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四年之后

又是一个中秋佳节,月亮高高挂在枝头。

秦九坐在自家的院子里,手上提着的是一坛好酒。

只可惜好酒有了,却是少了朋友。

“九爷,不如奴才和你喝两杯吧”

秦九回头一看,原来是府里的王叔过来了,正站在他的身后,笑眯眯的正看着他。

“天气不好,王叔还是少喝点为好”秦九在桌子上的碗倒入一碗好酒,递给了管家王志。

听了秦九的话,王志还是笑意连连,说道:“没关系的九爷,您也知道我的身体,就这天气的温度,不成大事,九爷您喝”。

单手抓住酒坛的坛口,秦九往嘴里面到了一下,辛辣的感觉再次涌进秦九的肠胃里面。

两人在这喝了不少,中途的时候秦九就发现这管家王志已经晕晕乎乎的了。

感叹似的一笑,秦九想要将王志给扶起来,送到他的房间里面,让这老爷子好好的休息几天,毕竟都已经五六十岁的高龄了,还是多多的注意下吧。

结果还没扶起来呢,就看见王志磕磕绊绊的站了起来,看着面前的秦九,询问道:“九爷为何不将小青给收了作妾呢?自从奴才来到这里已经四年了,九爷从来没有亏待过我们任何人,但是,为什么就是看不出来小青姑娘的情意呢!”。

四年了,我来这四年了。

秦九不禁开始回忆起这四年的生活。

每天就是练武,早上紫霞功,晚上金钟罩,白天练习着六合游身枪。

不肯放过一丝一毫的时间,终于在一年前将金钟罩练到了大成的境界,全身上下就连内脏都有着金属化的感觉,但是秦九老是感觉没到巅峰,好像这门功法还有残缺的迹象。

时间不等人,既然金钟罩已经练到了大成的境界,秦九自认为自己在这江湖之上,也算是高手中的高手了。

凭借着小成期紫霞功和已经精通的凌波微步,秦九在一年时间闯荡了江湖。

杀了很多他看不惯的一些人,那些作恶多端的强盗劫匪之流,暗中给秦九取了个外号,因为只见过秦九的一身行头和武功,所以。

秦九的外号就是“枪魔”,又加上秦九闯荡江湖喜欢黑衣服或者白衣服,所以他们都认为,如果是穿着白衣服的枪魔,那你今天必死无疑。

如果是黑衣服的枪魔,那说不定还有一条活路。

闯荡了一年的江湖后,秦九在前两天回到了家中。

还是那个三进三出的宅子,这两天管家王志做的生意也不算太小,靠着秦九的一万两银票,在这京城之中弄了几座酒楼,都是能赚钱的行业。

“九爷,您在想什么呢?”王志的声音在秦九耳边响起。

秦九回过神看了眼王志,苦兮兮的说道:“王叔不知,我这种习武人士终究还是要在江湖上出生入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岂不是害了小青?”。

“如今我早已将你们的卖身契给撕了,当年给王叔你一万两银子,就是为了万一在我死后,你们能有个吃饭的勾当”。

叹了一声气,秦九何尝不知小青的意思,但是他说不定哪天就会回到现实中去。

真要是取了人家,岂不是耽误了人家姑娘的一生,再说了秦九可是一直把小青当做妹妹来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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