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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番外十五

(林少年)

当我再次醒来时,早已是明月当空,看来我睡了很久。

我靠的是什么东西,好软。我转过头,看着侧面,一张绝美的脸蛋映入了我的眼帘。原来,我在她怀里躺了一天。看来她已经累了,被我靠了那么久,想必腿也麻木了,但她并没有让起来。

真是个傻丫头。我动作轻缓地从她怀中站起身来,深怕把她吵醒,我特地放轻了脚步声。

我所处的位置就在城主府的大门外,侍卫们正轮班值守着每一个出口。那些下人的家就在黄来城,那么晚了,他们都回家休息了。

一阵冷风突然刮起,不禁令所有人打了一个冷颤。今晚的天气还真是怪异,白日的气温很热,按理来说晚上不应该那么冷才对。

我将身上的外套脱了下来,轻轻的盖在梦瑶的身上。那么冷的天气,可千万别冻坏了。

“公子对小姐可真上心!”一道清脆悦耳的声音在我旁边响起,闻声看去,是昨晚的那个丫鬟,好像是叫小沫。

她应该是梦瑶的贴身丫鬟吧!她的穿着和语气,和一般的下人都不太一样,穿着青衣,说明是身份下人中很高的那一类。

我家也有丫鬟,但并没有城主府那么多。对于丫鬟的级别,还是有所了解的。身份最为低微的丫鬟,都身穿灰色布衣,工作范围就是端茶倒水,洗衣做饭之类的。第二便是行事丫鬟,身穿白衣,比起灰色布衣丫鬟,她们的身份更加高贵一些,她们的工作只有替主人办事而已,说白了,就是跑跑腿之类的。第三类,就是贴身丫鬟,什么子凭母贵,爱屋及乌,都可以形容贴身丫鬟,因为她们的身份的确很特殊,跟主人有很亲密的关系,普通人都不敢和她们作对,所穿的衣服,就是青色衣裳。

这丫鬟生得乖巧可爱,一眼就能看得出来,是个活泼的小姑娘,再加上那伶俐的口齿,着实令人喜爱。

“我不是什么公子,你叫我少年就行了。”我对她苦笑道。

她那双明亮的眼珠子转动了起来,一看就知道是属于鬼点子贼多的那一种。

她嬉戏的笑道:“怎么有人会起这种奇怪的名字?少年,这不是形容年龄十四至十九的男子吗?”

我陪笑道:“这是我娘起的名字,她希望我一直有着少年人的方刚血气和青春活力,所以才有了这样的名字。”

小沫说道:“你的名字还真有含义呢!像乡下的那些农民,起名字太随便了,什么阿猫,阿猫,鸭蛋,狗蛋的,太难听了,一点诗韵都没有。还是小姐的名字好听,杨梦瑶,一听就知道是个娇滴滴的大美人。”

我笑了笑:“大美人是不假,可娇滴滴,有点说不过去吧!她这性子,比男子还要烈上几分,用这个词形容她,实在是有些不妥。”

小沫捂住了嘴,偷笑道:“也是哦!小姐的性子,黄来城人人皆知,谁都不敢惹她。”

“听你这样说,你们小姐应该有过‘彪悍’的事迹吧?”我问道。

小沫点了点头,丝毫不掩盖的说道:“还用问吗?肯定是有的。你有所不知道,在前不久,我们小姐把别人家的公子给揍了,只因为那位公子不小心踩到小姐鞋。还有,在很两年前,小姐在出城门的时候,因为那些士兵说话不恭敬,她硬生生的把三四十个士兵给打趴在地下,动弹不得,从此名声大振,谁也不敢招惹她。”

三四十个?能当上士兵,说明体格还不错,被一个女子放倒了三四十个,还真是不可思议。

我皱起了眉头,问道:“你们小姐是不是学过武?”

小沫托腮,回道:“这我不太清楚,应该学过吧!我来府上七八年了,没见着小姐练过武功。只是,听以前的人说过,小姐天生聪慧,是练武的奇才。但小姐实在太懒了,嫌练功太麻烦,所以不练了,就成了一个半吊子,一身三脚猫的功夫,打打普通人还行,要是遇到练家子,那可能就只能被虐。”

没想到,梦瑶居然是个练武奇才!这种事,只在故事中听过,书中看过。这一类的人,他们有着超人的练武天赋,练武一天,堪比普通人练武十天,天资卓越的,甚至是三十天,一百天!

