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老牛吃嫩草

陈景昭站起身来,走到厨房给你自己倒了杯酒,然后回到卧室递给顾诺一杯,“你倒是能看得开。”

顾诺摆了摆手拒绝了他那杯酒,心想自己又不是傻,昨天刚喝了那么多,导致自己羊入狼窝,现在还要在狼窝里傻兮兮的喝酒,她只是接着刚刚的话题说道:“生活里已经有这么多不如意了,再不想开点还要怎么活啊。”然后专注的望着他的眼睛,“以后总会有一个人给你一个家的,我觉得你人不坏。”

“你觉得?”陈景昭一饮而尽手中的酒,空荡的酒杯在手中晃了晃,“不要用你写小说的心去揣度别人的人生了。”

“胡说!我明明是送给你最真挚的祝福,一点都不知道感恩。”

陈景昭没再接话,顾诺也不知道说什么,两个人就那么并排坐在床边,看着外面的车水马龙,静默的想着自己的事情。这样的场景甚至能让顾诺想出一句情话,只要适合你在一起,我们就那么并排坐着,哪怕不说话,也十分美好。

她呆了一会就离开了,临走之前还和陈景昭解释了一下以前的事情,尽管有些多余,但还是想要说一句,尤其是一再澄清自己对他从没有不轨之心。

在回去的路上,顾诺插着耳机,很疑惑自己为什么会轻易对陈景昭放下心防。在对待这种人的时候,她应该是浑身斗志,然后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只要他敢靠近,就用自己的刺将他扎的鲜血淋漓。

可是很奇怪,尽管之前的陈景昭让人有些讨厌,但是他眼神里时不时流露出来的哀伤却能轻而易举地激发出她的母性情怀,或许是在身体上契合的缘故,她觉得自己其实根本没有那么讨厌陈景昭。而且对于一个颜控狗来说,就差跪舔其颜值了。

怎么说呢?陈景昭的长相用小说里的话描述就是剑眉星目,丰神俊朗,貌似潘安。用顾诺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眼睛里好像有光,尽管表现的很冷漠,但是眼睛从来不会骗人,他的行为也证明了他是一个绅士的人,最关键的是:有故事!

作者最喜欢和有故事的人打交道。为什么?因为只要他们背后的故事挖掘出来,不论是爱情还是亲情,那都是小说的素材啊。这就叫做艺术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

回到家里,顾诺泡了个热水澡然后觉得有些头疼,就躺到床上继续睡了一会。醒来以后给自己冲了杯咖啡,加了很多糖,然后坐到电脑桌前开始写自己今天的感想。

偶尔写一下生活的反思,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她喜欢留住时光,所以用镜头来拍下一幕幕美好,喜欢留棕忆,所以用文字记录。

开头她写道:我遇见了一个很奇怪的人,明明冷漠得像块冰,可在有意无意之间我好像能看见自己的影子……

她写了将近三千字才住手,大部分内容都围绕着那个奇怪的男人,也就是陈景昭,剖析了半天之后她越发觉得那个人身上有秘密。

于是打开手机搜索,在会话框里打出了“陈景昭”三个字,想不到还真有关于他的百科,一看到他年龄和身高的时候,顾诺瞬间就不淡定了。

她老牛吃嫩草了?陈景昭比自己小了三岁啊!而且……他的官方身高有188,差了三十厘米啊!这特喵的!怪不得自己每次看他都得仰着头看。

算了算了,还好没发展什么,不然顾诺这辈子得后悔死。她向来不喜欢姐弟恋,所以从来不会把比自己小的人纳入自己择偶的考虑范围之内,今天在陈景昭家里的时候,她甚至有一个想法要把他拿下,然后……瞬间灰飞烟灭。

大概有一周时间,顾诺和陈景昭再没联系,她下定决心连朋友都没得做,和那么帅的人做朋友,简直就是在勾.引自己犯罪。

陈景昭也不知道在忙碌着什么,再也没出现。那天并肩畅谈的场景仿佛已随着时光烟消云散,顾诺安然无恙的在出版社上了一个星期的班,几乎每天都加班,进去以后才发现这份工作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

看稿原本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以她这么多年来练就的一目十行的本事来说,这完全就是小事一桩,可是在办公室里工作,不免有一些人情往来。

偶尔要帮同事带个水、带个饭,或者打印个资料,因为她是刚接触这个行业的人,所以可谓是小萌新一枚,被欺负起来根本毫不费力。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