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这么离奇的事

“如果有一天,你重返到十五岁,你会怎么样?”

“会努力学习!”

“如果时光倒流到高一那年,你会让青春不再后悔吗?”

“会!我会努力追求我喜欢的却没告白过的男生!”

“如果真回到过去,你愿意付出什么代价?”

“如果重来一次我还是变成了如今这样,我愿意付出生命。”

28岁的大龄剩女高呼呐喊道。

28岁的顾言之,身份:网络作家。兼职:舞蹈老师。白天为大学生们服务,晚上为电脑服务。至今28年,从未谈过恋爱,也从未被男生表过白。是一个爱情,事业都很low的人。

唯独家庭,算是幸福美满,父母身体安康,奶奶老当益壮。但家庭幸福,也有另一层涵义,那就是它在经济方面并不能给予她额外的帮助。

顾言之如今孤身一人在北京闯荡,白天舞蹈室,晚上回到自己18平的小公寓,每天两点一线像学生一样单调的生活,起码能自给自足,吃喝不愁。但她还是很愁,愁自己的low。

单身28年,无人能改的生活,让她愈发乏闷。连舞蹈室老板,那个个儿很矮,长得贼拉丑的大龄剩男都找到对象谈婚论嫁了,自己怎么还是推销不出去?又不是长得不好看!

虽然她脸稍微长了一点,但好歹她有一双女神标配的桃花眼好吗?颜值虽然不到倾国倾城级别,但好歹也算小家碧玉了呀!怎么就没人喜欢呢?

如今,顾言之有三个最讨厌的事:1.参加同学婚礼。2.看青春校园电视剧电影。3.亲戚朋友安排相亲。

第一条,排入她深恶痛绝三大项第一条的原因是:参加同学婚礼最惨的就是,曾经喜欢的男神结婚了。最最惨的是,男神结婚的对象不是女神,而是曾经自己讨厌过的人。最最最惨的就是,婚礼过后,夫妻来敬酒,妻子端着酒杯看着她笑意莫名,男神却连她是谁都不知道。

第二条原因是:看个青春电影自己能哭到死。一面感慨人家的青春人家的爱情,一面悔恨这样的青春她从未经历过。

第三条就不用解释了,到了她这个年龄段还没有对象的人基本都讨厌。

于是乎,在那一天,顾言之白天参加完男神婚礼,晚上看了一部最火的青春电影哭死,昏睡过去之后,脑海中就冒出了以上几段对话。

如果一切都能重新来过,她绝对要好好学习,文理分科绝不选理。勇敢的追求男神,让他不被讨厌的女人得手,努力过好青春时代每一个小时!

之后……

顾言之发誓,她从来没经历过这么离奇的事。

再次醒来,她竟然在自己的家中。从北京飞回了H市!而且这房间,这不是自己小时候的家吗?大学毕业之后她们家就换房子了。当时自己还丢了不少东西,在卧室画的画,贴的海报,在搬家之后再也找不到了。那种感觉就好像,母狗把狗儿子的玩具扔掉了,逼得狗儿子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成了一条老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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