府也还是有的,只不过接着又问袁辅
“辅哥,那这些家奴在宗门内没人管吗?他们能不能修炼呢?”
“当然可以修炼,不过这些每家带进宗门的家奴并不算宗门弟子,也无法享受宗门弟子的待遇。平时由每家自己负责管理约束。修炼的话由自家主人提供资源。若在宗门内惹了事犯了错由跟随的主人接受宗门惩罚,其本人则被赶出宗门。”
“哦,原来是这样。”
“说起来其实咱家也有家奴在宗门修炼。”
“什么?不是说咱家子弟不让带家奴来宗门吗?”
袁辅停下脚步,看着自己的这个堂弟。心想,小家伙也快十七岁了,进宗门也差不多一年了。怎么好像什么事都不知道一样。
“那不是咱们家中子弟带来的。”
“那是怎么进来的?”袁轶像个好奇宝宝继续追问道
“那家伙叫袁初九,今年二十岁。是被咱们爷爷二十年前的冬天在外面捡回来的。捡回来的时候还没有满月,因为爷爷捡他的那天是腊月初九,所以给他起了个名字叫袁初九。后来爷爷看大伯那一房没有子嗣,便交给了大娘抚养,大娘也收了他做义子。明面上说是咱家的家奴,其实也算是咱们半个兄弟。也正是因为如此,再加上他修炼的天赋不错,所以爷爷特意找到宗门的长老求了个面子准许他进宗门修炼。”
“哦,这样啊。”
“嗯,不过他可不是像其他家奴那样。他是被宗门认可的外门弟子,我听说在你们外门,他的实力很靠前。我上次见到他的时候已经是练气八层巅峰了,估计现在不出意外应该是练气九层了。所以说小轶啊,你也要努力噢!”
袁辅拍了拍袁轶的肩膀,又爱怜的看了一眼。也许上一世是独生子女的关系,袁轶被这突如其来的兄长般的关爱给莫名的感动了。可接下来袁辅的话让这份感动一下子烟消云散。
“回头你多和初九接触接触,毕竟你们年纪差不多大,小时候都在一起玩过。以后外门有什么事,你让他帮你处理。别没事打扰我修炼。”
两人正说着已经来到前厅,就看李维四大咧咧的翘着二郎腿做在迎面的椅子上,手里还端着一个白釉的小茶壶。
“呦呵,没想到你小子还挺守信用。”李维四见袁轶进来,也没起身也没让座,直接开口道“答应的灵石带来没有?”
“带来了。”袁轶不慌不忙的回答
李维四小眼睛围着袁轶乱转了半天,似乎在找什么似的
“既然带来了,那灵石呢?”
袁轶从袖口里掏出一个不算太大的布口袋,然后放在李维四面前的桌上道
“按照四哥您的要求,我将这些日子赚的全部灵石都带来了,一共二百一十四颗,麻烦四哥查点一下。”
“什么?什么?”李维四噌的一下站了起来,抓起放在桌上的口袋掂了掂,然后用手指着袁轶的鼻子骂道“他奶奶的,我看你小子是活腻歪了是吧?昨天面子上答应好好的,今天跑到我府上来耍我。”
说着将手中的口袋朝袁轶扔了过去
“小子,别以为我不清楚,就这段时间你和那个姓吕的小子在外门卖丹药。光每个人十颗灵石的入会费估计收了都有好几万吧。更不要说还有卖丹药的利润。我劝你一句,乖乖的把赚的灵石交上来,否则爷爷我让你身不如死。”
看着面前这个五短身材且长相丑陋的家伙嚣张的表情,一旁的袁辅不由的心中火起。区区一个李家的小辈依仗着背后家族的背景,竟然如此嚣张。李家也就这两代出了几个还算不错的人物,但还远没有在袁家面前嚣张的资格。
就在袁辅准备上前教训一下眼前这个丑鬼的时候,袁轶伸手拦了一下。其实带着袁辅来,并不是指望用袁辅内门弟子的身份来给自己撑腰或者动手教训对方,而是为了保护自己。能不动手翻脸的情况下尽量不翻脸。只是谁知道李维四这种低智商纨绔会不会脑袋一冲动就暴起伤人呢。就自己现在这个实力肯定不是对手,别看李维四是个纨绔子弟,但怎么说也是练气七层,比自己这个练气三层的要强上不知道多少。何况还是在人家的地盘上。
袁轶一脸平静的捡起刚才扔过来掉落在地的布袋。然后微笑着对李维四说
“四哥,真不是小弟我耍你,您就是再给我几个胆我也不敢吃饱了来这耍四哥您啊!四哥您要我把赚的灵石送来,我不是给您送来了吗。确确实实只赚了这么多啊!”