二叔曾经说过,他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练武的,只不过,天赋并不怎么样,所以成就不高。爹让二叔照顾我,也是有原因的,听其他家仆说,二叔的武功非常高,年轻的时候神出鬼没的,一跃有六丈高,能将一把铁棍插地三尺深,手指可在墙上刻字!

这等武功,我始终不敢相信二叔说的话,他一定是个武功高手!他的腿脚不便虽然他口上说着是年纪大了,走不动了,但我并不相信。在他的脚上,我曾经看到过两道刀疤,应该就是这两道刀伤,令他行走不便。

我学习的剑术,也是他教给我的。当时,他说这套剑术可以防身用,练到可以将剑插地一尺深时,说明已经是小成深了。目前,我只能将剑插地半尺深左右,完全达不到二叔所说的那种高度。我使尽了全身的力气,也才勉强达到半尺,也不知二叔是怎么做到,他看起来就是一个瘦瘦弱弱的老头,谁会想到,他竟然是个武功高手。

我总感觉,二叔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他每一次给我讲那些奇异故事时,眼睛都会在闪动,似乎是在回忆着什么,我甚至在想,这些故事,是不是二叔经历过的?

以前年纪小,没有这些故事当回事儿,现在细想起来,这其中有太多的牵连。就比如,每一个故事中,都会出现一个持剑的怪侠,他的武功很高,路数很怪,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他能捉妖,能驱鬼,神出鬼没,走起来就像是在飘,能御风而行。

在众多故事中都有提及,这个怪侠曾经败给一个人,不对,是一只鬼。在江湖之中,怪侠的武功算不得顶尖的,可如果说捉妖抓鬼的话,没人比得上他。他的本领,不禁是武功那么简单,他还有一项绝技,是用来没杀妖魔的。那就是,他的血咒。

二叔说过,血咒是一种禁术,学之,必将孤寡残。这种法术,不是任何人都能练的,它需要特殊的血脉,相互匹配才行。

那个怪侠,姓张,叫张道一,听说是谁谁谁的后人,所以血脉独特,拥有练习禁术的资格。

据二叔所描述,张道一以匡扶正义为己任,降妖伏魔,就是他的职责。遇妖杀妖,遇鬼杀鬼。但后来,他遭到了反噬,他说那是自己的报应,妖魔也是有生命的,人类代替不了天道,不该自诩正义,歼灭其他生命。

关于鼠精的那次,就是张道一出手相救。他的那一次事迹,是他平生第一次救人,听起来,那时候的他,极为青涩单纯,想必应该是刚出师门吧!

诶!不对呀!

二叔教我的剑法,叫“云落十三式”,而那个怪侠的剑法,叫“千幻决”,也是只有十三剑!

这中间会不会真有什么联系?二叔,究竟是不是张道一?

张道一最后一次行侠仗义,是自己五十岁的时候,他打败了幻生狐,救了满城的百姓。但也因那次,他杀了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幻生狐乃大妖,可化人形,长得那叫一个祸国殃民,张道一见到此妖,也不禁生出了**之心。

和幻生狐的每一次战斗,张道一都是惨败,毕竟那是千年大妖,张道一才几十年的道行与武功,自然不是幻生狐的对手。

被击败以后,幻生狐并没有伤害他,反而,每一次都为他疗伤。就这样,两人每隔七天就要决斗一次,日久生情。但好景不长,一次意外,令两人成了敌人。

那是一场骗局……

有一天,正巧正道一不在,幻生狐收到了族人的通报,说族中受到了道派的攻击。当幻生狐回去以后,族中早已血流成河,无一人存活,所有的老狐狸,悬狸都堆积在了一起,血淋淋的摆放在地。

幻生狐发狂了,她要报仇,于是,她寻着那群道士的足迹,追到了一座城中。

在城中,那群道士正在喝酒庆祝,幻生狐见状,二话不说,直接冲上去干倒一大片。

就在道士要被杀掉的时候,张道一出现了。他拦住了幻生狐,说这些人是自己的同门师兄弟,请幻生狐放他们一马。

但就此时,一位道士却这样说:“张师弟,这次可是你叫我们来除妖的,现在,你要负责我们的安全!”

张道一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幻生狐就一掌击飞了他,并落泪说道:“张道一,你好狠的心!我信任你,才将我狐族的居住之地告知于你,可你居然背叛了我&我族人,此仇,我非报不可!从今往后,我与你不共戴天,你要保护的人,都是我的敌人,你们道派,迟早会消亡在我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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