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进城
繁星点点,月牙儿弯弯,整个世界都笼罩在淡淡的月色中。
一行三人,头顶星辉、脚踏碎石,行走在蜿蜒山路上。
为了不耽误时间,三人在凌晨三点就出了门。直到临行前,孙实夫妻仍在絮叨地质疑着,在这对夫妻看来,想用两天的时间去赚一百贯,简直是不知天高地厚。最终在陈辰与孙恒异口同声的“死马当活马医”的声音中才强行出了门。
质疑归质疑,毕竟是要出远门,孙实夫妻仍是将家里之前准备还利息的钱拿了出来,但陈辰与孙恒坚决不要,最终只带上了些许铜板以及陈辰先前交给孙实的戒指便上了路。
出远门了,自然不能还是原先的装束,陈辰穿的是孙恒的一件袍子,不过孙恒比他壮实,袍子在他身上有些肥大,干脆用腰带给束紧了这才好一些,不过感觉仍是不舒服,毕竟不合身。至于头发……他戴了一顶斗笠。
三人中两人在前,陈辰一人紧跟在后。
只顾赶路,一路沉默许久,终于有人憋不住了。
“哎哎,恒哥儿,你家救的这家伙到底靠不靠谱啊?”
说话的名叫孙可,是孙恒的族弟,也是十七岁,但比孙恒晚生了七天,所以屈居为弟。昨晚陈辰要孙恒去找一信得过之人,他找来了孙可,显然两人的关系是十分亲近的。
这孙可还有另一层身份,那便是族长之孙,在孙家村里,孙氏族长也是保长。正是陈辰觉得将来可能有求于其的那位保长。
说起这孙可……无论从长相还是廖廖几句的交谈中,陈辰发现此人性格很活泼,甚至有些轻佻。与此人相比,孙恒显得相对木纳,不过各人有各人的长处,在陈辰看来,孙恒坚毅刚正,颇有些嫉恶如仇的味道。
若用后世的一句话来形容,那便是社会我恒哥,人狠话不多。
就比如孙可此时的这些话,但凡是要腹诽旁人,你总得要背着点,总不能大大咧咧的当着别人面还生怕别人听不到似的大声嚷嚷着。
可是孙恒并未理他,只顾吭赫吭赫的赶路,走的极快。
孙可一路小跑着跟着孙恒,嘴里小声嘟囔着什么。过了一会,又听到他说道:“恒哥儿,这家伙不会是江湖骗子吧?我可是听说了,现在有人就喜欢吃人肉包子……”
话还未说话终于被孙恒呸的一声打断。
“你不想去就回去,没人强求你!”
一句话说的孙可急了起来。
“什么叫我不想去?我不想去这半夜三更的起来干嘛?你找我的时候我有过二话没?我这是为的谁?还不是为的小妹?我只是觉得这家伙看不透,想跟你确认确认,你急什么急?两天一百贯……你当是银子扔在路上给你捡呢?也就你这榆木脑袋,别人跟你说什么你都信。”
孙恒终于停下了脚步,狠狠盯了孙可一眼,然后又将目光转向陈辰。
有质疑是难免的,先前两人的对话他只是当作孝在斗嘴呕气,既然绕到自己,那总得说明白了。
稍想了想,他对着孙可道:“小妹是你的族妹,逢此大难,你这哥哥为她做过什么?”
孙可有些不服气,想辨解几句,但发现自己竟然无言以对,于是惭愧地低下了头。
陈辰接着道:“两天赚一百贯,我知道这很难,莫说孙叔孙婶和你们都不相信,就连我自己也觉得有点不现实,可是那又怎样?因为畏难所以就在家里坐以待毙?”
“可是你总得告诉我,打算去做些什么?”
陈辰看着孙可,笑了笑道:“如果我告诉你,我也没想好或者说还没想明白,得先去看看再作定夺,你是去还是不去?”
“去。”孙可毫不犹豫的道:“我若不去又何必跟来?”
陈辰继续笑道:“那就是了,我到底是不是江湖骗子或是心怀不轨,总不过几个时辰的时间就能知道,你又何必急在这一时?”
孙可疑惑的看了看陈辰,又看了看孙恒,皱着眉道:“也罢,恒哥儿跟你在一起我总是不放心的,必须得看着。若是你果真一心为孙家,我给你道歉,而且这两天里……若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任你差遣绝无怨言。”
陈辰恍然大悟似的哦了一声,呵呵笑了几声。
敢情这小子跟过来并不是相信自己,而是怕孙恒受骗。
……
继续行路,走出了山,穿过田地。走过人家,听到鸡鸣惹起狗叫。走过黎明前的黑暗,人烟已越来越密集。
朝阳终于升起,官道上的人车也越来越多,远方的城墙已若隐若现。
又过一会,手表上的指针已快指向八点,三人已在排队进城。
手表上的时间是他根据这些日子的日出日暮月升月落的时间来调的,虽然不可能完全精确,但用来估计大概时间还是可以的。
还好是机械表啊,不是用电子的,否则时间一久没电了就会跟那已浸了水的手机一样成为废品。
说起那手机,与许清菡下水前他是把电池给取下来的,到了现在也不敢开机,没有试过到底还能不能用。
不过就算不能用也不会扔掉的,这可是跨时代的物品,他早就决定要好好收藏起来,将来总是要结婚生子的,将这些东西当成传家宝,一代一代传下去,等到了千年后……
哇哇,保证让那些砖家们大吃一惊,不有人说王莽是穿越众么,咱给你来个实捶。
……
就这么胡思乱想着,眼神也在无意识的四下打量,毕竟是第一次,什么都感到新奇。
前后都是推着车子挑着担子做买卖的人,有卖米面的、有卖猪羊肉的,卖什么的都有,还有些玩杂耍的江湖术士。
此时他最担心的便是户籍的事,若是被看城门的守卫看出异常,一盘查可就露馅了。
之前倒没考虑到这一层,不过此时看来,应该不至于吧?
这会儿进城出城的人很多,想必是太平久了,守卫只顾着收钱,就这样混进去应该问题不大吧?
而且他是一行三人,三人都是戴着斗笠,他又走在最后,只要他稍稍低头,没人可以看出他的异常。
事实上的确是他多虑了,在轮到三人进城时,走在最前方的孙可大大咧咧的往守卫手里放了几文钱,守卫头也不抬的一挥手,三人就此进了城。
就这么简单?这岂不是歹人想混也能混进来了?想了想后才哑然失笑,太平久了又没有人攻城,防的无非是一些土匪,可土匪能有多少?全混进来才好呢,正好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