“放屁,放你娘的狗臭屁。”李维四暴跳如雷“你他娘的还敢骗我。”
“四哥,您别激动,别生气,火大了容易伤身体,万一回头再走火入魔了,那就真是小弟的错了。”袁轶依旧满脸堆笑着说“四哥啊!我的好四哥,您先消消气,听我慢慢给你解释啊。不错,这些日子按照四哥您说的是赚了点灵石,但是开销和成本也大啊。四哥您别着急,听我一笔一笔算给你听。”
说着袁轶伸出一个手掌掰着指头说
“一,我虽然是在外门卖丹药,但也是在宗门管辖的范围里做买卖,自然是要向宗门上缴一定的费用。光这一块费用就是三万颗灵石。二、兄弟我卖的是丹药,无疑是抢了宗门内‘丹药堂’的生意。为了避免矛盾,又给‘丹药堂’上缴了二万颗灵石的费用。三、兄弟我在外门做生意总要孝敬一些给外门‘杂事堂’的那些执事弟子和长老们吧。这一块又花费了一万颗灵石。还有就是兄弟我也是知道一些规矩的,毕竟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因此外门一些实力强大的师兄和师姐那里我又花费了五千颗灵石,免得我做生意他们找我麻烦。再就是收购草药请人帮忙炼丹以及雇人帮助销售丹药等等琐碎费用更是大头,总共花费了三万五千多颗灵石。就这样一起算下来最后的利润也就只剩下这么一点了。”
说完话,袁轶还没忘记将手中的布袋再次送了上去。
袁轶刚才的那番话其实是半真半假,前世作为一个生意人,袁轶当然深谙其中的门道,政*府上级主管机关是千万不能得罪的,所以一开始袁轶就通过家族在宗门内的关系给宗门和‘丹药堂’‘杂事堂’送去一部分好处。算是袁轶和吕凡买一个在宗门内销售丹药的许可以及上缴的税收。但是并不像袁轶刚才说的那么多。你姓李的丑鬼本事再大,也没有查宗门收入的权利吧。另外给外门那些师兄师姐送保护费,实际上是昨晚袁轶让吕凡才去做的。特意打听了外门十多个实力比较强而且有一定家族背景的人,每人也就只送了一百颗灵石外加三颗比‘练气丹’略微高级一些的‘凝气丹’而已,其中还包括了袁初九,只是当时袁轶还不知道袁初九是他家的家奴兼半个兄弟。至于什么采购草药雇请丹师的费用,只有袁轶和吕凡两人自己心里清楚,就不信你个丑鬼还能去查我的账。再说了你真要想查,袁爷爷我搞两本阴阳账簿,保证你查不出任何问题。
李维四虽然长得丑,而且纨绔。但是并不代表他真的傻。看着袁轶微笑着递过来的布袋道
“哼,小子就凭你想骗爷爷我没那么容易。我问你,你这么辛苦忙活一个多月难道就为了这区区二百多颗灵石?”
“哎呦喂,我的好四哥。您老人家从小享福惯了的。哪里知道我们这些穷人的苦处啊。咱这些没用背景的外门弟子,每个月完成了宗门任务后才能够获得宗门发下来的五颗灵石以及一颗‘练气丹’。我这一个多月就能赚二百多颗灵石都抵得上我两三年的收入了。那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李维四微微的点了一下头。虽然之前也让人大概的查过袁轶的背景,不过在李维四这个纨绔子弟看来没有家奴的家伙肯定都是穷鬼,即便是大家族来的子弟,估计也是偏房的远亲或者在家族不受待见的。就自己面前这位,如果真的是袁家的重要子弟,怎么可能就住那个破茅草房子还在自己面前客客气气的。
就在李大纨绔伸手准备接过袁轶递上的布袋时,突然脑子中闪过一个念头。于是怒气冲冲的对袁轶说
“好你个小子。你竟然给外门的其他师兄师姐送孝敬却不给我送,明明就是看不起我。”
“哪儿能呢,我的好四哥,我那是以前一直不知道您老住哪里。这不,现在知道了,下个月起,我一定也给您送一份。”
“放屁,什么叫也给我送一份啊?我是什么人啊,是他们那些废物能比的吗?从今天开始外门其他人一概不准送。把其他人的全部送到我这里。”
不得不说绝大部分的纨绔头脑都不是很好,尤其是那些一天到晚自我感觉良好的。此时李大纨绔的二杆子脾气终于犯了。而袁轶则一直在这里等着他呢。之所以昨天让吕凡连夜送礼,就是为此而挖下的坑。假如李大纨绔不往这个坑里跳,袁轶也就当是为以后做准备留下的一个后手。保不齐今天过了李大纨绔这一关,明天又出现个什么张大纨绔,王大纨绔的。可不成想李大纨绔义无反顾的跳了下来。既然你舍得跳,那么你袁爷爷就舍得埋。
“四哥这样不太好吧。全部给了您,那万一以后有人找我麻烦不让我做生意了。那岂不是得不偿失。要知道我不做买卖也没多大损失。大不了以后继续多完成些宗门任务。可是四哥您以后就少了我这一份孝敬了。”
“我看他们谁敢?你放心去做你的生意,以后四爷我罩着你。只需要你记得把给他们的所有孝敬都给我送来就可以。谁如果敢刁难你。就是和四爷我作对,就是和我整个李家作对。”
李维四面目狰狞的说着,仿佛已经有人开始和他作对一样。
好吧,纨绔的二杆子脾气上来不是一般人可以挡得住的。竟然还要把整个家族拉进坑里来。袁轶暗自好笑着,却装作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
“好吧,四哥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听四哥的。以后我就全靠四哥您老照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