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地主家的傻儿子
“你要不要吃?”
话一说出口,宁悠悠险些闪到了舌头,她也不知道她刚才是怎么了,望着那样目光柔和,让人心疼的顾墨泽,只觉心中微动,不自觉地脱口而出。
“好啊。”点了点头,勾了勾嘴角。
顾墨泽出乎意料的回答,宁悠悠更是愣了愣,缓缓回神,起身回到厨房拿了一幅干净的碗筷,把那碗面分了一半在他的碗里。
偌大的客厅里,两个人静静地吃着,那碗一分为二,不算很山珍海味的番茄鸡蛋面,吃惯了平日里的豪华大餐,最为美味的,也不过是简简单单的家常菜。
尤其是对于不知多久没有吃到此等滋味,却又很是怀念的顾墨泽。小时候他母亲还在时,每一次过生日,她总是会亲手做一碗朴素而又美味的长寿面,一碗面只有一根,必须一口气吃完。
默默吃完了半碗面,余光注视着一旁,小口小口吃着面的小白兔,也不知想到了什么,眼底慢慢浮现出些许的暖意,连带着嘴角轻勾。
如果未来漫长的余生,能够有她陪伴,也还是挺不错的。
吃碗面,立即有人收拾,喜欢制作料理,不代表宁悠悠她喜欢洗碗,油腻腻的碗筷,咦,还是给他们处理比较好。
起身给地主家的顾大爷接了一杯温水,其实她更想叫他地主家的傻儿子,奈何武力值太过悬殊,只好作罢,放置在茶几之上,几日的相处再加上学校每天耳濡目染的八卦,对于他的一些小习惯,她差不多了解得七七八八。
修长如玉的手指轻扣住玻璃杯身,感受着指腹之下淡淡的温度,勾人的桃花眼一挑,无尽的魅惑妖娆天成,勾魂夺魄。
明明是男生女相,却因为自身气质的不同,很难让人第一眼认为他是一个女孩子,霸气侧漏的王八气质,很难有雷同。
视线直直盯着某处,顾墨泽觉得自己今天的心情,实在是太好。
从未有过的安宁,此刻在心间细细地荡漾着,泛起些许的涟漪,让他想要忽视都难,尤其那不可多得的安宁,还是某个人给他的。
忽然仰头,一口气喝完玻璃杯中的温水,喉间突出的喉结,随即性感地上下滚动。吃完饭后喝上一杯四十度左右的温水,基本上是他一个小习惯,没想到那只小白兔居然发现了。
薄唇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桃花眼更是含笑,如果现在客厅里宁悠悠还在的话,她一定会联想到一种动物——那就是狐狸。
能够笑得如此骚包,却又让人难以讨厌的,除了地主家的傻儿子顾墨泽以外,她以前真没遇见过。
优雅起身,将玻璃杯拿在手里,顺着螺旋状的楼梯,朝着二楼的书房走去,打开书房的玄关,将玻璃杯放置在一个显眼的位置,顾墨泽无声轻笑。
宁小白兔第一次送给他的“定情信物”,如果不好好保管,岂不是太那啥了。
宁小白兔:……果真是地主家的傻儿子。