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洞房之夜

陆秉明最初很希望自己遭遇孟月姣的时候,是在京城——他的主场。可现在,他忽然庆幸起来,这里是彩丝镇。一想到,那些损友,特别是王烨,一定会灌酒,还要闹洞房。本就没有新郎官的快乐心情,还要被迫接受折腾......还是现在这样好,那帮乡民都去吃吃喝喝,即便是江捕快这种没心没肺的家伙,也知道跟大人不怎么熟,也就不来闹腾了。

站在房间前深呼吸,陆秉明推开房门,就看着杯盘狼藉的场面。

“来啦?”孟月姣舔了舔手指,嘴巴上吃得油油的,坐姿也极其粗鲁。

她居然自己摘了盖头,把饭菜都吃完了!

陆秉明真没想到自己第一次结婚会遇到这么不守规矩的新娘子。不过,想想她平日里的做派,倒是合情合理。

“你真行啊,孟月姣。”陆秉明走向她,目光一直集中在一盘白骨上。要是他没记错,这本应是一整只烧鸡,还有那些空空只剩些许油的炒菜碟子,真是一点儿没剩下。

“我一早上就没吃饭,中午又跟你拜堂后关在这里,饿了一整天就吃这一顿。”她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原本孟月姣的食量就比成年男子还要大,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而已。

“哦。”陆秉明把圆凳搬出来,往后走了两步,在离她较远的地方坐下。

“相公,为何离我这么远?”注意到他的小动作,用丝帕擦手的孟月姣微笑道,“我已经吃饱了,不会吃你的。”

“不管你吃不吃我,我都想呆在这里。”他可不想再靠近她了。“你吃完了就赶紧睡。”

“现在天色还早,睡什么睡?”孟月姣握住白色酒壶的把手,“何况,咱们还没有喝合卺酒呢。”

喝啥合卺酒啊!反正掀盖头都被她跳过了。

真是的!亏他进来之前还在心里小小地紧张了一下,这个女人居然一点儿羞涩的感觉都没有。这是不把他当个男人看?

太过分了吧!

陆秉明是越想越气。他在京城的时候多风光,为何在这里老是被孟月姣压着欺负?他也是奇了怪了,被迫娶了这个女人,心头是有气,更气的是,他怎么觉得刚开始那种喘不过气的感觉消失了......

难不成,他其实并不反感娶她?这怎么可能呢!

正想着,一个凉凉的东西就碰到了他的脸颊。陆秉明一下子抬头,看见了笑盈盈地她。

“相公,你想什么呢?”她刚是用白玉酒杯挨了他一下,提醒这位官人要走流程了,“快,跟我喝酒吧。”

“我不喝酒。”陆秉明一扭头,看向别处,“你要喝自己喝,喝完去睡。”

哼,跟本姑娘倔?孟月姣在心里一打算盘,便弯腰凑近他的耳朵:“怎么?相公这么急?合卺酒都不喝,就只想赶紧睡我?”

温热的气息在耳畔,幽幽香气飘来,加上她那语气,陆秉明的脸就这么不争气地红了。

“胡说八道些什么,真是寡廉!你拿来!”陆秉明抢过酒,一口饮尽。“我喝完了!你去睡,我去书房!”

“相公,我说的可是合卺酒,你这自己喝算是什么事儿啊。”孟月姣娇嗔,又倒一杯,给了他,“重新喝。”

感觉对话节奏在她手上,陆秉明心头不悦,他看了她一眼,有了个主意:“孟月姣,你非得喝这酒?”

“对啊,还有,你该改口喊我娘子啦。”她嘻嘻一笑,给自己的酒杯满上了。

小不忍则乱大谋,陆秉明打算先顺着她来:“好,娘子。喝酒多无聊,我们来玩个好玩的吧。”

“什么好玩的呀?”哟,这家伙终于不再被动挨打了呢,想要挑战她?孟月姣心想,那就来试试看啊!

“你知道行酒令吗?”

孟月姣一听,故作讶异:“哦,那是什么?”

陆秉明得意一笑。果然没听过吧,你这个乡野千金。这可是京城最流行的一种娱乐方式,在这个落后闭塞的穷乡僻壤,肯定没人知道。

“其实很简单,就是我出一个字,如果你可以说出一句七言诗句,就算你赢,我罚酒,你若是说不出,那就是你喝酒。赢的人可以继续出题。”

“好像很有意思。”孟月姣点点头,“那就这么玩。”

鱼,上钩了。

他得意一笑。

陆秉明是玩行酒令的高手,时常完虐自己的一众书友,与孟月姣这个成天只知道瞎胡闹的闺中小姐比试,真是小菜一碟。

“既然你是第一次玩,我就让你一次。”

孟月姣仰起头看天花板,愁眉:“相公,什么字都可以吗?”

“对。”

“会不会难倒你啊?”

“呵。不是我吹。这个游戏是我最拿手的。”陆秉明难得有扬眉吐气的机会,一下子就把腰杆打直了。“你随便出。”

“好。”孟月姣端坐在板凳上,笑得无比灿烂,她说了一个字,“屎。”

陆秉明愣住了。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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